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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混年代
  作者:风月幻音 发表:2012/3/26 14:26:20 等级:4 状态: 正常发表 阅读:2134
  编辑按:没有理想,没有激情,混一天是一天……这就是当今中国很多年轻人的状态。觉醒吧!
  
  1
  电话铃响起,我睡眼朦胧的看着手机屏幕上的时间,凌晨三点。
  今天十九号,来电显示是小雨。
  四夕在我的另一边上睡得不亦乐乎,呼吸声很匀称,偶尔发出几声呻吟,我看着他微微抖动的睫毛,心里突然有点恐慌。
  小雨的声线很微弱,微弱到我快要听不见,这种低频率的声音对于我来说是很有杀伤力的,我的左耳不大好。而恰恰,我喜欢用左耳听电话。
  “怎么了?”我反复的问,就这一句,我像是一台年久失修的复读机,而我手里的电话,和我一样年老。
  “他结婚了,他要生小孩了,怎么办,我怎么办?”小雨的哭腔很戏剧化,我知道这小妮子肯定很难过,要不然以她十二点准时关机的性格,怎么会在半夜三点给我吹一电话?
  “小雨,你听我说,你不要哭,你也不要难过,大半夜的,你这样会让人误会是午夜惊魂的。”我尽量用很舒缓的语气跟她沟通,但是拜托,天好冷,今儿零下一度。
  “你能出来陪陪我吗?”小雨的哀求从来都不过分,从她能够在大半夜叫我出去陪她就能看得出来,但我,还是失约了。
  能不失约吗?我一头扎进暗沟里了。
  从暗沟里爬起来到我完全恢复,用了我三个小时连四十分钟的时间,这个时候勤劳的公鸡已经不停的扯着嗓子叫到咯咯咯,这让我有一种想把它除之而后快的冲动,而我这想法没有实现的原因,是因为四夕同志比我下手的更早。
  早上七点半,我终于从寒冷中复苏,小雨的电话我却再也没有拨通。
  而那以后,我只要一从那暗沟经过,就会凶狠狠的吐几口吐沫,然后还不解气的在那快要濒临坍塌边缘地带跺几脚,不要以为我的记恨心理有多深厚,关键是那晚我刚掉下去,就有人把我刚才的动作完美的演绎了一遍,在某种程度上,我是在模仿,虽然这个模仿秀很欠扁。
  四夕穿着一双超大的棉鞋从我身边经过,我捧着一杯苦茶,舌头有些打结:“你……昨晚为什么不来救我?”
  四夕打量我,像是在看一件刚从地底深处发掘出来的恐龙化石,然后他撇撇嘴,笑道:“救你,像你这种活着浪费空气死了浪费土地,到死不活浪费人民币的东西,活该被人糟蹋咯!”
  我没有发火,因为这样的话语对于有着贱人称谓的四夕同志来说,就已经算是最客气的语言了,我嘿嘿笑道:“天晴了雨停了你又觉得你行了是吧?你就不想想,昨晚我和你家花花发生了点什么?”果然,这句话刚一结束,他就像是被踩着尾巴的猫儿,低声下气并且有点焦急地说道:“皮哥,说说吧,她昨晚找你了?”
