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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认错会成法判药家鑫死刑的障碍
  作者:白贝壳 发表:2011/3/30 21:30:03 等级:4 状态: 正常发表 阅读:2348
  编辑按:药家鑫,施威时的勇敢与承担后果时的懦弱的典型代表。虽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通过别人的过错来惊醒世人,则比法律本身带来的威严更为有效。文章提出的问题值得思考与深挖。欣赏!
  
  法律不是刽子手,也不是奢血成性。但是法律就是要保证对一个人做错事的惩罚,而一个人做错了事也必须勇于承担错误。这种承担那么就是要你付出因错误所换来的代价,这才是一个勇敢和知错就改的人。显然药家鑫未做到这一点,药家鑫的痛哭流泪只是害怕自己被法律剥夺生命而已,而当他用刀刺向那个无辜的人时候,他并不是没有机会放弃。药家鑫的连续八刀,分别刺中受害人前胸,手臂,后背,也就是说在受害人用手格挡,以及为逃避攻击而挣扎着转过身去的过程中,他却毫不同情,而是不依不饶的连续捅刀子,不可谓不是“犯罪手段极其残忍”。
  在法律面前药家鑫痛哭,甚至情绪失控。不否认他可能真的知错了,但是这种错一定是带着对法律制裁的恐惧,而不是对于死者的愧疚。每一个罪犯的背后,追究起来都有一段同情的故事。马加爵罪不该死吗?如若追究起来一样得情有可原,但是这就能代表背后的故事可以免除一切法律的制裁吗?如若这样何必要法律,人人可以以一把屠刀屠杀别人。如果你恨一位房地产商夺走你的土地,那么请你杀死他;如果你愤怒一位贪官不顾你的死活,那么也请你杀死他;如果你见到一切不顺眼不公平,请杀死他们。然后你在法律面前痛哭流涕,追究原因哀嚎不幸,可不可以幸免。
  这不是知错就改善莫大焉。这一个残忍至极杀人者不能以错为这件事衡量性质的标准,而是应该以影响来衡量这件事的标准。当然剥夺药家鑫的性命,又会带来一个破碎的家庭。但是作为一个敢于连续刺八刀的人,为什么不敢在法庭说一句,我知错了愿意接受一切处罚呢?而不是痛苦你知错了,对不起死者之类的晕晕。药家鑫的错误造成两个家庭的不幸,多个人的痛苦,就应该勇于承受这样的后果。
  在中国并不应该废除死刑,像这样的残忍罪犯实属于故意。正要杀一儆百。当然药家鑫如果真的知道自己错了,那么就说一句:我愿意接受法律的一切制裁,并没异议。如果让他活着,那么就愿意赡养起死者家属的重任,直到死者的原谅你的忏悔,那么你就可以免除于死。确实一个生命不是说能剥夺就剥夺的,但是至少你要知道自己真的错了。而不是让你知道法律即将给你处罚的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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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时光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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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共有 篇评论
评论人时光尽头 发布于 2011/3/30 21:33:26  
文章名改为《认错不会成为法判死刑的障碍》,如何??
评论人白贝壳 发布于 2011/3/30 21:47:11  
改成《认错不会成为法判死刑的障碍》,好是好,但是好像自己很权威是审判人一样,太突兀。还是原题好,具有讨论性,而不是结论性,文章才是结论。
评论人琉璃姬 发布于 2011/4/7 17:10:38  
呵呵,兄弟这篇文章写的好
评论人白贝壳 发布于 2011/4/7 9:51:25  
自己把好文章顶起不要落下了。
评论人晚亭 发布于 2011/4/7 19:36:24  
[讨论] 难道认错会成法判药家鑫死刑的障碍 作者:白贝壳 http://www.sw020.com/swform/dispbbs.asp?boardid=5&id=9531
评论人漂泊自由的阿杰 发布于 2011/4/17 14:56:11  
前天吃饭的时候,陈老师给我提起了药家鑫。 当知道这个事件的时候,和大多数人一样,第一感受就是震惊和愤慨,并一直关注着事态的发展。 对药家鑫连捅数刀肇事逃逸的行为,无论现在或者将来,我个人的态度都是深恶痛绝的。但冷静下来,仔细分析药家鑫的作案动机,不能不说的是,是这个社会病了,是我们的人民病了。
评论人漂泊自由的阿杰 发布于 2011/4/17 14:57:22  
药家鑫因怕张妙看到其车牌号,以后找麻烦,便产生杀人灭口之恶念。为什么怕“找麻烦”?在当今社会里,因为一点小事而被讹诈的倾家荡产的事情还在少数吗?我一直认为贪婪是人性的本源。当这个社会已经丧失了最底线的良知,身在其中的我们便本能的学会了保护自己。      
评论人漂泊自由的阿杰 发布于 2011/4/17 14:57:27  
几年前,我开车路过一个十字路口,前方是绿灯,人行路是红灯,当我慢慢跟着一辆出租车后面行进时,一个肥胖的女孩子闯红灯飞奔而过,前面的出租车猛刹车,这个女孩子为了躲避,就歪在了我的车前。前面的出租车跑了,我下车,扶起女孩子,询问情况。这个女孩子说很疼,脚划了层皮。我就带她去了医院,医生说没有事,只是皮外伤。这时候,这个女孩子的家人来了,来20多人,自己家的孩子违反交通规则,我好心帮忙,却成了这家人的攻击对象,硬生生的被讹去了3000元。      为什么我们不再再乐于助人?不是因为没有善意,是因为善意被无情蹂躏成了泣血的碎泥,任人践踏。
评论人漂泊自由的阿杰 发布于 2011/4/17 14:57:51  
当一个社会没有了相互信任的氛围,当讹诈或着欺骗成了理所当然,当崇高被耻笑为了弱智……我们便彼此仇恨,杀戮而后快!这多么悲剧啊!   
评论人漂泊自由的阿杰 发布于 2011/4/17 15:10:29  
所以,药家鑫的行为自然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更应该引起我们深深的思考。至于药家鑫是否是该杀,这无关紧要。当今社会的病态和扭曲的道德观成为常态才是最可怕的。不是吗?
评论人漂泊自由的阿杰 发布于 2011/4/17 15:12:35  
个人一些想法,和作者商榷,别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