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站长邮箱
最新消息:

你的位置:首页>杂文频道>杂说天下>权力的嬗变

权力的嬗变
  作者:褦襶子 发表:2008/12/8 22:49:16 等级:4 状态: 阅读:2778
  编辑按:古有魏征纳谏“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权利来之于民,理应用之于民。
  
  日前,从新闻中听到四川灾区的地方官,为了所谓的“政绩”,强行拆毁帐棚,把灾民强行搬迁到过度房里。许多灾民挤在一个狭小的房间,根本无法休息。记者看到一个十二平方米的房子里,挤了十来个灾民,大家要想一起同时躺下都做不到。
  我们的人民多质朴呀!为什么勤劳善良的中国人民,竟然成了今天这个样子。成了少数人晋身的阶梯,成了一些人捞取政治资本的道具。我们党的领袖曾经因为农民邻居被赶走而发火,谆谆告诫全党只有生活在人民当中才最安全。领袖们可以独自到市场上下馆子。可以不惊动地方走进平民百姓的家。那权利是人民给的教导,至今回响在耳畔。
  不知什么时候,“人民”二字淡出了各级政府的牌子。也淡出“人民公仆”的心。虽然那响亮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口号仍然喊得山响,却再难喊进许许多多官员的心里。地方官们心里想的只是仕途,为了政绩工程,可以弃人民的利益于不顾。人民利益成了某些官员们换取“顶子”的资本。
  某省自然资源丰富,工业基础好,劳动力资源素质高,却始终发展不起来,税收在全国名列前茅,位居前五名;人民生活水平仅比西藏与青海强一点位居后五名。这样一个省,却频频有官员被提拔到中央重要领导岗位。正是因为这种“鼓励”,民生在官员的心里再也没有地位了。这是危言耸听吗?建国以来,如焦裕禄、孔繁森的心系民生的典型屈指可数,看看我们现在一年“大道”公布的贪腐案件有多少?半个多世纪的心系民生的官员典型尚没有现在一年的贪腐典型多,这是什么?这就是权力的嬗变。
  权力,本是服务于人民的。而今权力成了某些地方官员从人民身上攫取利益剥夺人民合法权益的工具了。不但“人民”二字从各级政府的牌子上消失了,从官员的心里淡出了,连那响彻云霄的“为人民服务”声也正在消逝。甚至连五笔输入法里,都没有“为人民服务”这个词!以至于一国总理,抗震救灾总指挥,竟然用颤抖的声音说:“不要忘了,是人民养育了你们!”
  我们忘不了那些在各种救灾中牺牲的人们,忘不了人民子弟兵。也不应该忘记。可是近些年来,在各种国难中,包括在战争中牺牲的烈士家属,常常连理当应得的待遇都在被剥夺。曾在网上看到一个九十高龄的老人家,其儿子是抗日战争中牺牲的新四军烈士。地方官员不落实政策的理由竟然是新烈士都顾不过来,哪里还顾得那么久远的烈士。“公仆们”,当你们说这句话时,你的心可曾在颤抖?
  据当时官员的年龄而见,那些官员都是受着社会主义教育成长起来的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人,他们自少年时就是聆听着先烈的英雄事迹成长起来的,新四军对于他们来说竟然是久远!多远?新石器时代还是旧石器时代?据说对越自卫反击战的烈士,在有些地方已经不能及时得到应该得到的待遇了。因为我们与越南的关系又好了。这让我想起刻着每个为国家牺牲人员名字的美国战争纪念碑。无论政府的政策怎样改变,他们为祖国所做的牺牲永远受到美国人民的缅怀,无论国家怎么困难,法律赋予政府对牺牲者家属的义务永远不会因为困难而打折扣。
  人民公仆们,当你们拿着人民的血汗钱到国外去挥霍,当你们用公车在私生活中奢侈,当你们用公款消费着山珍海味时,你们可曾想过,这是谁给你们的权力?9000亿呀,当这个数字从央视播出后,我们在感动政府直面现实的勇气时,又如何面对每年不足1500亿的教育投资!我们口口声声说教育的发展关乎国家民族的未来,年年在大张旗鼓搞什么希望工程,却一年要浪费掉六倍于教育投入的公共收入。难怪最近德国以中国不缺钱为理由决定取消对中国的援助。
