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站长邮箱
最新消息:

你的位置:首页>小说频道>小说故事>狼

————爱之传奇
  作者:钟羿 发表:2011/3/26 21:51:10 等级:4 状态: 正常发表 阅读:2451
  编辑按:“只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没能忘掉你的容颜……”生活在这喧嚣浮躁的世界中,让爱之传奇偶尔感动一下自已吧!
  
  许多年前,就是在这里。没错,在这片牧草肥美,远山环抱的地方,我曾参与了一次捕狼行动。事后,我和当地的猎人朋友,成了人们心目中的英雄。事实上,我毫无荣耀与成就感,反而时常忍受内心的隐隐作痛。今天,当我故地重游,发现这里基本保持着原貌。只是牛羊的数量多得惊人,也许是狼绝迹的缘故吧。居民的生活,依然在缓慢的节奏中进行,如同笼盖四野的苍穹,显得沉闷而平静,使人有一种走入远古时代的错觉。清夜悄然降临,山头吐月,红盘乍涌,我坐在岩石边,耳畔仿佛又传来狼王最后的嚎叫,悠长、哀怨,如泣如诉。它的目光,是我一生都无法忘记的,犀利,冰冷,充满了桀骜不驯……
  “喂,老伙计。我们还是回屋子里,舒服地喝一杯酒吧。这里的风很硬。你能回到这里,真让人感到惊喜!”
  他打断了我的思绪。陪我走了一大圈,从黄昏走到黑夜,他一定累了。毕竟我们不再年轻,何况他的肩上还扛着猎枪。我很欣赏他摆弄枪的那种潇洒的姿势,简直就是一个经验丰富的老猎人。噢,不。随着年纪的增长,他的经验确实极为丰富。可惜据他说,自从没有了狼,他只能摸着空枪,追忆昔日的光辉了。
  我们回到他的家。从早上来到这里,我第一眼就发现,老朋友的屋子经过了修缮,个别地方明显有加固的痕迹,不过整体上还是显得陈旧,我喜欢这种风格,与周围的景色非常和谐。如果在什么地方,猛然冒出一座高楼大厦,或者是什么后现代主义风格建筑,那才会令人大跌眼镜,膛目结舌呢。
  我正是为了舒缓焦躁的心情,所以才暂时远离喧嚣的都市,来到了这里。然而,科技发展带来的社会进步,到底是福是祸,谁又说得准呢?所谓的现代文明,无孔不入,渗透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老朋友家也不例外,液晶电视超薄清晰,各种家用电器全部是新的,或许在他的卧室里,还有一部电脑。这让我试图找回从前感觉的好奇心,受到了很大的打击。
  他端上几个碗碟,又给我倒了满满一大杯烈酒。在若干年前,我就领教过这种酒,劲道很足,喝上一小杯,就会晕上一天,精神随之亢奋。中午我没喝酒,是打算四处转转,找回从前的感觉。现在我应该塌下心来,好好享受一番。当我看到碗里盛着的食物时,心情又变得很失望。以前,我会吃到野兔、山鸡、野猪、甚至是刺猬的肉,可是现在碗里是什么?除了牛肉、羊肉,什么也没有。
  “这里的野味早就没有了。”他看出了我的心思,朝电冰箱走去,“还有一瓶沙丁鱼罐头。我以为城里人吃腻了,所以没拿出来。”
  “谢谢,不要拿了。我确实吃腻了。”
  他还是打开了罐头,并且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这种方便的垃圾食品,文明人已经懒得多看上一眼,但对于他来说,却具有相当的诱惑力。
  “还记得那次诱捕狼王的经历吗?”我咽下一大口酒,辛辣灼烧的感觉,从食道一直通向胃里。
  “当然,难道你会忘记吗?老伙计。”
  我们开始回忆当初的历险,岁月的褶皱似乎在这一刻被抹平了。那颗面对世间宠辱,早已麻木的心脏,重新迸发出年轻的活力。我开始感到热血沸腾,鼻孔里闻到了原始的气息。他呢?我的老朋友,挺了挺胸,好像自己仍然是当年的棒小伙。
  “有时候,想一想。没有了狼,人也很孤独……”他忽然说出了这句话,“它们是了不起的动物!”
