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你现在能出来吗?”
“你不是在上班吗?”
“我问,你可以出来吗?”
“现在几点?”
“才十点。”
“出来,当然可以。告诉我怎么啦?”
“你先别问,见了面再说。你知道地平线有个后门。”
“知道。”
“那你马上出来。十分钟内到达可以吗?”
“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没问题。”
“那就这样,不见不散。”
这个时候叫我出去,她想搞什么鬼名堂?仇逸无从料想。
瞧她神秘兮兮的,说话又那么急,肯定有见不得人的事。莫非做贼吧?他自问又自我否定。
那她究竟想干嘛呢?还要让我十分钟内赶到……
好奇心使然,容不得他犹豫。于是,赶紧重新套上运动服。出门前对着楼梯口喊了一声:“露露,朋友叫我去吃夜宵,我出去了,你自己休息。”
没等儿子回话,就泵地一声关上门,兴匆匆地走下楼去。
夜籁人静时分,马路上车辆往来稀少,两侧人行道上人影寥落。仇逸急速驾驶着爱车,根本不管60码限速标志。但注意力相当集中,目力雷达仪表似的扫视着前方,来车及道路右侧行人动静一目了然,他时刻准备着随时应对突发事件。一路畅通无阻,也没碰遇一个红灯,只用了八分钟就到达地平线娱乐总会。
“我到了。”
“这么快!”
“这是我的速度。”
“你在后门吗?”
“在大门口。”
“那你赶紧去后门。”
于是,他绕行至后门,关了大光灯,熄火,侧脸向门口探视。有一扇便门尚开着,旁侧有两只垃圾满满的黑色塑料垃圾桶。门里面黑咕隆咚的,什么也看不见。仇逸见此情景感到浑身不自在,拔腿离去的欲望油然而生。
“我怎么成了她的同伙?”他摇头叹息。“亏她想得出让我在这里等。把我当什么呀?”
如此想着,他便将目力移至另一侧,眼不见为净了,也无意再去探究苇苇葫芦里卖的药了。
泵泵。他听到有人在敲击车窗,声音不是很响。
“是谁呀?”他疑惑地瞥了一眼,并没有马上开启车窗。
是一个白面小生模样的小伙子,态度和蔼可亲。他将手中的一个沉甸甸的马夹袋提起来给仇逸看。仇逸这才不情愿地摁下车窗按钮,泰然自若地正视对方。
“先生,这是苇苇带给你的。”
“什么东西啊?”他不以为然地问。
“哈尼克啤酒。”
“谢谢。放哪里?”
“就前面吧。”
随后小伙子自己拉开车门,小心翼翼地把东西放在副驾驶座位脚底下。
“她人呢?”
“马上下来。”
“谢谢了。”
“不用客气。那我走了。”
在小伙子转身离去之际,苇苇笑盈盈地走出门来,她手里也拎了一只鼓鼓囊囊的小马夹袋,因为她步态轻松自如,仇逸判断出她手里的东西不会很重。
在看见苇苇与小花子打招呼之时,他想:“里应外合,这是小偷勾当,她怎么也会干这种事?”他觉得匪夷所思。
“怎么样?没想到吧。”苇苇一上车便笑颜灿烂地说。
“我怎么成了同伙了?”
“哪里,我这可不是偷的。全是客人留下来的。”
“那为什么不走前门。”
“当着那么多人拿出来多难看。”
“好像香啊。是久久鸭吧。”
“是啊。里面有鸭脖子、鸭头、鸭舌、鸭掌,还有花生。你喜欢吃辣味的。走,我们去江边。把酒当月,很浪漫吧。你知道怎么走吗?”
“当然知道。正门这时肯定闭门谢客,进不了的。不过,我熟悉一条小道,从那里可以上堤坝。就是不知小道现在还在不在。”
“试试看。”
仇逸来了兴致,食欲顷刻间被撩拨而起,口中生津。于是,他点燃引擎,同时说:“这些客人好大方啊。”
“这种客人也难得一见。啤酒是包厢送的,他们几乎没喝,另外叫了洋酒猛喝。这个久久鸭呢,刚从外面买回来,他们可能有急事,突然离开包厢的,原封未动。”
“老天知道我们今晚有约会,特意送给我们的礼物。”
“真有意思。”苇苇有同感,觉得似乎真是那么回事,欣慰无比地说,“那你为什么前面还不高兴?”
“我不高兴啦?”