  我很高兴,就因为他那句皮哥叫得我心底很爽,以至于我从暗沟里带来的一身骚都被蒸发干净了。我轻轻的弯弯手指头,示意他过来,然后我的声音像是一根导火索,彻底点燃了2011年11月19日的一场战役。
  “昨晚,你家花花被我在梦中嘿咻了。”
  当然,花花就是小雨,我不知道像四夕这种女人味十足的男人怎么会有女人喜欢,女孩子不都是喜欢有阳刚之气的男人吗,比如我。可是事实证明,我的想法是滑天下之大稽,因为从我认识四夕的这几年来看,这小子就先后和十个女人发生了不清不楚的暧昧关系,而我,很抱歉,说出去别人都会以为我在装蒜。稀里糊涂的喜欢了三个女孩,到现在都还是国家免检原装产品。
  不过我也不是没有女人缘,我认识的女孩子并不比四夕少,只是我把友情这东西深深地相砌在心底,于是和四夕有暧昧的那些女孩子就成为了我忠实的朋友,当然,我就成为了真正的妇女之友,所以小雨会在大半夜的打电话给我,这才让我和暗沟底下的浮游生物有了近距离接触,我要承认,我就是她们心情不好时一个心灵的抚慰器,而绝对不是——自慰器。
  从我认识的第一个女人给我最基本的评价以后,我仿佛对这个世界产生了莫大的眷恋感,那个女人我很清楚地记得扎着一头很干脆的马尾,而她那干脆的身材让我发现原来阿凡达也是很帅的存在。我大概忘记她叫什么名字了,只记得我学过的一片鲁迅先生的文章,里面有个人物就是她活生生的在线版,杨二嫂。
  她是我从小一起长大的玩伴,可是在我们的成长刚进入发育期的时候,她就把肚子装的鼓鼓的翻着白眼离开了。我不知道就她那狗刨似的游泳功夫怎么就敢去偏崖子,那地方不是龙潭虎穴,但是我们都晓得,那地方就是勾魂的地儿,多少年轻的性命就这样从那个不深的水潭轮回了。
  而她在那以前给我的评价,就成了我那时候睡觉时候的安眠药,她说,你长得如此随心所欲,以后一定可以为所欲为,我就嘿嘿笑着,然后看着她挺着个装满水的大肚子,一步步走进黑暗之中。
  这样的评价让我的青春期很冲动,冲动的结果就是我的脸混成了月球表面,坑坑洼洼,好在我的精力旺盛,在经过了长时间的斗争以后,我终于决定,要提前进入更年期,让那该死的青春期,滚远一点。
  而我的青春就真的滚远了,我都没有看清他是怎样脱离我的束缚,而他就这样打马而过。不过我本着成熟的理念,没有追究他的冲忙之罪,可是我忘记了,一个年龄不成熟的男人,他的青春,依旧稚嫩。

  2
  很久以前,再久一点,我有一个朋友,我记得他每一次出场都会是短暂而奇妙的,因为他短暂,所以有个外号,扫把星。
  不要以为这个外号有什么不合理,在很多人看来,这是最贴切的称呼,因为他的小名,叫彗星。后来为了节约口水资源,后面的那个星字就被忽略了,于是我们都叫他扫把。
  扫把属于那种拉风的男人,也正是这种拉风的方式让他在不久之后抽风,最后演变成中风,结果就是这样一个拉风的男人被活生生抽成了傻子。但在这前,他是我最佩服的一个人。
  也就是在我们正打着年轻旗号不断张扬着宣誓着要为社会主义添砖加瓦的时候,他已经背着国旗开始泡马子,这种行为在受到打压并且教训之后不但没有消失,反而成功的引领了一大帮人,很不幸,我就光荣而无耻的加入了进来。
  扫把当然照顾我,代价是当时卖的正红的《诛仙》小说全本,虽然我看的是盗版,但在那个时候也就只有我收到了全集,其他的人们排一个小时的队就买到了一二集,为了实行我摆脱青春期的计划,我不得不含泪将那一套有着很多错别字的盗版《诛仙》拱手相让,然后名正言顺的得到了一个可以和美女说话的机会,这个美眉,就是扫把倾情介绍的。
  我说:“你好。”
  美眉也说:“你好。”
  我说:“贵姓。”
  美眉说:“李。”
  我说:“年芳?”