  的确,狼是动物界中骄子,千万年来不曾灭绝,也不被驯服,狼在“优胜劣汰”大自然法则下生存,行为标准极富哲学味道。它们是最有秩序和纪律的动物之一,表现出极强的团队精神。在狼的身上流传着很多故事。或许有的人很难想象,并呲之以鼻,但其实任何一种动物,乃至微小的生命都会歌唱,只要用心去感受,融入它们的心扉,倾听它们的心跳,便可以感受其与人类一样丰富的情感,那些动人的故事,丝毫不亚于优秀的小说。
  可是,一个不把狼作为图腾的民族,绝不会把“狼的哲学”和故事当做一回事。这里的居民仇恨狼,必欲除之而后快。因为那些凶狠的动物,经常掠夺他们的牲畜,有时候,咬死了上百头羊,却并不吃掉,仅仅为了取乐。
  很久以前,这里的狼群庞大、嚣张,在一个凶悍无比的狼王的带领下,为非作歹,肆意横行。每当低沉的嗥叫声,在山谷间回荡时,人们便坐卧不安。因为等待他们的是畜群被洗劫的惨象。人们在惶恐中,等待着英雄挺身而出。
  一个出色的猎人出现了,他就像电影海报上印刷的明星,至少在那时看来,他的打扮酷毙了——骑着品种优良的骏马,头戴西部牛仔似的帽子,扛着乌黑油亮的猎枪。一群骁勇彪悍的猎犬,前呼后拥。人们欢呼雀跃,奔走相告,对猎人寄托了很大的期望,相信狼群的末日已经来临。
  可是,狡猾的狼王镇定自若,从容地指挥狼群,利用山地的特点,将猎狗四散引诱开,然后各个击破,幸存的猎狗所剩无几,且皮开肉绽,伤痕累累。可怜的猎人险些成了狼王的俘虏,最终只能颜面扫地,遗憾地离开了。
  他,我的朋友,现在坐在我对面,喝得满面红光的老头儿,曾经是个血气方刚的小伙子。那时,他悄悄对我说:“嗨,伙计,轮到我们了。”
  就这样,我们开始设计周密的捕狼计划。就在我们满怀信心地准备付诸行动时,却被狼王来了一个下马威。那天,我们潜伏在一个山坡上,远远望见在广袤的草地上,狼群正在攻击母牛和她的孩子。公牛围成一个圈,用锋利的牛角冲着狼群。惊恐万状的母牛和小牛们,躲在牛群的中央。那些残暴的狼,迈着轻快的步伐,在圈外徘徊,不时冲出骚扰,却一直没有得逞。这时,随着一声低吼,突然一只体型硕大的灰狼,勇猛地跳入牛群,横冲直撞。牛群顿时大乱,一头小牛被它咬住了脖子,狠狠地摔了出去。群狼一哄而上,很快将小牛抢食干净。硕大的灰狼没有吃,而是走到了一条体态娇小的母狼面前,高傲地扬起了头颅,似乎是在炫耀自己的威猛。
  “它就是狼王!”我的朋友很肯定地说。
  狼的凶残、狡猾、团结,远远超乎我们的想象。我们不得不改变策略,在狼群经常出没的地方,埋设了更多更强的铁夹子。结果,大失所望。铁夹子被狡猾的狼悉数挖了出来,完全失去作用。我们成了狼王嘲讽的对象。
  他说:“你不觉得吗?我们就像是白痴一样。”
  他说的没错。我们对狼王和它的团队,完全束手无策。牛羊受到的威胁时刻存在着,异常心痛的人们,派了几个强壮男人,加入了捕狼的队伍。他们相信,我的朋友具有足够的智慧完成这个使命,当然也包括我。
  这使我们感到肩上的重压,于是,只能用心地、小心翼翼地寻找狼王的破绽。终于,我们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在狼群走过的地方,总有一串小脚印走在最前面。这很不合狼的规矩,谁敢走在狼王的前面,无异于找死。除非有一种可能。
  “没错。它一定是狼王的妻子。”他的话,证实了我的推测。
  “抓住狼王的妻子,就等于宣判狼王的末日。”人们一致认为,有时候,爱情是人类致命的弱点,也许在动物身上,会得到同样的印证。
