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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首“一巴掌”
  作者:青青河边 发表:2010/10/28 11:39:30 等级:4 状态: 阅读:1667
  编辑按:看过您的几篇文章,写的很有根底。今天品读《一巴掌》,似乎看到了这个不弃的源头。文字写的张弛有度,条理清晰,娓娓道来。把玩文字流淌成文,对于喜爱文字的人来说是一种割舍不了的情节。品读,问好。

  很多事沉淀在心里,不经意间翻腾出来,就会有一些惆怅。而有时忧伤竟漫步在我思绪里缠绵,让我无法遏制。或许我是个极易怀旧的人,每每触及那些流失的岁月,记忆中那些模糊的面孔就逐渐清晰起来,只是岁月不再,年华不再,连回忆都有一种说不出的隐隐作痛。
  
  暑假在老家收拾东西,突然翻出二十年前发黄的日记,里面夹着几张幼稚的手抄报,小报中间画着一个伸展的小手掌,每个手指肚上画着个笑脸,下面标注着名字,字迹已模糊地快分辨不出来了。看着这小手掌,我的心猛地像被什么戳了一下,隐隐作痛起来。翻起曾经的文字,便想起我的文学梦萌芽的那个时代,想起我们五个心怀文学梦想的“一巴掌”成员,心中的味道真是难以言表。一时间那些零碎的片断像一出无声电影一般缓缓拉开了帷幕。
  
  对文学开始迷恋是从初中时代开始的,那是个怀梦的年龄。我从小在外公那儿听了不少有趣的故事,虽然还不知道文学一词的含意,却在朦胧中对书籍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我囫囵吞枣般的偷偷翻看哥哥阅览的书籍,比如四大名著等。我收集了大量的古典知识,经典佳句,存放在一个小纸盒里,没事时就拿出来炫耀。我的后桌小莲,极爱写作,一个本子写完了再用反面涂抹,虚构着她的故事和梦幻。前桌阿兰擅长画画,那些小花小草在她笔下栩栩如生,我尤其喜欢她画的美女,寥寥几笔勾勒,一个古典美女就跃然纸上。阿华是家中长女,姊妹多,家里总有干不完的活,但她一有空就捧着书看。小刚,一个大大咧咧的男孩,成绩总是很差,却喜欢看些课外书。那时男女不公开说话,他就写纸条给我,借书给我看。
  
  青春期是一个多梦的季节,怀着相同的爱好,一个原本朦胧的梦想却逐渐明晰起来,于是我们五人决定成立一个文学组,名字叫“一巴掌”。它的寓意是五个手指团结在一起,心怀共同梦想,又像五株独立的小树苗自由伸展。我们决定一周出一次手抄报。大拇指阿华,字体漂亮,负责誊写。食指阿莲主要写故事和散文,中指小刚负责打格子,排版,无名指阿兰做插图花边,小拇指是年龄最小的我,整理古诗对联等。那时我们有着许多对未来的美好憧憬和愿望.,我们拥有这个特殊年龄的思想,并向着自己的梦想前进。我们这些爱好,在大人眼里是不务正业,常常是偷偷摸摸地凑在一起,交流读书的心得,商讨我们的手抄报如何做得丰富多彩。我们的手抄报在班里渐渐传阅,甚至引起了语文老师的重视,他让我们参加语文报的征文活动。虽然最终也没有见到我们的那几篇小文章变成铅字,但我们依旧乐此不疲,为“一巴掌”而努力着,充实着。
  
  那时的农忙季节放秋假,我们几个偷偷约着出来,要去采风。那时并不知道采风是何意思,只是从书刊上看到一些作家常常去民间采风,体验生活,然后再写文章。我们五人就相约,假期里一起去采风,目标是去离家三十里的龙湾风景区。我们五人谁也没去过那地方,只知道是在我们乡镇的西南方向。听说那儿的景色非常美丽。水清澈见底,游鱼一览无余。更神奇的是很多硬币能漂浮在水里,人掉下去也会浮上来。那个秋日的早晨,我们五人分别向父母撒了个谎,村头集合后,在朝阳里向西南方向出发了,我们以为只要顺着西南的大路走,就一定能到达龙湾。
  
  大路两旁有时是庄稼,有时是小沟壑,山坡上还有灿烂的野花朵朵绽放着,好奇贪玩的我们这里瞧瞧,那里碰碰的,走着走着,在一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山洼里,竟然迷路了。身上带的干粮早已吃完了,我们饥肠辘辘,坐在田埂上,互相埋怨着。唯一的男孩子小刚这时显出男子汉气概来,他说我们搞一次野炊,也算采风了,就不要去龙湾了。于是我们分头去捡豆荚、扒红薯、捉蚱蜢等,在一块斜坡上挖坑,堆上拾来的柴火,用树枝串起蚱蜢烧烤,把红薯埋在火坑里焙着。我们打闹着,抢吃半生不熟的豆荚和红薯,笑声响彻在旷野里,秋风吹乱了我们的头发,几只野鸟扑楞楞的惊叫着远飞而去。小莲忽然来了兴致,吟起“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的诗句,小刚双手捧着焦黑的红薯,故作深情地朗诵:“你的皮是黑的,你的心却是甜的!啊,红薯!你就是我心中的面包!”我们笑着,闹着,忘记了时间,忘记了迷路。直到夕阳西下,我们按原路好不容易回到了家,自然是挨了大人一顿臭骂,但每个人心里都有说不出的高兴。
  
