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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中秋石榴红”君
  作者:褦襶子 发表:2008/5/25 7:56:30 等级:5 状态: 阅读:1428
  编辑按:我们是否应该先问问自己都做了什么呢?
  这是一篇与烟雨“中秋石榴红”君的论辩文章,是回复“中秋石榴红”君《也谈“爱心究竟该怎么计算?”(与某君商榷)》一文的。因为内容太多,同时也想向烟雨诸君推荐“中秋石榴红”君的雅辩风范,固成此文。“中秋石榴红”君是我所遇到的颇具儒者风度的网友,所以在此文中我将以阁下称之,以示敬意。
  “中秋石榴红”君,我刚感受阁下文字的风度,领教阁下的雅者风范。你是我所遇到的论辩对象中谈吐最文雅的网友之一。但是我对阁下的观点还是存在一些不同认识,现将拙见敬上,望请斧正::
  一、关于爱心与物质的关系问题,我也与阁下有点不同见解。不错,精神与物质是不能截然分开的。离开物质去谈爱心是“道德乌托邦”。可是爱心只是一种意识,他是以物质形式来表达的,但不是用物质的数量来表达的。我们能说捐一亿元钱是爱心,捐一元钱就不是爱心吗?所以我反对谴责辱骂表现爱心的人士。至于阁下的“公众人物要给社会舆论与他们的‘粉丝’以正面的积极的引导”的观点,我也赞同。但这在当今社会也还只是一种公共义务(这是人类现文明阶段的局限),并非法定义务。积极的文明的行为是要靠引导教育提高认识的方式来达到的,谴责辱骂没有完全尽到“正面的积极的引导”义务的捐助者,客观上只能收到两个效果,一个是迫使其顾忌舆论继续多捐。这种做法是对爱心意识的打劫。被强迫的还是“爱心”吗?如果因为其没有完全履行(非法定,必须承担的)公共义务,就要用谴责辱骂强迫他们,这同抢劫他们的钱财去救灾是不是有点类似呀。
  虽然这个例子举得不是很恰当,可是它说明强迫来的捐助不是你所说的履行“正面的积极的引导”义务。要让公众人物履行这种义务,应该推崇邵逸夫这样的竭力为社会公益事业做贡献的人物,形成热爱公益事业的道德风气,让这种道德力量启迪那些“捐款与收入成反比例的公众人物”的善的本性,使他们主动学习邵逸夫这样的榜样,自愿为公益事业捐助。而不是靠谴责辱骂强迫他们捐出他们的钱财。这才是我们这个社会应该倡导的。否则我们收个赈灾税不就罢了。这次震灾,有许多已经移居国外的侨胞都为灾区捐了款,如果我们怂恿那种靠谴责辱骂来逼迫那些“捐款与收入成反比例的公众人物”多捐款,那他们将来离开祖国,还会象那些海外侨胞那样为祖国同胞捐献爱心吗?当今社会应该倡导的是提高公民的文明意识(如爱心意识等),而不是靠其他方式在违背其意愿的情况下逼迫其提高“文明”,履行其所谓的“正面的积极的引导”义务。
  阁下在文章开头也担到商品价值观,而我的“爱心究竟应该如何计算?”一文中所提到那些“捐款与收入成反比例的公众人物”也是指在商品价值规律下获取财富的富人(当然是在没有偷税漏税的情况下),因此并不能以具体的数额来确定其欠社会多少。一定得为社会拿出多大比例的财富。只能说他们的财富来源于社会,从人类不忘本的原始观念来说,他们应该回报社会。但这必须是在当事人观念进步的基础之上的主动行为。利用舆论对于公众人物的制约,迫使其捐出超出其意愿以上的财物,放下其道德问题不说,在当今文明社会里岂不同敲诈类似。即使以正义的名义,强迫他人拿出钱财,也是不文明的。虽然我们国家的法律没有象西方国家的法律那样规定“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可是我们中国的法律也是保护私有财产的。此番四川赈灾收效之大,取决于文明的社会制度与良好的社会风气。如果我们超越当今的价值观去伸张正义,势必会重蹈左倾的覆辙。另外,我也赞同公益捐助是个经常性的爱心体现。在没有到挽救国家危亡的关头,并不一定要求所有具有捐助能力的人,捐出其所能捐的全部财富。比方说此次赈灾,捐了之后,如果发现灾区仍须要救助,可以再捐吗。难道我们要在一次灾难面前把所有公益资源用尽?可看看我们的舆论,捐助者的捐款数目刚一出现在媒体上,在人家还没有表示这是最后的全部捐助的情况下,就妄加评议,这即不合情理,也会在客观上打击一些热爱公益事业的人的情绪。
  二、阁下引用了“人生而平等,如果说邵逸夫尚有先人的基础的话,李连杰等名星却都是白手起家的。既然人家李连杰捐了几千万元,那些谴责这个捐款少那个捐款少的人也应该捐几千万元。可能有人说我没有挣那些钱,那么人生而平等,你凭什么挣不来那些钱呢?难道挣钱能力差就应该成为少献爱心的借口吗?”这段文字,但是阁下忽略了紧接着后面的一句“我想大多数国人都不愿意接受这些观点。”这是一段反证文字。
  
  三、阁下关于当今中国富有阶层的论述,与鄙人的观念并非完全抵触,只是阁下象上面提到的一样,没有把鄙人的文章看完整。阁下关于中国富有阶层的不正常崛起,本人在“爱心究竟应该如何计算?”一文中也提到了,只是那不是那篇文章的主旨,没有必要在那篇文章里论述。如果阁下感兴趣,鄙人也有过谴责那些不正常现象的文字,容另行交流。而阁下此文中却下意识地犯了个偷换概念的逻辑错误。本人在那篇文章中所指的受谴责被辱骂的有钱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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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漂泊自由的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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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共有 篇评论
评论人南平 发布于 2008/5/25 20:32:02  
呵呵!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价值观,自然,也会有不同的看法和理解。祝!
作者回复:因此每个人的看法和理解都有其依据,不会轻易改变的。
评论人酒缸里的虫子 发布于 2008/5/25 22:12:23  
公益捐助无论多少都是一种爱心的表现。
作者回复:捐多捐少的确不一样。可是爱是一样的,不一样的是情义。可是爱是不应该遭受谴责与谩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