  美眉说:“十八。”
  我说:“是否……”
  我的话卡在了喉咙里,因为一个高大威猛的男人走过来,一把搂住这个美眉,然后在她的屁股上拍了几下,我的眼睛很想冒火,可是我看见那女孩享受的表情,心里突然很悲哀,我的那句“是否婚配”已经被彻底的寄回肚子里,然后我叹着气,看着那个很猛的男人拽着那个美眉一步步走向了公共厕所。
  我没有想象后面的事情会发展成什么样子,中国的国情已经充分告诉了我答案,一座路边的公共厕所,完全可以装潢成一个星级宾馆,而这样的装潢,成功的让刚才的男人和那个美眉有了很好的沟通场所。
  我当然气愤的找扫把的麻烦,而这家伙捧着那本错别字成堆的诛仙硬是没把我的埋怨当回事,我就真的从角落里抽出一个扫把,对着他的屁股一阵狂抽,但我显然忽略了这家伙的战斗力和抗打力,我气喘吁吁的停下来,扫把抬起头,说:“你这招,差张小凡差得很远。”
  我说:“他拿的是神器,我是冷兵器。当然比不过。”
  扫把说:“胡扯,他拿的也就是根烧火棍,和你这扫把没啥区别。”
  我说:“那他那是开过光的,我这没有。”
  扫把说:“原来如此,我听说离这边不远有个寺庙,你把扫把拿着过去求主持方丈帮你开开光。再来找我。”
  我说:“光开光没用,还要加点经验值,你没见张小凡经常打怪吗?”
  扫把说:“他没有打怪哦,搞怪还差不多。”
  我说:“怎么没打,陆雪琪不就被打了?”
  扫把说:“你看错了,陆雪琪是被碧瑶搞了,张小凡和那头夔牛搞过,但是未成功。”
  我说:“你是不是看偏了,我明明记得好像不是这样啊!”
  扫把说:“我看是你看偏了,就是这样的。”
  我说:就算我看偏,夔牛我还是记得的,他只有一只脚嘛!“
  扫把说:“夔牛不还是在鲁迅的文集里出现的吗?”
  我说:“鲁迅先生不是只写孺子牛吗?夔牛也去跑龙套了?”
  扫把说:“也许最近龙套赚钱,他就去试试镜吧!”
  我说:“怪不得,那天我看广告,最近龙套是很火。”
  我完全忘记了是来干嘛的,扫把依旧滔滔不绝的说这诛仙的最新章节,我很幸运地告诉他,我已经读完了,可是他还是那么孜孜不倦的,又讲诉一遍,而我,就在那些口水星子里,惨淡的活了很久。
  可是我觉得跟着扫把的时候,我的青春真的感觉不见了,我很欣喜,这难道就是成熟男人的标志?只是我没有仔细想过,一个成熟的男人,还是会在大晚上睡觉的时候抱着布娃娃。
  扫把很牛逼的牵着一个妞从我的身边走过,当时我很不小心的把这个妞当成了牛。可是好歹是好朋友的马子,而且还要多向他取经,于是就忍着头皮跟他们打了一句讪,扫把倒是没什么,只是那头牛一般的妞倒是很吃惊的样子,虽然没有当场受精,但我看得出来,这姑娘多半把我当成了她的粉丝面丝什么的。
  然后我赶紧弯下腰,对着地上的一只蚂蚁说道:“哎呀,兄弟,你好啊,路过啊,打算去那里逛街啊?”边说我边弓着背走向了另一边,身后传来那个女孩的叫唤声,傻逼。
  然后扫把啪的一下就跟她一个嘴巴,我隔得老远都能听得到那清脆的嘹亮的声响,我回过头,看着那头牛吐出一口血水,扫把甩甩手,骂道:“长的什么嘴,这样都不能把牙齿打掉?”
