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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出版我很为难
  作者:泽么郎杰 发表:2012/5/4 14:18:36 等级:4 状态: 正常发表 阅读:1681
  编辑按:作者呼吁文化改革实际上皆是因出版发行方面存在诸多羁绊,质量上乘者因资金困惑而难见天日,倒是为富者,轻而易举,这应是文学的悲哀吧。
  
  前几天打电话给母校(九寨沟中学)的校刊编辑塔老师,彼此寒暄一阵后,我告诉他说,今年秋季之前有可能出一本诗集。如果此事可成,我却不知道到底采取哪种出版方式为宜!从网上了解的消息,用香港书号----即所谓国际书号,可能从资金方面考虑,更有现实性;因为据我所知,大学生出书,“版税制”的方式,几乎是不可能的,而且即使花个万把块用个国内书号,要想能卖出去多少,也几乎很是困难。
  据此,我打定注意,倘若有幸,学院方面给点资金支持,自己再想办法筹点,用香港书号出书也就差不多可行了。不料,塔老师举出种种他身边朋友出书的实例,驳倒了我这一“不切实际”的想法。这种想法不切实际在那些地方?用香港书号,亦即国际书号出版的书籍,不能在国内发行,虽然我没想到过我这样的无名小辈出的书有发行的可能;但可以这么说,这种书不通过一系列的法定程序,非但不能在国内发行,而且想拿它评个奖或者参加比如作家团体之类的协会,也是多半不被认可的;后一点对于我来说很要命,既然不能发行,不能作为受人认可的一项成果,出它做什么呢?我想远远不只是为了在别人介绍你时,贴上“这个人出过书!”这样虚荣的附加标签,跟何况还是未经国内认可的。
  我们不得不悲哀地发现这一点,“中国特色”真的是无处不有呵!就拿对出书这件事的限制来说,对于广大的写作者,尤其是处在社会底层的写作者来说,“出书”再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了,如果你足够有钱,又会点舞文弄墨、无病呻呤,只要不触犯国家法律,去搞些具有“煽动性”的,“反党反国家”,好,出钱买个书号,经出版社一编排,一个“文人”便由此诞生。所以也不怪那些会耍点笔杆的官员富豪喜欢出出书,以提身价。然而那些生活条件虽差,但却用心去写的作者,天价的出版费用一次次将他们拒之门外,更不用说用良心写作的。因为在当今中国社会,如果存在一种秤可以量的出良心,想必市场上是会供过于求吧?!
  就是说,在中国,出版业有相当利益可图,可以当成文化产业的重要方面发展,至于能不能产生效益,那是数字说了算,而且是货币收入数字。我国的文化交流,看起来确实是向世界打开了门,做出“大家随便进!”的姿态;隔远点看,门开的很大,人来人往;一旦走进,你才看得到,门前挂着“衣衫不整者禁止入内!”的牌子,不管是马尔克斯还是托尔斯泰,并不是你想进就能进的了的。
  话虽如此,但尽管有困难,书还是要尽量出的。思忖再三,决定听从塔老师的建议,在怎么说也得用个丛书号,正正规规地像个样子。这不是我说一套做一套,刚刚还为国家对出版事业的垄断愤愤不平,转眼间自己却又走上被嗤之以鼻过的途径。确实,我对这种限制很是反感,为用心写作但不受当局欢迎的作者也不禁要喊一声冤,但是结果又能如何?制度并不会因为一些----特别是像我这样的一些平头老百姓而有变化。跟着制度抗衡,到头来遭罪的还不是那些敢于发出声音的人----在任何方面都是这样,而不仅仅局限于出版业。
  既然制度不思变,那难道我们就要这样等死么?须知制度的变革,社会的发展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而对于一个人来说,我们或生活在这个过程的开端,或在中间,还有可能处在末尾部分,接近新局面的出现,但都是转瞬即逝的生物啊!往往社会前进一小步,我们便要老去一大截。所以这个时候我们必须作出选择,是拿出骨气跟制度抗衡呢,还是权且通变,等有了资格表达情绪的时候也为时不晚。
  就我个人来说,纠合种种方面的因素考虑,觉得还是先学会变通为好。至于别人怎么说,我就不怎么关心了;我目前面临的情况,就比如一个立志要当拳王的人,第一步,是站上擂台;又比如一个没吃过海虾的乡下人,要进馆子去尝,可以,不过要先摸摸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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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香奈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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