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无第一
![]() 鄙人某天在沐浴时,奇怪的发觉皮肤好象有点发蓝,心一下子有些发慌,赶紧对着镜子照了一照面孔。可不,那面目也显得狰狞着哩!这一吓非同小可,赶忙拧干毛巾,擦干身体,穿好衣服走出浴室,直奔卧室穿衣镜前,想尽快弄清自己到底变得有多恐怖。结果,纯属虚惊一场!在强光源下左看右看了半天,皮肤仍然是原来那种白中泛黄的色,脸也还是原来那个样子,一点也没有变。 第二天,家里来了客人。晚上,为了让客人居住得更舒适,便让出卧室给客人住,我跑到楼上的卧室去睡觉。沐浴时有了上次皮肤发蓝的感觉,这次便下意识地再次仔细观察起皮肤的颜色来。不观察还好,一看还着实再次让自己吓了一跳。因为周身的皮肤不是发蓝,而是发黄,并且是杏黄杏黄的那种色。两天内在灯光下看自己的皮肤,颜色变化如此之大,真是有些匪夷所思。回到卧室,在灯下又仔细地观察了一遍皮肤的颜色,结果,还是没有什么变化,仍然还是原来的老样子。 为了弄清楚在两间不同的浴室出现两种迥异肤色的现象,等客人走了之后,分别打开两间浴室的灯光,仔细观察起头顶上发光的光源,并将手伸到灯光下细细观察比较,立刻便恍然大捂了。原来,楼下浴室照明灯外面有一层带兰色的罩子。在楼上浴室沐浴时,因为天气比较寒冷,我直接开的是“浴霸”取暖灯……所以便呈现出两种不同的肤色来了。 一个人的皮肤在两种不同光源下呈现出两种颜色,不是人的身体出了什么问题,也不是说我这个人可以像“变色龙”一样,为了生存,可以随心所欲地以“变色”的方式来保护自己。而是照明光源惹的祸,不应该大惊小怪才是。这样一想,也就随即将此事丢到一旁去了。 闲来无聊,某天,突然心血来潮,写了一篇无聊透顶的文章,分别发到注册的四个网站。由于文章内容着实有些“低俗”,因此,将稿子投出去后心里还是有些忐忑。知我者,那是在借题发挥,不知我者,那可就要被认为是“低级趣味”了。 然而,四家网站中,有三家的编辑不但没有认为内容低俗,反而都给予了“推荐”“挂红”。而惟有一家网站的编辑却兜头泼了我一盆冷水,被列为“不入流”…… 同样是文学编辑,为什么审美眼光有如此大的差别呢?我一下子联想到媒体报道的一篇高考满分作文。阅卷老师认为作文写得很好,就给了满分。当记者将该作文拿去请教其他专家教授,有的说写得一般,有的说还有些微瑕疵,修改一下就完美了。而其中有一个专家在看过该作文后,毫不客气地说,这是什么优秀作文,要我给分的话,对不起,只能给个不及格! 一篇文字,可不可以被称为文章。除了可以以所谓的“起承转合”“硬道理”去衡量它的表现手段外。其内容、其体现的美学“可审度”、甚至其表现形式等等,完全是因为读者特定的“审美观”去“感同身受”、去“再创作”后产生的一种“审美乐趣”而已。而每一个读者,因为自身“审美观”的形成和“结构”都有差异,因此,在同时阅读一篇文章时,就会产生“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审美效果。考虑到作文者创作一篇东西也不容易。为了不让作者“很受伤”,于是,便给了个“文无第一”的“中庸说”给予安慰…… 当然,鄙人这篇《文无第一》,其实并非是在“强词夺理”地“自圆其说”,而只是想借“文无第一”这个“古之定论”,说明一下“审美观”有“差异”而已。说穿了,大致如鄙人的皮肤在两种不同光源下呈现出两种不同的色泽来是一回事…… ![]()
评论人向日葵的光 发布于 2009/4/8 19:07:48
文字写完,属于作者的那部分工作就结束了,剩下来的就让读者去完成好了,也算是一种再创作。问好!
评论人行之书 发布于 2009/4/8 19:16:29
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文章也是这样!问好!
评论人戊子 发布于 2009/4/9 10:10:11
谢谢三位点评!问好!
评论人风飘何处 发布于 2009/4/8 19:20:19
一千个观众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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