  那女的捂着半边脸,本来就胖的脸上很快增加了重量。
  扫把没有停下来的意思,但是出于自己的安全考虑,他没有再出手,只是点了一根烟,说道:“骂我兄弟是傻逼,你不就是骂我是傻逼么?那你他妈不就是傻逼以后要干的逼,我靠,这种买卖我可不摊。”
  那姑娘还以为他要说点安慰的话什么的,没想到扫把硬是没给面子,或者,扫把给的面子已经够大了,硬是把那半边脸给掳肿了。
  姑娘瞅瞅我,我赶紧继续和地上的蚂蚁交谈,这个动作深深地害苦了我,因为那天以后我的肩周炎就犯了。
  扫把还想说点什么,那姑娘却迈开脚丫子跑掉了,真难想象那身子骨还能跑得这样快,估计她大姨妈来都没跑得那么快。扫把走过来,叼根烟给我,我没点,夹在耳朵上,扫把说:“这女的,就欠抽。当然,还欠日。”
  我说:“你丫的也太狠了,就你那打法,月经都被打回去了。”
  扫把说:“那正好,省事。”
  我没有在说话,扫把拍拍我的肩膀,我看他,他笑着说:“看我干嘛,我又不是花姑娘。”
  我说:“你不是花姑娘,你专糟蹋花姑娘。”
  扫把说:“我像小日本”
  我说:“那是畜生,你不是。”
  扫把说:“意思是我连畜生都不如?”
  我说:“不是这个意思,你比那强。”
  扫把说:“那我知道了,就是比畜生更畜生。”
  我失笑,实在找不到什么话来接他的茬,他提议,去整两杯。
  我当然没有拒绝,可是当两瓶小酒仙刚扯开,马路上脚乱哄哄的吵起来,我两走出来一看,乖乖,我们吃饭的门口地儿骨溜溜全是人头,我大约估计,不下五十人。
  扫把好像看出什么端倪,轻轻拽拽我,说:“一会你进厨房帮我搞两把菜刀。”
  我说:“是找你的麻烦?”
  扫把说:“是我们的麻烦。”
  我在这个时候没有思量那句‘我们的麻烦’的深沉含义,然后我冲到厨房开始找菜刀。
  出来的时候,扫把挽着袖子,正在和一个人对骂。
  我递给他一个烧火棍,说道:“妈逼的,老板抖搂着菜刀跑路了,就剩这个了。”
  扫把说:“真把我当成张小凡?”
  我说:“正好让你展现大侠风采嘛。”
  扫把把烧火棍一伸,对着刚才开骂的人吼道:“你他娘的,不就是和你旧情人睡了一晚,那娘们啥也不会,你在这里跟我叽歪啥?”
  那边的人说道:“老子就是看不惯你。怎样?”
  扫把说:“我知道,那女的不就是你的初恋吗,至于吗,何必呢,你要是想上,现在回去不就可以开干嘛,来找我的晦气,你吃饱没事干啊?”
  男人好像被说到痛处,吼道:“我干你妹。”
  扫把大咧咧笑道:“我妹是你大姨妈,你去等吧,一个月保准光临一次。”
  男人好像忍无可忍的样子,提起手中的钢管就想冲,被旁边的一个小弟拉住。
  我隐隐感觉到,他们好像在等谁,至于等的是谁,鬼才知道。
  扫把把烧火棍在手理轮了几圈,嘿嘿说道:“以前孙悟空老是用棒子打幺蛾子,今儿我也试试。”
  我凑到他身边说:“他们怎么还不动手,是在等人还是干嘛?”
  扫把说:“肯定是在等人咯,你看他们站的姿势。那中间还差一个位置,明显是他们的老大还没有到。”
  我点点头,越来越觉得青春期已经离我而去,成熟男人的事件慢慢在我的身边发生了。
  果然,时间被追赶着过来,一个留着大光头的人走了进来,我仿佛看见了本世纪最亮的灯泡,这时候我暗暗佩服爱迪生他老人家的智慧,其实在曾经的曾经我一直坚信爱迪生也是光头,不然他怎么能发明了电灯呢?
  光头走进,张开嘴说了一句话,让我不得不感叹,原来真有人不可貌相这么一说,声音竟然是个女的。
  但是我必须申明,声音确实是女人的声音,但是,实在是太对不起观众了,那胸膛,连太平公主都比她强不少。
  扫把看着眼前的光头女人,说道:“小笼包,你啥时候当尼姑了,就算老子曾经没有光顾你的包子店,你也不至于这样吧!”
