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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请还给普通百姓生存的权利!
  作者:米田 发表:2014/8/31 10:48:12 等级:4 状态: 正常发表 阅读:1221
  编辑按:经是好的,被歪嘴和尚念歪了。相信一切都在治理之中,大千世界,必有老百姓尊严生活的一席之地。
 
  小摊小贩和灵活就业人员,从事的自身解决生计问题的自谋职业,本是国家允许和支持的生存方式,可是却被地方政府公仆解读的残缺不全,支离破碎,体无完肤。拿小摊小贩来说,是国家解决普通百姓自谋职业的一个渠道,却被地方街道城管演绎执行的成了“猫捉老鼠”的经典游戏。百姓们在四处逃窜的惶恐中,城管心满意足的满足了威武的虚荣心,这场景真让人百味杂陈。

  再比如,灵活就业人员,国家相关政策是:什么是灵活就业?灵活就业是指在劳动时间、收入报酬、工作场所、保险福利、劳动关系等方面不同于建立在工业化和现代工厂制度基础上的传统主流就业方式的各种就业形式的总称。是指下岗失业人员个人或以街道、社区等组织形式,从事社区便民服务、家政服务、企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等各种临时性劳务人员。不包括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和建立劳动关系的私营企业就业人员。灵活就业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非正规部门就业,即劳动标准(劳动条件、工时、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生产组织管理及劳动关系运作等均达不到一般企业标准的用工和就业形式,主要是指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家庭作坊式的就业。(1)具体到社保来说,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存档职介或人才以个体身份缴费参保。很多省份对灵活就业人员采取了社保补贴的形式,来减轻其社保负担(少数民族地区国家扶持力度大于内地)。(2)独立于单位之外的就业形式,包括:灵活就业人员具体形式包括在各级档案寄存机构寄存档案的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辞职人员、自谋职业人员,档案寄存期间经劳动人事部门批准退休人员,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的未就业人员,从事个体劳动的人员,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如在社区内从事家政服务、自行车修理、修鞋、配钥匙、再生资源回收、服装织补、早点、学生小饭桌等其他社区服务性工作的人员。[2]独立于单位之外的就业形式,包括:自雇型就业,有个体经营和合伙经营两种类型;自主就业,如自由职业者,律师、自由撰稿人、歌手、模特、中介服务工作者等;临时就业,如家庭小时工、街头小贩、其他类型的打零工者。主要由以下三部分构成:1、自营劳动者:包括自我雇佣者(自谋职业)和以个人身份从事职业活动。2、家庭帮工:即那些帮助家庭成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员。3、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主要是指非全时工、季节工、劳务承包工、劳务派遣工、家庭小时工等一般劳动者。

  以此阐释和条件,我以个人身份自开补习班自谋职业,应该属于“灵活就业人员”之列。可是,沙区教育局却联合物业、社区、街道、个别派出所民警,借5·22暴恐事件,强制关停了我只有一名学生的补习班。我在逐级讨说法、要工作的过程中,才了解了这些政策和法规,而这些地方公仆,对国家的这些政策法规,根本没有贯彻落实。不容许我开补习班,我自己想摆个小摊,能卖一毛是一毛,暂时解决一下生活压力,结果又被街道的执法城管,把摆摊的物品收走。后来,我在解决这个问题的时候,才了解到乌市《关于清理取缔非法占道(流动)经营的通告》里,第三条明文规定:各区(县)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落实“堵疏结合、分类分流”的要求,积极做好本辖区内占道(流动)经营人员的宣传教育和妥善处置工作(参见6月4日乌鲁木齐晚报)。而街道城管们是怎么执法的?直接一句:“现在市政府规定不容许非法摆摊。”还摆的马上收走物品。也不清点物品,随便胡乱往车上一扔,把车开走了。他们自己连“分类分流、宣传教育和妥善处置”是什么意思都不知道,就野蛮的强行“取缔”(只看懂了取缔两个字,其他字都不认识)。以为自己多么忠于党和人民政府,在为了上级领导,多么拼命的光荣工作呢!真是一群文盲、法盲、甚至流氓的执法,其实为党和人民政府脸上抹了黑!“民以食为天”,老百姓有饭吃,有活路是第一要务,地方公仆们大张旗鼓的高呼:“要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上,要把心放在人民群众身上。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荣,以贪污腐败为耻!”可是,实际做的时候是怎么做的?我想如果他们不是因为“歪嘴和尚”把经念错了,那么就是某些地方狗官,乘机借此敛财:政府要求“取缔”,你不服取缔,非要经营,那么你就交上银子来(因为曾有人告诉我,你要想摆摊,至少要交40元摊位费,我忘了问是每天还是每月交。只告诉他,生存权是第一位的,我是灵活就业人员,我不管)。

