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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必犯人
  作者:一字千军 发表:2012/11/8 11:48:50 等级:4 状态: 正常发表 阅读:1351
  编辑按:用无数事实再度印证一个旧命题的可贵,同时指出“不被人犯”的前提和“我必犯人”的依据。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人不侵犯我,我就不冒犯别人,别人如果侵犯了我,我必定会还击。有一首歌唱得好:朋友来了有好酒,要是豺狼来了迎接他的是猎枪。毛主席说的这句话意思可以从字面上看出来,通俗易懂,这一点是毛思想的典型特色。简单的话容易执行是优点,但简单的话也容易被敌方利用,这个缺点可能会导致连绵不断的战争。但也不能忘记这句话,否则必然挨狗咬。

  先讲一下“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的来历。针对国民党顽固派制造的一系列反共磨擦事件,1939年9月16日,毛泽东在《和中央社、扫荡报、新民报三记者的谈话》中表明了中国共产党对这些事件的严正立场。他说:“任何方面的横逆如果一定要来,如果欺人太甚,如果实行压迫,那么,共产党就必须用严正的态度对待之。这态度就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但我们是站在严格的自卫立场上的,任何共产党员不许超过自卫原则。”对中国共产党的严正立场,国民党顽固派置若罔闻,继续扩大事态,发动第一次反共高潮,但最终以失败告终。“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后来成为中国共产党坚持正义,为了人民和民族利益,敢于打击和消灭一切来犯之敌的斗争口号。

  英国人伊范曾经说过:“所谓的道德与正义,只有当实力相等时才能提出来讨论。这就是说,平衡来源于实力,和平依赖于威慑”。还有一句中国白话:“软的怕硬的,硬的怕不要命的”。每次我国要来真格的时候,就会看到我们的伟人的这句名言: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这种表态朝鲜战争前说过,痛揍阿三前说过,教训越南前说过,每次言必行,行必果。一个国家弱了,便会经常受别国欺负,所谓马善被人骑,人善被人欺,就是这个道理,要不被人犯,先使自己强大起来吧。我们希望的情况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人人不犯,天下亦和,以和为贵,众生皆福!”你不招惹我我也不招惹你,你要是招惹我我一定还击,人和人都互不找碴,天下就太平,太平多珍贵啊,人人都幸福啦!但事实是有的国家奉行霸权主义、炮舰主义和单边主义。你把反抗的烧火棍撤了,对方的尖端武器却趁机得寸进尺伸过来了,美国执意要派航母到黄海来挑衅,美国的行为方式表明,它仍然在坚持冷战思维,奉行炮舰政策。所以毛的国际策略要灵活一些了,即报复不能让对方摸清规律。两种情况,一种就是牙眦必报。变成了“狗不咬我,我不咬狗。狗若咬我,我必咬狗”。第二种情况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谴责”!!!!第二种情况这条对策是当今中国的苟且偷生治国之道!这两种情况都必须抛弃。那么中国该如何应对?我只说一句话:时不我待,针锋相对,放弃幻想,准备战斗!!还有一种可以考虑的正确的选择: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礼让三分,人还犯我,斩草除根。这个策略实际是避免陷入连绵战争的一种办法。

  强调的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谴责”在汉奸和卖国贼手里实质是“人不犯我,我不犯贱。人若犯我,我必犯贱!”的幌子。在当代的中国,有的人死了但他们永远的活着,而有些活着的人却跟死了一样。因为他们没有民族的灵魂是傀儡。我想告诉他们的是:人若犯贱,必遭天谴!有时天谴的不仅仅是汉奸与卖国贼,也包括普通的百姓,因为你们这些百姓没有制止和反抗。糊涂也是有罪的。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这是一种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式的等量报复。其出发点是自卫,自卫当然是正当理由。但也被敌方认为是有便宜可占,万一对方被侵犯了就丧失了报复的能力呢?所以美国才有了先发制人的军事策略;才有了抛售美国国债就是对美宣战的经济策略。面对这种情况,即使不能提出更加强硬的对敌战略,也应当效仿对方的这种军事和经济策略。

  但在国内法律领域我国的百姓还不能照着做,否则就等着挨处理吧,咱们国家法律没有挨打可以还手的说法,两个人打架,一起处理,先动手的重,再就是看伤情和过错,正当防卫只是个形式范畴。这一点法律还有改进的余地。另外,让孩子掌握“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的尺度,还有点太难。即使看着孩子被打被侵犯确实心疼,但还是觉得不能教他去打人。但在大人领域,如果法律因腐败得不到执行,不想受冤屈的人民便应履行伟人的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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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香奈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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