  光头女人说:“小扫把,你娃不要以为在这破地方就没人能收拾你,老娘的包子是你想吃就能吃的?”
  扫把说:“小笼包啊,我不得不告诉你,在以前我很钟爱你这样的,可是手感实在太差了,于是才转行吃起了大馒头,不过如今见到你,我觉得有必要光顾一下老朋友的生意,有空我会去尝尝你的包子的。”
  小笼包女人说:“扫把,老娘我现在不想跟你啰嗦,说吧,今天的事怎么算?”
  扫把说:“什么怎么算,老子招你惹你了?”
  小笼包说:“你他妈这么快就忘记了,你把咪咪的脸打肿成那样,就这样算了?”
  扫把拿着烧火棍早地上雏雏,说:“那女的不知好歹,骂我傻逼,靠她。我是傻逼,我干的逼都能凑成几个迫击炮的口径了。”
  小笼包说:“那你也不至于下狠手啊。你问问这里的兄弟们,他们怎么算。”
  小笼包口音刚落,后面的人群哗啦啦的叫起来,这五十几口人不是不认识扫把,而是很认识,这家伙硬是把这方圆几里的姑娘玩得团团转扎丶,包括一开始和他对骂的那个男人的女朋友。但是没办法,这叫实力。
  一大帮子人抄着家伙就要冲锋,那架势感觉眼前的人就是小鬼子,非把他大卸八块不成,我站在一边,紧了紧裤腰带,手里的汤勺微微发抖。
  人们还没冲上来,在马路的另一边巷子里哗啦啦的跑出了一股人流,人数不下一百,边跑边喊道:“扫把哥,扫把哥。”
  小笼包掉转身子,看这一帮人往这边走来,我看看扫把,心里想,怪不得这家伙废话那么多,原来是在等人啊!
  扫把这时候很潇洒哥的招招手,把烧火棍扛在肩上,那伙人呼啦啦把先前的五十来人围了,一条很宽敞的马路很快拥挤,上面和下面的车都停下来,一两百人斗殴的阵势,这帮司机还是分得到轻重。
  小笼包扯着嗓子吼道:“扫把,你今天是非要和我杠上了?”
  扫把说:“我今天其实不想杠你,刚才不是说好了,要去光顾你的生意嘛!”
  小笼包说:“既然你如此不通情理,老娘也不跟你讲江湖道义。”说完把手中的武器往地上一扔,就开始扯身上的衣服,边脱变吼道:“快来人啊,强奸啊,非礼啊!”一边喊一边往扫把这边冲过来。
  可她明显忽视了扫把的功力,只见扫把使一个擒拿手就把她捏在手里。然后本世纪最伟大的拍卖会开始了,扫把扯着嗓子吼道:“唉,快来看看瞧瞧了,刚出炉的小笼包啊,今天人多特卖价,不买也来看看啊!”
