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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ziranbaobei 发表:2008/12/20 15:41:05 等级:4 状态: 阅读:2459
  编辑按: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万万不能。
  一
  我也爱钱,因为,我可以用它来孝顺父母,满足妻子属于女性本该有的虚荣心,给自己未来要出世的孩子提供一个比较优越的环境,但唯独不用在自己的身上。我更喜欢运动、思考、学习、了解、尝试,凡生命所能尝试的我都得尝试。我不想在赚钱和花钱上花心思。
  不吃不穿是不行的,所以,我只求饭能充饥,能补足营养,衣能遮羞,能保暖身体即可。总而言之,对我来说,生命本身健康了,万事如意。
  二
  我很听话地将单位发我的每一分钱都兴致勃勃地塞给了妻子,然后留一个能接受的数目,这时,妻子高兴,我也高兴,我知道这至少能增加妻子对我的信任,可我认为这绝非交易。我是爱妻子的,我以为这不是怕,而是爱。
  三
  我不喝酒也不抽烟,朋友少得可怜,所以相对来说很少有意外的开销或者藏头露尾的勾当,兜里的钱还是要花在老婆的身上。看到好看的,好吃的,首先想起的是她——当然,应该先想起的是爸爸妈妈,可他们不在身边呀——老买东西给妻子,但她又看不上,所以习惯性保留下来的是只想,但却不买。
  四
  我不能陪在父母身边,在误解之下我寄给他们人民币,姑且认为这样可卖给他们我对他们的羞愧感,而事实上,我只是买回来了良心。所以,有时连那一点良心也不想要了,要不起,也很难要,要的话需要很多的钱往来买,可我没有,想必父母也不忍心。想到此,想起父母的理解,感到世界里还是最有他们二人疼我,连我都比不上。
  五
  我常用钱来买花,但我找最便宜的,贵的养死了,我会心疼,看到一个个摆着的花盆,我似看到了花儿的灵魂被我剥离了肉体。表面上看,我还是喜欢钱,可细究一下,哪里是?我是把钱的多少和花儿生命的价值画上了等号,我的错是在这儿。
  六
  我不喜欢请人吃饭,倒不是因为怕花钱,我更喜欢独处,让我花钱买我不喜欢的东西,我不干。当然,别人请我吃饭,我也不去捡那个便宜——其实,哪有便宜可捡?没有目的,谁请咱家?
  七
  我仍然是个穷人,但从生至此,我至少没有走下坡路。生活越来越好了,但窘迫的程度却在猛增。突然发现,自己懂事简直超迟,应该从娘胎里一出来就一分一分地把钱攒下来,准备娶老婆,买房子、车子,生孩子,养孩子,现在起步太晚,只得想法子挣钱——这世界不疯才怪。
  八
  所谓“奸商”,意指非奸不商或者非商不奸。前者是肯定的,后者却纯属谎言。社会中三教九流,各行各业,奸者比比皆是。如果再推一下可以说:凡奸者,骨子里都是商人的本性,逢人遇事,多看利害冲突。
  有人劝我从商,可我知道,自己身上的哪一块肉,都不是从商的料,可能她是看到我干事认真,很有耐力的缘故吧!
  不说经商,就连自己口袋里的钱都经营不好,出去买东西,从来不买贵重的。兜里随便装上几十块钱,用多少掏多少,从来都不数,找来零钱,往口袋里随便一塞,就是丢几块也发现不了。这样,就不愁为丢钱而烦恼。
  我也认为钱好,因为,用它能买来很多东西,但我需要的东西很少,所以也没必要挣太多太多的钱。房子一间足矣!厨房、书房、卧室在一块,不是不方便,而是太方便了,这样,我用不着在书房看书时饿了去找东西吃,一转身就有馒头;也用不着吃饭的时候想看书,非得要去书房里拿,饭桌就是书桌,自然有饭也有书。吃饭看书,就可以将两件事情当一件事情做了。从科学的角度讲,吃饭看书对肠胃不好,但我最好的就是胃,所以,我以为这是因为看书的缘故,因为看书,我往往忘记饭菜的味道,养成了不挑食的好习惯,逢吃便吃,充饥即可。
  周国平说过,人类最感兴趣莫过于钱和文字,我喜欢后者,但这决非有关商机。身价不高,自以为只有自己才知道自己,所以怨言再多,吾仍执意而行。有时也感到自己固执得可怜,零星而写,偶尔回头,视野里野花一片,也是莫大的宽慰。想及此,存在的理由就更充分了,自念而语:“我并不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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