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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冕之王的尴尬
  作者:褦襶子 发表:2008/2/11 23:10:25 等级:4 状态: 阅读:2189
  编辑按:能看到进步,也能看到不足,相信有一天我们的无冕之王不会再尴尬!
  改革开放,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中国的文明进程。尤其是被禁锢的文化制度,迎来了一缕春风。那些做了几十年喉舌的中国记者身上的绳索稍稍松弛了一点。于是知识分子“不安分”的基因又起了作用。一些专制制度下民众没有资格知道的秘密由他们披露给民众。虽然身上的绳索仍然没有完全去掉,可是毕竟可以发表点点见解了。无冕之王的桂冠终于也戴在了中国记者的头上。
  
  然而几十年的精神桎梏,使大部分中国记者身上已经烙上了奴性的印记,短时间内是无法抹去的。因为他们见证了中国文字狱的巅峰——“共和制度”下的文字狱。封建制度下的文字狱受害者虽然满门抄斩,可是那消灭的只是肉体,可是新中国的文字狱的受害者不但要被消灭肉体还要被消灭了精神。就因为新中国有严密的新闻检查制度,在意识形态领域里一统天下。时至今日,又有多少同胞知道张志新是怎么死的?哪些人敢把张志新的真实经历拍成影视昭示给全国民众吗?
  
  邓小平先生的最伟大之处还不是改革开放,而是他开了新中国思想解放的先河。也许人们用神的标准衡量伟人惯了,容不得他们有半点瑕疵。我们常常喊着要站在历史唯物主义立场上看待历史人物,可事实上却总犯形而上学的错误。小平先生身上那点瑕疵与他留给国人光明的未来比起来,如残星与日月。我相信历史终将给小平先生以公正的评价。
  
  是的,小平身前有许多事情没有做好,可那是后人的事情。小平先生身上残留的旧制度的痕迹也是历史的局限所致。可是感受最深是那些从“计划经济”制度下走过来的人,如今再也不用忐忑不安地“莫谈国事”了。意识形态领域里的专制被打破,尽管新的民族精神体系还没有形成,可它为诞生新的民族精神提供了条件。这种民族精神需要所有身上烙有华夏文化印迹的同胞们共同来创造。
  
  历史的进步,每一步都是血迹斑斑的。那里有冲锋陷阵的武夫的血,也有以笔为刀枪的忠于华夏文化的知识分子的血。华夏文明几千年,无不是用鲜血与汗水写成的。可是时下国人们舍不得的不仅仅是鲜血,连汗水都吝啬了。媒体上的政论性文章越来越少,更多的记者转向“关注”民生。可是这些“王爷”忘了,身上的绳索不都解开,戴上什么桂冠也还都是囚徒。是没有真正自由的。
  
  国内许多媒体为了规避政治风险,开设了关系国计民生的栏目。记者们以为这样可以减少风险,干点有用的事。然而当他们工作起来,才知道身上还有一些看不见的绳索。二十一世纪初,我代表本住宅小区的部分居民与开发公司因拆迁违约一案打了一场官司。除了切身地感受了司法腐败外,也感受到了记者们的尴尬。
  
  此案在终审判决之际,恰逢我国民事案件抗诉制度开始实行。于是我与几们邻居代表大家向本市检察院申请抗诉。检察官们义愤填膺地接受了案子,可是他们的激情很快就被扼杀了。各方面都给当时接办此案的民行处施加压力。检察官们也为了个人利益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可是无论是恐吓还是欺骗,我等坚决不让步。最后迫使办案检察官充当起了调停角色。本来开发公司丝毫不占理的案件,可是检察官们向我们诉说他们的苦处,要求我们放弃一些权利,也好让他们对各方有个交待。我们分析了情况后,也认为凭几个平民百姓与这个腐败的制度抗衡,的确是有些力不从心,许多参加打官司的住户已经筋疲力尽,有的已经不在人世了。于是被迫妥协。这个打了五年的跨世纪大案才告结。可是检察院方在提交抗诉之前提出一个要求,让我们为他们竞选先进做宣传。
  
  检方请来了媒体,所有参加诉讼的住户为了一纸已经无法执行的迟到判决,摊钱请来了秧歌队,一边造声势,一边为检方吹虚。我以一篇《共和国上空的达摩克利斯之剑》的演讲,为检察院民行处争得了省先进的荣誉,为了该处处长争得了全国优秀检察官的称号。在这个过程中,结识了一些媒体记者,他们告诉我对司法案件的报道,必须请示主管部门市委宣传部。象这样正面宣传可以,如果要报道司法腐败现象,无论属实否,都不许擅自报道。东方时空记者站的驻本省记者也用东方时空开播后的变化内幕证实了这点。
  
  近几年,媒体一些民生栏目为粉饰太平,出现在百姓的生活中。一些较开明一些的城市的确也为百姓解决了点困难。可是在本城这样的旧制度堡垒城市,这些“王爷”们却每每遭遇尴尬。本城一人口众多的住宅小区,区内路面上清水、脏水外溢,由于住户纷纷打来电话,记者前去调查。可是问遍了所有相关部门,都说不归自己管。媒体多次呼吁,记者奔波了一个多月仍不能解决。只好站在臭气熏天的脏水旁,听百姓诉苦。本城的市长与市委书记还都是挂着副省职的干部,可他们只关心政绩,关心民众生活只体现在媒体上。据一个作公务员的朋友说,值树节去值树,两位父母官大人,到了值树现场,每个人摆了几个姿势,录完相拍完照就上车吃饭去了。他们也姑妄效之,挖了几个坑,把树苗一捆一捆地放到坑中填几揪土,也去喝酒去了。
  
  记者也是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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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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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共有 篇评论
评论人晚亭 发布于 2008/6/5 9:34:10  
这个好象是门大学问了!
但不管怎么说,婆婆是长辈,首先是要尊重的。还有,是不是可以把相处处理的简单些?我觉得人和人交往,最怕也最忌讳麻烦的。所以,相处的时候多些开心总是好的!
呵呵,不知道我这样说你满不满意?
问好!
评论人凤栖桐 发布于 2008/6/10 9:10:59  
我和婆婆相处十年,两字沉重。
评论人晚亭 发布于 2008/6/11 13:00:01  
如果用心去挖掘一下老人家的可爱,会不会让自己的观点有所转变呢?
呵呵,生活是自己的生活,因此,累也是自己在承接!找个方式转化一下,看如何?
问好!
评论人凤栖桐 发布于 2008/6/12 14:55:58  
好在我会精神胜利法,再说,想起战胜婆婆也没有人发奖,呵呵
评论人幽蓝之水 发布于 2008/7/7 21:06:13  
没经验。想起来就发怵。若要和婆婆住在一起,那就不结婚了。简直要累死。
我支持你,老师,相信你在十年的生活中也总结出了一些应对之法了吧!
那就继续坚持下去。
给生活一个平衡呗。
你说呢。
评论人幽蓝之水 发布于 2008/7/8 11:44:54  
凤姐姐,幽蓝祝福你。
像是晚亭说的那样,生活是自己的生活,因此,累也是自己在承接!找个方式转化一下,看如何?
评论人凤栖桐 发布于 2008/7/8 9:28:34  
觉得人与人是有距离好。尊敬就是敬而远之。但是这部符合国情。要受到批判的。想脚上的鞋是否舒服只有自己感受的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