  小笼包被他揪在手里,怎么也放不开,我突然发现,原来扫把的力气又这样大,当然,我佩服的可不光光是力气。
  那天的群体闹事事件好像并没有很多惊心动魄,因为当警察叔叔那龟速一般的速度赶到的时候,这帮人已经像良好市民一样埋头逛街了,而刚刚的斗殴场面像是一个小型的记者发布会,问题问完就散人,这可充分体现了很多记者朋友的积极性哩。
  那天之后,我突然发现,其实要脱离青春期其实很简单,只要你脸皮够厚,只要你能说得出做得到,而真正让我觉得脸皮厚的人,定然是扫把,因为我看见,他拉着小笼包,鬼鬼祟祟进了镇上最便宜的旅馆。
  对于他们的后续发展我已经提不起兴趣,在那之后扫把的事迹传的沸沸扬扬,而我作为在他身后助阵的一眼虎将自然得到很多人的尊重,这些尊重里当然包括投怀送抱的女人,不过对于还在青春期徘徊的我实在提不起那个劲去接受这些尊重,于是我选择了低调,事实证明我的低调是有好处的,因为在不久之后扫把就抽风了,很快他又中风,于是扫把的地位被人毫不犹豫的代替了,而我,又成为了最平凡的群众演员,当然,我还是喜欢以欣赏者的身份观看美女的,虽然我知道,癞蛤蟆是吃不到天鹅肉的。

  3
  那些记忆有时候是不值得不提起的,但是又会在情不自禁的时候想起来,但是我们真的已经没有了泪流满面的冲动,就算再大半夜的时候会感觉到孤独。
  四夕没有我多愁善感,但是他比我多了一点女人味,我实在无法比拟,而我,也没有心思和他比拟。他没有得到关于小雨的信息,于是他暴走了,一个人收拾着赶到小雨的地方,可是以我的经验来讲,他是见不到她的,因为一个女人伤心的时候,是最让人头疼的
  事实上我的推断大错特错了,因为在下个时间段里小雨出现在了我的房间门口,而我的房间门口的隔壁就是四夕的房门,于是我身边的亚军泪流满面了,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哭,也许他也和我一样也觉得一朵鲜花就这样被四夕那坨牛粪给玷污了,但是我们可以表现的淡然一点的,于是我转过身没有说话,而亚军在看不下去之后也摇着头离开了。
  我要上班,工作室吧台服务员,所以我没有时间去观看这样的爱情悲喜剧,而我也不确定他们在一起是喜是悲,不过我妇女之友的名声还在,因为下午的时候,胆儿给我发了信息。
  见到她的时候我像往常一样点着七块钱的七匹狼,不要以为我没有烟会活不下去,这只是我和胆儿之间的一个约定,只要见到她的时候都要点一支烟,这个约定的来源是在她第一次失恋以后见到我的时候签订的,当时的我是很不情愿地,因为作为二十一世纪有为青年是不能抽烟的,珍惜生命的我一向把烟看做头号杀手,可是我实在抵不过她的苦苦要求,她说:“如果下次我们见面你不在我面前抽烟,那你就不是男人。”
  这么毒的话都能说得出来,而作为一个真正男人的我又不能和她辩嘴,于是我默默的承受了这个天大的痛苦,没想到这个约定让我不知不觉之间上了瘾,于是我在有事没事的时候都开始点一根烟,久而久之竟然让我发现其实我抽烟的时候很迷人,于是这个被我曾经封杀的大害就成为了习惯,但是对于我这样的穷苦人来说好烟实在不能维持,于是就只能用七块的七匹狼凑数,都说一件东西一旦成为习惯就很难改的掉,到后来再好的烟都好像没有七匹狼抽着顺口。
  “波儿,我恋爱了咋办?”胆儿说。
  我把烟丢头丢掉,“你恋爱啦,那是好事,你跟我见面不怕他吃醋呀,我还是趁早闪人,免得落得奸夫的名头。”
  胆儿蹬蹬我:“你要真是奸夫也可以呀,可惜你不愿意。”
  “我看还是算了吧,我没那个福气消受,说吧,叫我出来干嘛?”我知道这丫头最爱贫嘴,我也难得跟她磨叽。
  “也没什么了,就是我男朋友要请我吃饭。”胆儿知道我的牌气,也不拐弯抹角。
  “那就去咯,你好要跟我报告呀?”我奇了大怪。
  “但是人家怕呀,要是他对我毛手毛脚怎么办?”胆儿做了一个害怕的表情,这个表情到让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结果当然是我当了一次花瓶,不过他那男人是真不怎么样,相比之下我都觉得自己是帅哥,不过好歹是他的眼光看上的,我也不好说什么,之后她对我说只是这几天寂寞想找个人玩玩,于是才找了个傻逼,而我也是她游戏里有的一个步骤,我不知不觉还当了一次龙套演员。