“你自己清楚。”
这也算是坏事变成好事吧。联想到自己人生中诸多的坏事最终一件件都意想不到地变成了好事,他越想越觉得这很有意思,喜形于色,得意洋洋地开着车。
汽车沿唐后路往北行驶,小拐弯后进入一条黑漆漆的小路,路面坑坑洼洼的,车子只能减速前行,最后在路的尽头停了下来。借着大光灯,仇逸一眼就认出了那条小道。
“就是那条小道。”仇逸指着一侧,兴奋地说。“这么多年了,竟然还在。”
“真的能走吗?”
“有我在,放心吧。”
下了车后,他们踏着朦胧的月光,循着一条逶迤的碎砾小路亦步亦趋地向着前方轮廓依稀可辨的堤坝走去。路面倒是平坦,长了许杂草,显然这里平时走的人不多。路的一侧是一条小沟,几乎与路成平行,沟很浅,水中长满芦苇,岸坡杂草疯长;另一侧则是水杉树林子,水杉高大丛密,黑魆魆的,望不尽边,阵阵略带寒意的凉风不是从江面吹来,便是从陆地扫过,树叶时高时低的沙沙声在耳畔萦绕不绝。
一路上仇逸几次伸手欲拉住苇苇的手,都被拒绝了。他时不时提醒苇苇“当心”,苇苇则每次必答“没事”;仇逸偶尔也会说“你不害怕吗”,苇苇则不以为然地说“晚上的山路我都能走,这算什么”。
“我从没走过山路,一定是伸手不见五指吧。”
“当然。你肯定不敢走。”
他哼了一声,表示苇苇小看他了。
“有野兽出来吗?”
“有!狼,野猪。”苇苇吓唬他说。其实,自己晚上走山路是家常便饭,但从未碰到过野兽。她们那里的山上早已没了狼和野猪影迹,小时候听爷爷说他们家以前也是猎户人家,到了他们那一辈就弃抢归田了,所有的猎户人家都是一样的归宿。现在已没有人被称作猎户或猎人,这些名称只是一个历史符号而已。
“你对这里熟门熟路。”
“年轻时走过几次。”
“是谈恋爱吧。”
“就算是吧。”
“什么就算呀,就是‘是’嘛。没想到你年轻时那么风流,现在还是如此,不减当年啊。”
“是浪漫,不是风流。”
仇逸恍然记起曾与一个女孩在林子里做爱的情景,是他情爱历上开天辟地的一次。他记得很清晰,历历在目。也是在这个时点,不过是在夏季。两个青年先是在江边散步,走着走着,不知不觉地进入林子深处,继而不约而同地站着偷吃起了禁果。他记得那女孩说过这样的话:“要是能像越南人那样,在林子里睡在吊床上那该多好,一定浪漫了得。”他当时附和道;“我改天帮你弄一个来,就吊在这里的树上。”最终没有实现诺言。遗憾的事,与女孩有缘相识却无份相守。他自今也未明白那女孩为什么要离开自己。
“我们现在进去好吗?”仇逸突然地拉住苇苇的手有些激动地说。
“你疯了。你一个人去吧。是不是触景生情了?”
“你看你,三句不离本行,竟往那方面想。我是跟你开玩笑的。”
就这样,他们平安地走出了小路。
展现他们眼前的是一望无际的江面,夜色朦胧,但远处的江河上波浪起伏,依稀可见,在淡淡的月光下,层层波浪伴随着涛声翻卷不止。江水正值退潮,露出了寥廓的河滩,浓密的水草与芦苇随风摇曳。突然,前方有野鸭腾飞而起,咕咕叫着不知飞向了何处,顷刻又恢复如初。
“这里还有野鸭啊。”苇苇好奇地叫道。
“它们肯定在做坏事,听到有人来,就逃走了。”
苇苇知道他话中的含义,在他的臂膀上轻轻扭了一下,然后说:“就在这里吗?”
“你不是说要来江边吗,这里不就是吗?”