  我们想去采风的龙湾风景区,后来竟成了我常常散步的地方。我考进了高中,学校大门距离龙湾不过百米,我和同学时常在清晨或黄昏漫步在龙湾河畔,杨柳轻扬,看一池清澈的水,想像它美丽的传说。我在紧张忙碌的高中生活里,还是一如既往的喜欢着文学,遨游在文学的梦境中。只是“一巴掌”文学组的那四个成员,已各奔东西,再难相聚。
  
  阿华,初三毕业后,她的父亲就不让她继续求学了,让她跟着村里的大人到南方去打工了,只有过年才回来一趟。几年不见,每次回来打扮得花枝招展的,连口音也带上了很浓的南方味。有一年我们曾经见过面,只是她和我谈的都是穿着、化妆之类的话题,没有几句话,我们就沉默了。我伸出大拇指,想问问她平时喜欢读什么书,她却伸着染得红红的指甲,问我漂亮不漂亮。我忽然发现眼前的阿华已和我不是一个世界了,她的世界里多彩开阔,缥缈虚幻,早已忘记那“一巴掌”文学组的梦幻和故事。后来听说阿华嫁了个南方老板,从此几乎没有她的音讯了。
  
  小莲,长得非常清秀,是个非常美丽的女孩。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只是美丽的女子命运不济。小莲毕业后在城里打工,十六岁的花季,青春本应是灿烂而美好的。可是父母包办,为她早早揽了一门婚约。小莲坚决不同意,自以为过两年婚约就解除了。谁知男方紧追不放,在一个夜晚去找她,两人发生了争执。小莲坚决提出分手,男朋友恼羞成怒,失去理智之下将小莲扔进了水井里。听到这个消息时,我正坐在课堂上,翻着小莲借给我的一本书,泪水一下就滴到书页上,脑海里满是小莲的影子,很长一段时间我不敢再去碰那本书。小莲,爱幻想多情的小莲,你的故事里构思过如此凄凉悲伤的情节吗?
  
  小刚,如今是一个暴富的个体户。凭着他的精明能干,已开了两家店。他有两个女儿,都送到贵族学校接受教育了,看来对孩子教育还很重视。听说他还想要个男孩,不管罚多少款都不在乎,只要能传宗接代就行。我们已经近二十年没见过面了,即使见面,也不知还能认出来吗?假如相见,也只有寒暄的分了吧。
  
  阿兰,那个对画画有特殊天赋的女孩,结婚后,和丈夫包了个鸭场,由于没经验,后来赔了。丈夫从此一蹶不振,只知道酗酒骂人。阿兰和他离婚后,自己带着女儿过日子,一直很窘迫。有一次我回老家在街上碰到她,她说女儿特别喜欢画画,我说那是你的遗传啊,你上学时画得那么好。阿兰的眼睛里顿时放出光彩,她或许想起了当年的时光,但很快就黯淡了。她说自己都快四十了,真后悔没再继续求学。我安慰她说:“好好培养女儿吧。”她的眼睛里又闪出光彩来,说一定好好培养女儿。我心里忽然感到很温暖,毕竟阿兰还记得那个时代的梦想。
  
  而我,师范毕业后,身在异乡的我,心中总是有太多的情怀。没事随便写点东西,也成了唯一的寄托。每天面对工作的压力,行走于柴米油盐的琐碎生活中,灵感仿佛与我越来越远。只有在夜深人静之时,心中深处的那处芳草地,缓缓流出一条小溪,将心中的苦楚和梦幻化作点滴文字,让心灵渐渐淡定,舒缓紧张的神经,摒弃人性中的浮躁,化解心中对家乡和父母、朋友的思念。
  
  流年似水,什么样的日子都会过去,也许不应该轻易说放弃。面对眼前的手抄报,面对那个小手掌,五指分开,我看到了每一张清晰的面孔,都写满了纯真和梦想。而这些面孔又模糊起来,变成五棵小树苗,在风雨里成长,岁月无语,年华已逝。青春和文学一样,有着五月飞花的浪漫和激情,但也有着五月花开花谢的现实和艰辛。只是那些来不及长大的不幸,要趁早连根拔掉。
  
  人生如梦,往事如烟,不知不觉人近中年。大凡梦都是虚幻的,但有时梦却能给人以鼓舞,给人以力量。尽管忙忙碌碌,但我的文学梦依旧在延伸着。每次想起它,就禁不住叹息,我也清楚自己很难写出打动人心的文字,虽然成不了作家,但文学的梦依旧憧憬着,我用心书写着我那灿烂的文学梦,主要是把它作为一种充实人生的业余爱好。因为在“梦中”有我“一巴掌”时代的梦幻,有我精神上的寄托,有我一生自得其乐的追求,而且我相信,人生需要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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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然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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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晚亭 发布于 2010/11/1 11: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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