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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有鬼
  作者:昭君屈子 发表:2016/8/21 17:42:16 等级:4 状态: 正常发表 阅读:549
  编辑按: 离婚,对于夫妻,对于道德,对于子女,都不是什么好事情。真也好假也罢,均属非正常现象,非正常能办得了正常的事情?还未大难临头都各自飞,揣着心眼过日子,同床异梦。
    上世纪90年代,我在故乡小镇工作那几年,一有时间便跟着领导去家访。有一回,我们去清水河走访。一路上,听熟悉这家情况的刘校长讲,这个学生家长是个体户,是个混得不错的30多岁的男人,对培养孩子十分重视,有一双儿女,我就是他儿子的班主任。
  家访后,这家给我留下了较深的印象:丈夫搞个体运输,修了一栋时髦的三层平房;妻子相夫教子,很贤惠;两个孩子读书都还不错。这是一户在镇上小有名气的富足人家。
  当我教他小姑娘的时候,却听说他和妻子离婚了,当时大吃一惊,觉得不可思议。
  原来,搞运输赚钱的他想赚更多的钱,办了一个小厂,没想到,欠了一身帐。特别是银行贷款十万,到期不还,就会没收他的房子。他在贷款到期前和妻子办理了离婚手续。房子和家里的存款都成妻子的后,他便在小镇消失了,谁也不知他去了哪里。
  前几年,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又见到了他。方知后来,他没有躲掉债务,坐了牢。出狱后,他和妻子没有复婚,但仍旧住在一起生活,两个孩子都在外省成家了,他们和儿子住在一起。
  在故乡,这样的事,对许多人来讲已经是见惯不怪的了,甚至有人认为这是聪明之举。
  能走到一起是一种缘份,天大的灾难夫妻共同承担,即使一贫如洗,也要有人格;即使倾家荡产,也要有尊严。
  为一点儿财产假离婚,在婚姻里搞阴谋诡计,从而滋生出婚姻怪事儿,的确是不应该发生的事情。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是我在童年听过多次的故事。那时的我便模模糊糊地觉得人不能太贪财,贪财会有不好的结果。天命之年,才真正发现听过这个故事的人不计其数,而真正明白其中道理的人却为数不多。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似乎找到了一个可以安慰做人的理由。细想身边的那些怪事儿,或多或少地折射出人格的重要,尊严的重要。
  2010年,一对50多岁的夫妇也离婚了,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这对夫妇在移民小镇有两处旧房子,拆迁还地建房,只能还一个地基,100平米。他们夜不能寐,寝食难安,到处托人指点,最终采纳了假离婚这一绝招。
  离婚后,果然如愿以偿,得到了两处地基,在镇上建了两处各六层的楼房。每处留两层自己住,剩下的全卖了。仿佛一夜之间,这户人家成了小镇屈指可数的百万富翁,许多人羡慕不已。乔迁之喜,人山人海,谁也不知道他们离婚了。迎来送往,两口子比过去更神气。
  钱多了,儿子很快娶了媳妇,不到三月就离婚了。半年后,儿子被判刑坐牢戒毒去了。
  常常听见一些混得好的人讲“一切向前(钱)看”,也常常听见一些有文化的人讲“存在的就是合理的”,我从未苟同过,它使我更加细致入微地观察与思考。
  去年六月,一对40多岁的夫妇也离婚了。他们是组合家庭,男的有两个儿子,女的有一个女儿,两人结合后,在外地悄悄生了一个爱女。
  女的爱钱,男的有技术,会赚钱,爱漂亮,他们试婚了多年。后来,迫于无奈,才登记拿结婚手续。女方为了独享自认为令人高贵的果实,也为了防止男的儿子骚扰,双方达成离婚协议,美其名曰,房子归爱女,存款归妻子。假离了婚,财产也进行了公正。
  复杂的家庭,外人没有发言权。但是,离婚后,男人为了“搭火”,即跟未离前一样拥抱所谓的爱情,拼命地赚钱,以致得了冠心病。女的要挟男方,如果不赚钱养活他的爱女,她就要另攀高枝。
  假离婚,拿婚姻搞阴谋诡计,多么可怕。
  露似珍珠,却见不得阳光;金银如山,却像粪土散发腐臭。
  人格似玉,婚姻纯美,怎能让金钱玷污了它们?!
  回首往事,不因“一切向钱看”而悔恨,也不因丢失人格而羞愧。人应当这样走过一生。
  离婚有鬼,为人不齿,令人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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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然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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