“这里怎么行。地方又小又没坐处。”
“前面倒是有座塔楼,那地方应该有坐位。”
“对对,我指的就是那里。”
“那要走一段路的。至少要走十分钟。”
“那就去吧。”于是,他们继续兴致勃勃地沿堤坝往前走,脚步自然加快了许多。可是走出二十米后,路被拦住了,一道高过他们半身的铁栏栅竖在他们眼前。铁栏栅坚固不破,任凭仇逸怎么脚踹手摇,只闻哐啷声却依旧如故。
“我们爬过去吧。”苇苇毫不犹豫地说。
“我行的,就怕你不行。”
“你瞧我的。”
话音刚落,苇苇就把东西交给了仇逸,然后一个跃身,伸手抓住生了锈的铁杆,只见她手脚配合默契,轻松自如地攀缘而上,没费多少工夫就至于顶端,随后,猫一样地翻身跃地。
“你把东西传进来。”她拍了拍手掌,笑嘻嘻地说。
“真有种。”仇逸欢喜不已。
于是,他把东西分拆开了,从窄孔中一件件送了进去。完毕,他挺直身子,抬头望了望铁栏栅,然后噼啪拍了三响手心,鼓足勇气,继而作深呼吸,最后才一个跃身翻上栏栅。还好,没出洋腔。
平安进入后,俩人简直像小孩一样狂喜不已,各自拎着马夹袋,向着目标一边喊叫着一边奔跑而去。
八角型望江塔鹤立鸡群,临江而耸。后面就是A去公园。公园因塔楼之名也叫望江塔公园。此刻,四周阒无人影,恍若无人的境地。耳闻来自大自然的声音,却还能感受到另外一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寂静。
塔楼前是一块由大理石铺就的小场地,当中放了三张圆形石桌,周围有腰鼓型石凳子。这些只有他们独享的石桌石凳,使他们无不感到亲切,更让他们激动。这太刺激了,感觉就像亚当夏娃来到了伊甸园。
他们把东西随手搁在石桌上,没歇息一下,就彼此心领神会地相互靠近,目光交织在一起,尔后情不自禁的紧拥热吻。
“我爱你。”仇逸第一次动情地说。
“我也爱你。”苇苇的小腹沟更贴紧他的身子。
“你那个好硬!”
仇逸抓住她的柔软湿漉漉的手,示意她抚摸**。可是被拒绝了。
“再摸你就越发受不了了。”语气娇滴。
“我真的好想进去。”
“你怎么如此旺盛。”
他几乎欲火难抑,本能地伸手探入她的裤腰,欲解开扭扣。
“好了,控制住。”她变得理智起来,轻轻推开仇逸的不安分的手,“忍一下就过去了。再来就透支了,你要注意身体哟。”
仇逸深深叹气,想想也是,只好作罢,恋恋不舍地放开了手。
“让我们来分享胜利果实吧。”仇逸大放豪情地说。
“把酒当月。”
于是,苇苇分装好的食物一一摆开,仇逸则用牙齿启开啤酒盖子。眼前的食物虽不多,但此刻在他们看来这就是盛宴,甚至以为盛宴远不如他们的食物。
“好爽啊!世界上还有比这更美味的食物吗?”仇逸意气风发地啧赞道,做着夸张的手势。
“这是我们的盛宴。”
“一醉方休!”
“一醉方休!”
接着他们共同举杯互敬,同声高喊:“来,干杯!乌拉!”声音盖过四周的自然之音,传至远处,但无人听见。也许一轮玄月能听见吧,也未可知,然玄月向上勾起,像有情人梦中的微笑。
接着,仇逸开始狼吞虎咽地啃噬鸭脖子。苇苇则挑了鸭舌塞入口中。
“好辣啊!”苇苇张口大哈,举臂不停在嘴唇口扇着,以此降低辣火。
“还不够辣。”仇逸吃得津津有味,边咀嚼边说,“最好带麻的。”
“有麻辣的。鸭掌是麻辣的。”说着,她就顺手抓起一只鸭掌,直接往仇逸嘴里送。
仇逸非但没拒绝,反而张嘴一口咬住。顿时,感觉整个舌头像置于烈火中似的,有种烧灼感,他几乎不能说话,只会“啊”或者“哈”的。半饷后,才吐出一句:“这也太过分啦吧!”