  再就是地方公仆可能怕担责,害怕老百姓被恐怖分子炸死,变成他们的责任,因此蛮横执法不许百姓摆摊设点。但也不能因此“因噎废食”让老百姓都饿死。那样反而让恐怖分子高兴,他们让人民内部的矛盾激化了,人民被堵住了喉咙,不让生存了,人民对“为人民服务”就产生怀疑了,干群关系就会更加紧张,那样希望我们国家分裂的阶级敌人,就会高兴了。只要你们实事求是的做好了该做的事,只要是一心为民谋福利,即使上面追查下来,人民也会为你请愿,让上级网开一面。因此,切实改进领导干部和党员的工作作风,已经是当务之急。我们的各级地方公仆,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自己拥有权利的目的,不是为了以权压法,自谋私利,为所欲为。那样如果变成腐败分子,自己没有幸福可言,子子孙孙都跟着倒霉脸上无光,永远得不到人民的认可。

  通过我的这种种遭遇,既使我承受了生活的无奈,也使我感受到了普通百姓生活的艰辛和不易。其实国家主席刘少奇“掏粪工人和国家主席是平等的,只是社会分工不同,”早已诠释了公仆的本质。然而现带公仆还把自己摆在老爷的位置,以为自己只要穿了一身制服,我就高人一等,我就成了老爷,而老爷的话就是法律。而其他人都是贱民,我的权利就是压制你们,让你们都规规矩矩的,必须让我高高在上为所欲为。兄弟,那是古代封建老爷时代的做派。早被早期共产党人在消灭“三座大山”的革命斗争中,消灭掉了。你现在叫“公仆”,认真理解一下,什么叫公仆?公仆是干什么的?再反过来,我们都是中国人,是自由平等的,现在是讲“民主、文明、自由、平等、公正、法制、和谐、诚信、友爱、爱国、敬业”的时代,你已经不是旧社会里的老爷,你在执法(行使权利)的时候,你做到“法制、文明、平等、公正”了吗?如果你没有做到,你就是最不“爱国、敬业”的人,你就是全体中国人民的敌人。你教育人民“民主、文明、自由、平等、公正、法制、和谐、诚信、友爱、爱国、敬业”,而你首先做到了吗?这些公约是约束全体中国人
民的,并不是不包括“公仆”。
  我们的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该各司其责,联合起来为人民的生活富裕,多想些力所能及的好办法,让人民富有了,国家才能真正实现“富强”。因此,请不要再把“小摊小贩”赶得团团转,应该更好的想出些好办法规范他们,为他们做好服务。还有灵活就业人员,只要他们不做“赌博、诈骗、造假……”等违法乱纪的事情,就让他们利用自己的自身条件,能干啥的让他们去干啥,还给他们生存的权利和尊严。但国家各级政府职能部门所辖街道、社区,要做好登记备案工作,一旦有人巧立名目做与备案不付的违法乱纪的事,批评教育屡教不改,立即报公安机关严肃查处。另外,请相关执法人员,在执法的时候,先把国家政策和地方法规结合学习、研究、理解吃透之后,再文明执法,不要再像文盲、法盲、流氓一样,野蛮执法,损坏党和国家政府机构的光辉形象了。

  国家现在为什么又要实行取消农业人口政策?因为随着社会的发展,实现农业机械化是必然的趋势,大批的农业人口,都要涌入城市,和大家生活在一起,他们中的相当一部分人,也要变成“灵活就业人员”。我们必须让人家有生活的空间,让人家有饭吃,不能不让人家根据自身条件和个人身份自谋职业。因此,我们的各级地方公仆,要未雨绸缪,早点做好准备,迎接这些兄弟进城,要为他们尽可能的创造条件,让他们买得起房子,有饭吃。因为每一个人只要活着生存、吃饭,他就已经在纳税。他们吃、穿、用、住、行的每一件东西都是商品,其实从生产运输到卖到消费者手里,已经纳了好几次税(费)。所以,公职人员的工资,都是所有纳税人提供的,你们要善待你们的每一个兄弟。不管他们是农民、矿工、小摊贩,不要再像古代的封建官僚,以权欺压他们,而应该切实利用手中的权利,帮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那样他们会永远感激你们!兄弟,我不想称你们老爷,因为你们不是老爷,而是人民的兄弟,因此还给你的兄弟生存的权利和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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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香奈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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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共有 篇评论
评论人米田 发布于 2014/9/9 23:21:12  
民以食为天。其实,让老百姓有饭吃,就是最大的爱民、惠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