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其它作品
|
有关花雨的人与事
![]() 十六岁那年,我背着父亲去北京旅游时红色的行李包。包上四个硕大乳白的字“湛江中旅”。这四个字如四只乳房在我的肩上摇晃不停。父亲走在我的前面,我懒懒散散的走在后面。阳光打在我天蓝色的格子短衬上,射出一道蓝色的光。我穿着父亲给我的宽大的休闲淡灰色裤,在阳光下环顾周围。那时候,我很瘦,锁骨割疼空气。父亲给我他穿过的休闲裤裹着我,在当时很滑稽。这个学校很美丽,一群粉红色吊带衣与黑色的长裤女孩们,擦肩而过。她们一齐卷束在头上的鬓,如阳光底下的黑珍珠。后来,知道她们是舞蹈本科预科班。 我随着父亲走进体艺馆去报到。牌子上写着高一(4)的坐着一个大男孩。他是我班的老师,一位刚毕业的大孩子。带着一副眼镜,瘦弱清秀,瓜子脸很亲和的一个人。 我与父亲跟着一位师姐,来到三栋安排新生的宿舍。我依然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而父亲却兴奋地好像是自己上学一样。最后选定的宿舍是106。父亲把我的日常用品买齐就要回家去了。我应了一声:“哦”!父亲就回家去了。在我的潜意识里,我并没有离别伤感,因为在来这里之前我从未离开父亲。父亲酒宴带着我,父亲旅游带着我……甚至父亲在我初三时一度接送我放学。父亲回家后,我开始了,我的高中生活,并以为父亲明天又会来看我。那时候我只是一个孩子。 我把席子铺好,我喜欢阳光,所以选中门口阳光顺射着的第一张下床位。宿舍里已经有四个人。我的上床上也躺着一个人。我喜欢说话,倒是我先开了口问他的名字。小BO,他个子比我略小,一件球衣。我与他第一个聊起来,第一个相识相熟。那日子,我不是个孤单和孤独的孩子。我会恶作剧我会制造闹剧与麻烦。青春就如一朵花在这样的季节含苞,绽放,着灿烂的欢愉色彩。 我不是一个极强读书色彩的人,或者说我爱读书,但没有上进观念,那时候大学没有出现在我的观念里。我的死党从第二周出现,他是才。我从他床头发现几本卧龙生的武侠小说和梁羽生的。我便与他走在一起,纯粹的友谊,纯粹的情感。磁铁般的吸住上下学,打饭,吃饭。我只是自己世界,自己的意愿。或者说把自己的孩子性欢乐性强加给别人。我从未因任何事而烦恼,甚至举着扫帚在追赶,逼着舍友背着我到商店买东西。我用自己的色彩不断涂鸦着学校的每个角落。 农历九月,未寒。一个极其有意义与感动的日子出现,让我铭感一生。宿舍里,谁都曾经报过生日。那天下午,我从外面回到宿舍,往床上一躺。舍友就问我,今天是不是你的生日。我突然记得。我们农村的孩子大了母亲也不怎么庆祝,只是煮几个鸡蛋。 天渐渐暗了下来。他们到商店买回了一大堆的食物。十二罐冰淇淋,几包花生等。 他们把冰淇淋围成一圈,插上蜡烛点燃。我看着一张欢乐的笑脸与关爱的言语。等熄灯我吹蜡烛那一刻,突然有了多愁善感。这如此特别简陋的庆祝,激活了我潜在别的情感。那时不再单纯只有欢乐。 日子里不断有雨,于是冲刷掉一些东西和滋长一些东西,或许这就是成长。纯真年代,纯真感情。所以我一直不会与长辈(老师)一起参加活动。日子如舍友到商店买错内裤时,慌乱匆促害羞一闪而过。多种闹剧越来越多摆上舞台。都是未来得及排练就上演,一败涂地。剩下的观众只有戏里的主角自己。 寒流从遥远的西伯利亚开始入侵,这些懵懂的少年笨拙的穿衣抑寒。冬天开始,南方的十一月依然苍郁。 晚上,校园里的灯光亮起。我披着一条外套向教室走去,路过文化长廊的玻璃厨柜时,臭美的盯着自己的影子。我时常偷偷喷洒别人的喈喱水,把一头短发弄得像家乡的剑麻。 教室里已经有两位女生。其中一个她的名字是在一个下午,她想家的眼泪流进了我的意识里。我才开始感受这个周围有男生也有女生。 她走过来,绑着两条小辫子,如黑色的古藤。我见到她的微笑,她消瘦的连空气都疼了。她走过来对我说,与我换外套穿。她的外套是一条白色紧身衣,而我的是一条白色的校服。我迟疑了一下,最终与她换了衣服,但她的衣服太过瘦小,尽管那时的我也很瘦,还是不合我身。我只有还了给她,让我的外套也给她穿。夜色黯然,灯火通明,今夜以往常一样大家安静的学习。 冷空气与时间一起流逝,我站在宿舍窗口张望外面的世界。一个同学把一个袋子伸到我面前,还你衣服。说完他还在奸笑,他的样子像做了某件极大胜利的事。我接过袋子,是我的衣服,我拿着衣服散发出的香水味,把真个屋子填满,而我说不出的感觉,她居然帮我把衣服洗干净又洒上香水,我有了种幸福的念头。 天真的冷了,我寻母亲塞在我包里厚厚的羽绒。在安静自习的夜晚,我突然收到别人传达的一纸条。天冷了,你陪我跑步吧!晚习放学后,操场见。我迷惑了,是她,我知道。可如此冷的天气为什么不回被窝猫着,偏偏要跑步。我还是去了,我没有拒绝人的意识。夜晚的国旗立在广场上,被风吹拂着如远方的号声。 是她!我记得她笑的样子。那一晚记不清是跑步还是散步。只是,她牵了我的手,我牵了她的手。 这就是青春,十六岁的青春。慢慢的裸露般的害羞,苦涩。在迷糊中度过。 三月如火,春天的影子还没来得及消失。冬天就被太阳杀死。 新学期,新分了班。她被分到了别的班。我们在冬天里藏下的种子,不在春天里萌芽成长,而是在春天里嘎然而止。这比喻一首异样优雅的琴声断了弦,最终无法弹奏。 这算是失恋吧!失恋的人都有共同的病症,总会做出许多荒唐。更何况这样肆无忌惮的孩子。 一个下午的阳光灿烂异常。我用一个“贝氏弯刀”的脚法,射穿了舞蹈室的玻璃,从此宣告我的初恋失败和绿茵旅程开始。 那些天,我厌恶课堂的气味,总会出逃。出逃到附近风景很好的树林或者村庄与公园。我的死党跟着我偷走了果农的石榴,直到被狗追得筋疲力尽。偶尔,带上耳塞,找个无人的地方安然入睡。享受这样的宁静与清幽。课堂不在思维之内。甚至夜晚,夜晚通宵达旦。于是,在通宵达旦之时我发现了一条以前大家公认的我不明白的真理:带眼镜的非善类。于是,直到现在我近视也不带眼镜。 十七岁在逃课和郁闷中度过,等到自己看到刚来校园时候那片苍郁的绿篱不见了,原来自己已经高三了。十八岁,用什么样的词语去描述都修饰不了。 这昏天暗地的日子。时而欢乐,时而绝望…… ![]()
评论人南平 发布于 2009/4/11 22:54:03
呵呵~惟愿,那些与青春有关的记忆,都不要被匆匆的时光所带走!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