苇苇见其惨状,大笑不止,前迎后仰的。
“好你的。幸灾乐祸。”说着,便便支身而起,欲抓住苇苇把未啃食的鸭掌部位塞入其嘴里,进行报复。可苇苇似早有准备,眼敏手捷,闪身躲开,随后逃离位子。仇逸誓不罢休,赶紧追逐。苇苇以石桌、石凳为掩护,始终处在仇逸的对面,他转自己也转。他们往来转圈,仇逸始终没能得手。
苇苇不想再玩下去了,于是,主动缴械投降,大放地说:“好吧,我吃。”她从仇逸手里拿来鸭掌,趁其不备,不动声色地随地扔掉了。
其实,仇逸也知道她的把戏,佯装不知。因为,他也不想再如此周旋不止了。
就这样,俩人各就各位,继续享用他们的盛宴。不过,不再那么疯癫,那么亢奋了,当然激情依然不减。原来是乱吃一气,现在更多是细细品味。品味食物,要的就是慢,及平和的心态。
其间,他们你一个我一个地述说着他们小时候的种种经历。仇逸始终带着引以为傲的语气说起了小时候他的那些淘气事,几乎无不令苇苇捧腹大笑;苇苇则提及怎么受到她爷爷的宠爱及山里的一些风土人情,仇逸总是带着浓厚的兴趣聆听着,每一则故事听完,他都会信誓旦旦地说:“我一定要去你们老家看看。”而苇苇则会兴奋地问:“你真的会去?”仇逸未加思索,欣然道:“当然。”
在如此开诚布公、畅所欲言的交流中,仇逸觉得苇苇越发可爱了。与渡边淳一笔下的女主人公比起来,仇逸觉得苇苇比她们更可爱,因为她真诚、淳朴、率直、不骄纵,像来自大自然的清风和泉水,而这种的类型的女人是仇逸最喜欢的。令苇苇为之着迷的是仇逸身上洋溢着的不可言语只可意会的特质,他富有同情心,宽容心,他没有贵贱之分,他有文化有涵养,他诙谐幽默,还有他的浑厚的男中音,不一而足。总之,彼此都看不出对方又什么缺点。事实上,对他们而言,缺点也成了优点。
后来,苇苇惋惜地说起一件发生在地平线里的事,有一位妈咪桑突然失踪了,好几个星期都没来上班,谁都不知其去向。有传言说她因赌博输钱,债台高筑,无力偿还,出去躲债了;还有传言说她外面男人多,被情杀碎尸后,被抛尸于无人知晓的某个地方,也许是荒郊野林,也许是阴沟洞,也许是沉尸河底……
仇逸听了后感触颇深,继而顺水推舟说出了多日来一直想说的心里话。
“这种场所是是非之地。你不能再久留了。”
“总还是有出污泥而不染的人。”
“那只是文人骚客的一厢情愿而已。现实就是现实,在里面待久了,哪个不会变坏。我看你还是乘早金盆洗手吧。”
“你真这样想?”
“当然。你随便找一份工作做,比方当服装营业员,在饭店做也可以。”
“我可以考虑。但眼下还不行。”
“为什么?”
“我要还钱。”
“你借钱啦。”
“最近,我母亲刚动了手术,我向小姐妹借了五千元钱。我想再做两个月把钱还清了。”
“你为什么不早说啊,我可以帮你的。”
“我不敢要你的钱。”
“你这就把我当外人了。多的我给了,明天我给你二千五。”
“我不能要你的钱。”
“我们都这样了,你要不接受,我会不高兴的。我只是希望你尽早结束那种不正常得生活,昼伏夜出,这哪是一个正常人过得生活。”
苇苇听了仇逸的表白,深受感动,她身不由主地把双手伸向仇逸,紧紧地握住他的手,顿觉一股暖意从心头向周身荡漾开去,仿佛如临春日里的暖阳煦风。在享受着这份令人心醉神迷的愉悦的同时,她暗自反思:以我现在的身份,怎配得上他呢?!继而默默发誓,尽早“金盆洗手”。
仇逸顺势将苇苇拉进怀里,并让她坐在大腿上,而把脸深埋于她乳沟里,一会儿吻一会儿歇的。
“别拱我,我怕痒。”
“我们就在这里做爱吧。”
“你疯了。”
仇逸欲将攻击行动往纵深推进时,苇苇突然惊诧地喊了一声:“哇,前面是一座山!”
“这儿哪里有山。看你大惊小怪的。”
“你转身看,那不是吗?”
仇逸松开手,好奇地转过身去,循着她所指的方向眺望。原来,在五百米开外有一个高处地面百来米的大土堆,这是一座假山,黑黢黢的,似乎向四周散发着阴气。
“那哪是山啊,是一座假山。”仇逸轻描淡写地说,“很久很久以前,用从江河里挖上来的泥土堆积起来的。从假山顶上可以瞭望,江面一览无余,还起着航标灯作用。”
“那我们这就爬上去。”
“那里阴森可怖,不能去。”
“我不怕,我一个人走山路都不怕呢。”她胸有成竹地说。
“我告诉你,那里曾今自杀过几个人呢。都是尸体腐烂生蛐后才被发现的。”
最后一句是仇逸不经意间自编的。说到腐尸与蛐蛐,他不禁毛骨悚然,周身颤抖了一下。恍然忆及前年有个单位同事在假山自杀的事。
“那又怎么样?”
“我们回家吧。”
仇逸感觉四周阴气逼人,如坐针毡。说着,就一把拉住苇苇的手,撒腿撤离此地,弄得苇苇莫名其妙,稀里糊涂地遂行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