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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难当!
  作者:一缕清风 发表:2009/11/29 14:03:09 等级:4 状态: 正常发表 阅读:1951
  编辑按: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周大妈的遭遇折射出人间的冷暖,有句俗语说:人在做天在看,无愧于心就得了!好人还是要做的!
  
  周大妈是一位一字不识,卖豆饼的老太太。她拾金不昧,捡到了一千多元后几经周折,找到了失主。然而失主矢口否认说自己丢的是一千多元,而是八千元。失主要求周大妈把剩余的钱给还了,否则就告她。哑巴吃黄连的周大妈,愣是含着泪接到了法院的传票。记者在了解此事时,公安系统说之前失主就报案了,但是说丢失的是四千元。
  我和老妈在看到此新闻时,都为周大妈愤愤不平,“这种人,捡到钱也不给他”。
  《综合新闻》的主持人就此事说得很好:“美德应该得到弘扬,而不是被轻视或践踏”。
  我们现在都在感慨说人心不古了,人情冷漠了,自私被放大了,都不去做好人了。但是,很多人那种明哲保身的做法,难道不也是一种自我保护的方式吗?如果社会都不给咱老百姓一个宽松的氛围去做好人,这种结果只能是“坏人在台上唱戏,好人在台下哭泣”。更可怕的是,可能坏人的圈进一步扩大,好人更难做,从而变得更少。
  最近“车钓鱼事件”在网络和各种媒体上被曝光,那些人就是利用大家的善心,让帮忙的私家车愣是变成了“黑车”,既殴打,又要罚款上万元。建议有车的朋友,在街上不管是看到可怜楚楚的美女,还是焦急等待的路人,哪怕那人头上鲜血淋漓,你也要猛加油门,在不超速的前提下,快速离开他们。谁知道他们是不是钓鱼的?谁知道他丫的血是真的假的?
  一个中学生,去搀扶出车祸的老人,却被赶来的老人的家人当场“抓住”,愣是说他撞的。可怜的只有热情与爱心的穷学生哭成一泪人,“我看他被撞倒了,只是过来帮他……”这是我以前在路上看到的情境。老人的家人不容他分说,愣是把他拉走了。我等也只有叹息的份。若是上前帮助辩解,说不定还会以帮凶的身份给抓走,或者被告都说不准。
  建议大家以后看到街上躺着被撞倒的人,哪怕他或她血流如西瓜汁,脑浆流如豆腐脑,我等都不要管之问之,直接走人,看都不要看一眼。但是跑,是万万使不得的,有“瓜田李下”之嫌,那是相当危险的。
  这里我还想说一下我们的心理学教授在讲到国外与我国的一些文化差异时举的例子。就是像在路上遇到小偷或者劫匪时,国外的做法是报警,而不是说像我们鼓励的那样自己去抓。我们的媒体关于此的报道很多,对抓小偷或者抢劫者而负伤甚至死亡的人大肆报道,就是一种导向。但是咱普通老百姓并不是专业抓捕的公安人员,没有受过擒拿格斗的严格训练,更没有小偷等职业人员随身携带的兵器。尤其是一些国家花了很多钱刚培养出的大学生,被搞坏或者搞死了,很不划算。而且你帮助了被害者,可能人家都不会感激你,不会帮你指控犯罪嫌疑人,人家害怕被报复,或者被害者干脆说自己的东西没有被抢或者没有被偷,我等也只有高血压的份了。好人虽好,终究是不好当的。
  人人都希望别人是好人,那些克己奉公无私奉献诸如雷锋的同志,被人世代赞扬。为何?别人都无私,正好满足的自己的自私,说得悲观些,大家都努力赞扬那些无私的人,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一种被扩大了的自私。
  做好人,做好事,要抵制坏人坏事,要忍受受益者的一些“非难”与不合作,甚至要忍受媒体“好心”却没有好效果的宣传,也难怪好人难当。美德应该被弘扬姑且不说,被轻视甚至被践踏的情况如果不能改观,我等宁可不做这好人!非我等不想,实在是代价太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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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老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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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共有 篇评论
评论人晚亭 发布于 2009/11/30 9:53:35  
感触太深:好人难当!
评论人白云深处 发布于 2009/12/1 9:00:22  
几年前,我一位非常要好的朋友,看到被自行车撞倒在地的老人,上去搀扶,结果肇事者逃逸了,我这位朋友却被老人讹诈了几千元...... 曾经我们以能帮助别人感到心安理得,如今我们避之不及,因为不知道是否惹祸上身...... 不是我们缺失了爱心,是懂得了保护自己,不是我不明白,是世界变化快! 老人没了慈祥,小孩没了童真,我们没了方向...... 这样的民族有希望吗?我问自己,也问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