  其实在我的生活里我一直是主角来的,只是我身边的人们都相当主角,我就委曲求全做了配角,但是我的青春期里从未间断过故事,很多时候我不是男一号,只是路边的甲乙丙丁,但是我知道,那些所谓的主角,为了他们的故事情节伤透了脑筋,而我,就那么浑浑噩噩,在我以为的年纪里,做一个人们眼中的混混。

  4
  我不知道这所谓的混混是怎么来的,这个名头好像在扫把离开以后就不知不觉的被我冠名了,而我始终知道,其实我一点都不犯浑,我不打架,不泡妞,只是以一种欣赏的身份看看路上的美女,我必须承认,我有美腿情节,这都是我从那些yy小说上学来的,但我不明白我怎么会成为混混,成为广大人民心中的祸害,于是我决定,我要离开这个地方,那该死的青春期,我也要彻底丢掉,我要成熟,成熟,再成熟。
  但是没有想到,我的成熟来得那么快。
  我被人追了,而且没有超过一个星期我就弃械投降,原因当然是我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时候被那个姑娘推到了,而我保存了二十多年的贞操就这样被人掠夺了,于是,我的春天来了,青春期拜拜了。
  我收拾好行李带着我的小女人回了老家,曾经的妇女之友已经不复存在,那些和我有着很纯很暧昧关系的女孩们都再见了,而我的混混年代,也结束了。其实我是多么不想就此离开呀,可是我的女人拿着一张单子让我不得不就范了,那是一张怀孕通知单,我的妈妈呀,我的第一次怎么就那么倒霉呢?
  四夕和小雨走得很好,我其实不明白爱情的道路能走多远,就好像我都不知道我的人生之路能走多远一样,从我第一个认识的女孩开始,我就不怎么相信爱情,因为那个我本来想爱的女孩已经喝了一肚子水再也不见了,我是很害怕她的,因为那天晚上她来找过我,虽然是在梦里,但是我还是很清楚地记得她的话,说我帅是因为她喜欢,而这样的喜欢让我对爱情有了畏惧感,所以我要逃离青春期,于是我会选择和扫把作朋友,于是我只做妇女之友,于是,我只和一个不小心搞大了肚子的小女人结婚。
  胆儿比我结婚的早,她的男人很不错,一般的男人他是看不上的,曾经我问她,你要的男人是个什么样的,她的回答让我的嘴成了一个鸭蛋形状,我记得在我懵懂的时候看过一部电影,那是周星驰的经典之作,叫《大话西游》,她的话就出自那里,当时我用鄙视的眼神回应她,但是没想到,她的男人还真不赖,虽然没有星爷塑造的孙大圣强,但也不错了,我给她留言,她只是笑,我说我要生孩子了,哦不,是我的媳妇要生孩子了,她的回答又彻底让我崩溃:“哥哥呀,我的孩子都能打酱油了。”
  我在很久以后去医院看了看扫把,这家伙疯疯癫癫,把医院的房间俨然当作了嫖娼的最佳场所,我在一番苦工之后才搞清楚,原来这家伙并没有病,只是因为打牌输了一大笔钱,跑到这里避难的,没想到这一避就是很多年,我都不明白他是怎么过来的,医药费不用开?生活费不用开?他的回答让我觉得共产党就是好,他说:“现在国家有医保。”
  我无语,他阴险的笑着说:“其实这地方好,我可以揩揩油,这里的护士医术不怎么样,但长相是真不错,身材一级棒,怪不得岛国那边的片子里专门有这么一出。”
  这一说又让我想到一出,现在的医科学院越来越不像话,培养的不是就死扶桑的医生护士,倒是一些养尊处优的大小姐,这就是教育呀,好在我的读书年代已经远去,那个混混年代,总算是不在了。
  生活周而复始,我已经习惯看这满目疮痍的地球逐渐变化,或者2012年的时候我们大家都会消失,又或者我们会长命百岁,倒也对,我是祸害,祸害都是长命百岁的。
  儿子问我,街上那些染黄头发的都是些什么人。我答道:“那都是外国人,火星来的,咱是地球人,不来那套。
  他哼哼地说:“那我以后要领导军队把火星给灭了。”
  我问:“为什么?”
  他说:“因为他们影响市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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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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