  就说这出国考察,自初就是一种特权。此番被发现的出国考察人力资源事件,居然连赌场都被考察了。全程二十四天,居然有十六天在旅游景点接受旅游服务。只有五天,到计划目的地考察。其余时间也是居住在旅游景点。可是在被发现的旅程单一起还有一张考察计划单,这张计划单全程都是考察项目。事发后,当事方一再强调,此次考察事先有上级批示,事后考察报告。那么上级是按哪个考察程序批的示?是按全程计划考察批的示,还是按实际的大部分时间旅游,只用五天考察的程序来批的示?考察报告可否完成考察任务?对考察国的考察可达到全面深入?当事方之所以敢在事情暴光后还敢公然狡辩,就是因为此事已经是极为普遍的现象。
  权力的另一个负面效应就是贪污,贪污也是权力嬗变的结果。我们国家规定的贪污罪,几十万元就够死刑的了,那些动则上千万甚至贪污数以亿计的贪官还要上诉。其根源就是攀比心理。究竟是谁开了这个头,路人皆知。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贪污罪,贪污数不是死刑的唯一标准。贪污罪,贪污数额不是量刑的唯一标准,也应该是重要标准。否则还叫什么贪污罪!
  最高法院新闻发言人说,我国刑法第48条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受贿罪只有“情节特别严重的”,才能适用死刑。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分享:
责任编辑:向日葵的光
网友评论只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
用户名:密码:
本文共有 篇评论
评论人漂泊自由的阿杰 发布于 2008/12/9 10:51:38  
老师的观点如此犀利!
作者回复:少时看到印度的非暴力不合作运动,总是认为甘地懦弱,甚至有些鄙视,现在看来大错特错!
评论人米田 发布于 2008/12/11 23:22:47  
老师的披露和忧思,使人激愤、感慨、忧虑,是呀,权力何时能真正属于人民?!这需要我们每一个人思索!问好并致敬!
作者回复:感谢光临。鄙人这些文字,就是旨在唤醒国人的公民意识。世界上没有什么是等来的。尽管许多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已经数百年没有发生政变与大规模的暴力斗争了,但是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斗争却始终没有停止过。我们的政府是须要完善,但得民众告诉他们如何完善。向政府反映民意是公民的义务!
评论人立群 发布于 2008/12/9 9:29:50  
想想这些年的是事,无话可说了!
作者回复:兴百姓苦,亡百姓苦。杨恒均先生阐述得对,靠暴力得来的政权,必然滋生专制。只能形成传统的轮回。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评论人晚亭 发布于 2008/12/9 12:34:38  
权利嬗变的现象越来越普遍,速度也有加快的趋势,究其如此的发展和堆积,不知国将成何样!!!国人会选择沉默,爆发,还是蓄势待发?
作者回复:时代不同了,暴力对于国家民族以至于每一个国人都是灾难。披露这些现象,并非是牢骚,是要把民意上达天听,为政府进一步改革提供参考。虽然这个路程很艰难,可是没有比这个程序对国家民族造成的伤害再小的了。
评论人夜半歌声 发布于 2008/12/9 17:41:15  
老师咱们是老乡吗?和俺这疙瘩一个样。
作者回复: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宾莫非王臣!感谢驻足拙作,问好。
评论人风飘何处 发布于 2008/12/9 20:47:13  
似乎没有一个国度,权力真的属于人民!
作者回复:世界万物都是相对的,那些实行全民公投的社会就是在比一个靠你都不知道的人代表你行使民主权利的社会更代表民意。这是一个取向问题,不是性质问题。一个使民众有表达意愿,并能凭民意改变(限制)统治阶级意志的社会,就是进步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