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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伤人又刺死人的中国社会特有怪相
  作者:白贝壳 发表:2010/11/30 21:01:28 等级:4 状态: 正常发表 阅读:2458
  编辑按:一个国家的发展,需要经济和精神的同步发展。如果只单一发展某一个方面,就必将出现诸多社会怪相。文章通过对几个真实事件展开挖掘和探讨,感情充沛,讨伐有力度,欣赏!

  今年10月20日晚,在西安大学城学府大道上,26岁的女服务员张萌(化名)下班途中,被一辆雪佛兰克鲁兹小轿车撞倒。肇事车逃逸后,警方勘查现场意外发现在受害人张萌的身上,除撞伤外,还有8处刀伤。而肇事者驾车逃逸至郭杜十字时再次撞伤行人,逃逸时被附近群众抓获。警方确认,后被抓获的肇事逃逸者就是撞伤张萌又持刀行凶者。
  
  此案发生已经一个月才报道出来,可见中国媒体对于弱势群体不怎么支持。在这个网络信息时代,也只有网络才能为弱势群体和受害者呼吁。药某碰伤人后,本来是轻伤,未涉及到刑事责任,却疯狂的是拿出一把刀把张萌刺死。药某父亲已经不是李刚了,比李刚之子过之而无不及。是什么导致中国频繁出现开车撞人之后还越来越嚣张,是什么导致中国开车者撞人之后人性泯灭非要往死里碰。一个年轻的生命,像张萌如果能够及时抢救是不会死亡的,只因为张萌被碰倒后看一眼车牌号就被捅死,令人愤怒简直比畜生还不如。
  
  日本人说的不错,中国人就像一夜暴富的疯子。虽然国人极愿不相信倭寇说的话,但是事实不容忽略,中国人就是富了腰包,没了精神文化。特别是一些富二代,因为父辈的富裕,而且又因为中国人教育后代的传统观念,对子女都会惯宠有加,导致子女的心理发展扭曲。中国如果是穷人家的孩子偷了一点东西,被拿住送回家。那么其父母一定会又打又骂来教育他人穷要有志。如果是富人家的孩子偷人家东西被送回来,其父母一定会说就你那点东西我们还不缺,还回给你赔回给你,而不去斥责自己的孩子。这就是为什么一些富二代官二代嚣张的道理。中国社会的种种不良现状根置于社会畸形的权欲观念,和中国式的拜金盛行。
  
  在中国屡屡发生撞车事件,而法律却还在不相应调改,以致撞人事件发生到如此令人发指的地步。生命他有什么错?
  
  2010.9.7日上午,在新沂市青年路良辰花苑小区,三岁半男童乐乐(化名)正在小区内玩耍,一辆宝马X6突然倒车撞倒他,车左后轮从乐乐上半身碾过。令人惊愕的是,宝马车紧接着又反复三次碾轧乐乐,导致其惨死。昨天,男童的父亲李先生强忍着悲痛,向记者诉说了发生在他儿子身上的这幕惨剧,希望法律能够严惩肇事司机。
  
  7月22日晚10时许,河南郑州一戴墨镜的女子驾驶一辆红色轿车,连续3次冲向在小广场上乘凉的农民工,在警方赶到现场后,女子驾车再次出现在广场,民警驾驶警车拦截,女子加速逃逸。事故造成5名农民工被轧伤。
  
  如此种种受苦的皆是劳苦大众,在中国穷人就是命贱。当房地产开发商强行拆迁的时候,是因为政府需要这些开发商来收取更大的税来填饱腰包,而不理穷人的死活。在中国做的面子工程及其多,但是真正能来为人民服务的未见有多少。为人民服务的性质哪里去了,难道只是因为某个人地方受了天灾之后,有一个老人握着我们的手声泪俱下,我们就能挽救生命,忘记悲痛吗?
  
  当年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口号已经很成功了。确实一切都在以经济建设,国富了却民不强。刚刚过去的亚运,中国狂揽199金,却有另一个报告出台,国民体质调查中国最差。强烈的对比,十几亿人就那么几个真赛场上比较强壮。中国社会畸形得可笑。
  
  撞车事件常出不穷,而相关部门却还未出台一部关于制裁的正确法律。导致越来越多的驾车者越来越相信一个观念:撞伤人不如撞死人,赔一世不如赔一时。像这样的恶劣性质事件,这样的人枪毙十次都足平民愤。不要以为撞死人之后,声泪俱下的痛苦,我对不起死者,我深深的痛恨自己就放过他。如果是这样,我要是有一驾车,我把整个日本人撞死,我把所有为富不仁的人撞死。然后我痛苦,我对不起死者,我知道错了。你们能原谅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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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时光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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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共有 篇评论
评论人文月 发布于 2010/12/5 14:15:27  
上梁不正下梁歪,国民素质差,怨谁?那些当官的首先应该好好反思一下。
评论人时光尽头 发布于 2010/11/30 21:03:20  
文章名有些繁琐了,如能精练些,去掉些定语,相信效果会更强烈。个人意见,问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