  我的朋友不愧是聪明的人,他想出了诱捕狼的好办法。先宰掉一头牲畜,扔下几个狼不愿理睬的牛头,然后将工具淋上血,消除人的气味,血洒在地上,制造从动物山上流出的假象。数十个铁夹子埋在附近,铁夹子的一端,连着沉重的铁块,最后用狼皮将地面打扫干净,现场尽量做得自然而然。
  第二天,我们前去查看,只见地面上留下很多狼的脚印。值得庆幸的是,有两个铁夹子不见了,一定是有狼被夹中了。我们沿着狼的脚印往前走,发现了那条体态娇小的母狼。她的腿被夹得鲜血淋漓,拖着数十斤中的铁块,再也走不动了。它拼命地向着远山,发出求助的嚎叫。隐隐约约传来远方一声回应,那是狼王伤心欲绝的哀嗥。大概它能够想象出来,它的妻子已被人们用绳索套住脖子,不断地勒紧,血水从那精致的长嘴巴里汩汩流出,眼珠子射出无尽的绝望的神色,身体慢慢僵硬……
  之后,狼王的嚎叫时常在山谷间回荡,越来越清晰,越来越凄厉。它再也按捺不住对妻子的思念,开始逼近人们的居住地,频繁出现。
  “也许它只想要回妻子的尸体。”朋友也不忍心听到狼王那肝肠寸断的嚎叫,但理智告诉他,“这已经不可能了,我要用母狼的尸体引诱它出来。狼王必须死,我们要保护居民的牲畜。”
  野兽之间的爱,到底与人类有何不同?人类的爱值得尊重,那么野兽的爱呢,只能无奈地断送在人类的手中?这就是困扰我多年的疑问。喝了一大杯酒,我的头果然晕了,回想当年的事,忽然有一点明白了。或许它们错了,不在于它们是狼,而是它们面临了比狼更凶残的人类,它们侵害了人类的利益,所以被视为死有余辜。
  狼王神志恍惚,焦躁难安,失去了以往缜密的判断力,在人们拖过母狼的道路上奔跑着。它一定是闻到了爱妻的味道,才方寸大乱,不顾一切地寻找着。数以百计的稳固强劲的铁夹子,粘着母狼的气味,等待着它的到来。狼王的厄运,无可避免。
  当我们出现的时候,狼王向着远山一阵低嗥,好像是呼唤同伴的救援,又像是对爱妻做伤心的诀别,这是它留给世界最后的声音。它怒不可遏,以君临天下的威仪,试图做最后一搏,向我们突然发起袭击。然而,一切如命中注定,它已被牢牢夹住,动弹不得。
  还是有人被吓坏,急忙扔出绳索,去套狼王的脖子。它张起大口,将绳索咬掉,锋利的、白森森的牙齿在警告人们,它是不容侵犯的。我的朋友勇敢地站出来,用一截木棍塞进了它的嘴里,然后绳子一绕,把它的嘴巴捆个结结实实。鼻血淌出来,喷出一个又一个红色的气泡,狼王见大势已去,便不再反抗。
  狼王结实强壮的身体,令人生畏。尤其那一双眼睛,冷彻到骨。它孤傲不训,蔑视人的存在,把眼神投向远山深处。似乎是在追忆昔日亲率浩荡大军,驰骋原野的威风。他是否后悔自己的鲁莽?假如没有对母狼的牵挂,或许它依然所向披靡,逍遥自在,是爱葬送了它的生命。但从它的表现,我看不到一点点后悔。相反,它坦然地接受了死亡的降临。
  不知是谁说了一句话,让我刻骨铭心,至今记忆犹新,“它死了,跟爱妻埋在一起,也算是不错的归宿吧。”
  虽然我回到这里,仅仅才一天时间,但细微的变化,还是被我发觉了。比如说,老朋友的居住条件、饮食状况、体态、衣着,以及他失去野兽伙伴的失落和茫然。
  我的耳边忽然传来熟悉的狼嗥,尖利、刺耳,挑衅味十足。我悚然一惊,脱口而出,“狼!是狼!在哪儿?”
  “噢,老伙计,你喝醉了吧?这里的狼早就死光了,那声音是从电视上传出来的。”他端起酒杯,狠狠地喝了一大口,略带苦涩地笑着说。
  
分享:
责任编辑:光光
网友评论只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
用户名:密码:
本文共有 篇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