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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人群中
  作者:竹鸿初 发表:2019/3/12 20:27:32 等级:4 状态: 阅读:775
  编辑按:感恩,感谢,珍惜,珍爱,是我们快乐的理由。

  不知从何时起,我习惯了任何一处的陌生,即便与友人一同走在路上时,我的心里情绪也不会有太大波澜。这种陌生更像一种麻木,也像一种超脱万事万物后的心如止水。它让我和人群乃至整个世界隔开来,这让我更加确信我是单独存在的个体。但在我的内心深处,又会排斥这种莫须有的灰色情感。它给人带来无尽的孤独感,它会蛊惑我的内心去尝试一些非分之想。我想,我本身就是一个矛盾体吧!
  
  有时候我会问自己,我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后来我总算是搞明白了,我从父母的生命中而来,我要去的地方是一个叫做明天的地方。明天,有太多的未知,所发生的一切都会在预料之外。
  
  我想,我是应该感恩一切的,至少我比省医院门诊大厅里那些排队的人幸福一些,至少我比天桥上那两个先天残疾的侏儒要幸运一些。在某种程度上,我又会对那些人身上的遭遇充满好奇,我会去想他们或者是他们的亲人患了什么病,在他们的身上,又发生了哪些值得倾耳聆听的故事?此刻的人群一瞥,该是需要花去彼此多少的缘分才有此一面之缘?我的心里其实是喜悦的,虽然人群中我一张脸都没有记住,一个故事都没有听到,但我在心底还是希望他们身体健康,事事顺心。我相信上天会眷顾那些热爱生活、热爱生命的人,愿他们的生活中少一些病痛,多一些欢乐。
  
  每当走在人群里,我能感受到一种久违的自由感,就像一个囚犯在监狱里被囚禁了十多年后,离开监狱混入人群,人群的嘈杂声、马路上的汽笛声、刺眼的阳光、林立的高楼大厦、陌生的面孔,街道两旁的树木,骑着电动车驶过的行人……这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真实,就连呼吸都能闻到浓浓的自由气息。
  
  当然,我不会在人群中刻意去铭记一张脸庞,因为我深信每一张脸庞背后都有自己的特有的故事。倘若缘分未到,只会徒增烦恼罢了!因而,一般情况下,我不会去轻易打扰别人生活的。如果真的要去认识某一个人,至少你们需要一些共同的东西,可以是相同的职业,可以是相同的爱好,可以是更深层次的精神交流。当然,如果你要交一个真正的朋友,你必须在他身上发现诸多共同点,等关系更加熟络后,你会惊讶的发现,他就是你在这个世界上的另一个自己,这大概就是惺惺相惜吧!
  
  人的一生中,会遇见的人,会认识的人,比起茫茫人海,实际上少得可怜。所以,一切的相逢都是来之不易的。又因为工作、异地、没有交集等因素,每个人的圈子里的人更新的时间都很快。你会发现,很多以前相识的人,因为一方的辞职,从此一别便是一生。很多人提起时,都会有些小小的伤感,其实这并没有什么?这是人生的常态,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也不必过于伤怀,你早晚都要习惯的。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路要走,假如真有缘分,茫茫人海不会是阻挡你们邂逅的鸿沟。现在的社交软件这么多,一个账号,一个电话号码,只要你愿意,距离不是问题。可是问题就出在这里,每个人活在这个世上都拼尽了全力,剩下的时间和情感难以去支配其它的事。久而久之,疏远也是在所难免。
  
  有的人说,这个世界太薄凉,真正善良热心的人已经少之又少了。我不完全同意此观点,虽然这是个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世界,但是在人群中,善良的人居多。你要明白,一个善良的人不是绝对的,他在某时某地,或者在某人的认知中,他曾经一定扮演过坏人的角色。要想让每个人都喜欢自己,谈何容易啊!这个世界可怕的不是是非对错本身,而是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人会觉得自己是错误的那一方。认错,需要的不仅仅是勇气,还需要一定的自我修养,一个精神境界越高的人,他所能看到的自己越多。
  
  在生活中你会发现,那些自以为是的人除了性格偏执外,他们还总是自我欣赏。自我欣赏如果是良性的倒好,适当的自我欣赏可以增加自信,可是一味的自我欣赏,就会呈现出一种病态。所以,当你遇上一个永远觉得自己是正确的人,你千万不要试图改变他的看法,掉头就走,不必浪费精力。离开不是承认自己有错,而是修养的一种体现,同时,它也会让你减少一些不必要的冲突和麻烦。
  
  人群和个人是独立且相互依存的,怎么处好人际关系,怎么说话,这是门学问,需要慢慢摸索。绝大数人都喜欢挑好听的听,这是人之常情,遇到意见不同时,先赞同对方的观点,而后委婉的表达另一种观点。你不能一来就否定对方的观点,而是让双方的观点都同时存在,两个观点一比较,高下立判。既照顾了对方的脸面,要表达的也做到了,何乐而不为呢?所以,有时候,不要太自我,你首先要认同群体的存在,而后通过群体的存在证明自己的存在。
  
  人犯过的最大错误,莫过于自己都是正确的,自己是聪明的,其它人都是错误的,都是愚蠢的。其实这种抬高自己贬低别人的做法看起来才是最愚蠢的。除了证明你的傲慢和无知外,你一无所获,更多的是招致别人的轻看。
  
  在这里,你可能觉得我只是说得漂亮,说谁不会啊!我承认,我所说的大多我都没做到。人无完人,金无赤足,我的缺点可能比我知道的还要多,但这并不影响我继续认识自己。
  
  母亲曾告诉我,小时候我因为拉肚子和营养不良,眼睛不见走路,身体更是瘦削不堪,皮包骨头。当时在很多人看来,我是养不活的那种。后来,父亲母亲背着我去县城医院,才发现我缺乏维生素,医生只是开了十多元的维生素就把我从生死边缘拉了回来。关于那时我看不见的记忆,几乎想不起一星半点,可是我能充分理解那种在阳光下抹黑走路的样子。假如从那时起,我就看不见了,有幸又能活到现在,我对这个世界的一草一木的描述都会和看得见的我大相径庭。也许我会拄着一根木棍,依靠木棍触地和听力辨别方位,然后混入用怜悯的眼神看着我的人群里去。我是看不见的,人群与我实际上并没有多大关系,我只需要自顾自的小心翼翼的用木棍探索这个世界就行,其它的就交给上天。当然,不排除那些好心人士过来搀扶我,或者是停在路口的车辆因为同情于我,即便绿灯了依然礼貌的等我通过。
  
  我很确信,在我通过路口时,我不会想到自己的下半生该怎么活,是否要找一份工作自食其力?是否要娶一个不嫌弃自己的老婆?是否要在死之前为这个世界留下一些我的印记?这些我都不会去想,毕竟现实和人心一样,都是经不起考验的。站在那个路口,无论是否有好心人伸出援手,我想我都应该跟上人群。我不需要刻意去在意外表,不用担心发型是否乱了,不用去看人群中脸庞是否长得漂亮英俊,我需要做的很简单,走过斑马线,和人群在一起。
  
  2818.12.14日于成都,竹鸿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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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香奈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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