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不停蹄地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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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岁这年,生命擦出寂寞的痕迹。 下班的路上,一切都是那么好好的。却突然,一辆车从身边经过,激起路边的水花,飞溅到我的身上。我抱着自己湿漉的身体,感到莫名的无助,眼泪这个时候不争气地下来了。 我顾不上抹眼泪,心却越发地疼痛了。没有顾及身边的行人,我蹲下来痛痛快快地大哭了一场,直到感觉压在自己心头的那块石头渐渐地变成了棉花糖。 车上下来的黄头发蓝眼睛的那个人,一脸诧异的表情。他手足无措地站在那里看着我,等待我哭泣的结束。“非常抱歉,不知道会会…给你造成这么大的伤害……”他手舞足蹈地使尽他那蹩脚的中文向我道歉。我抬起头,此时的我,仍然视线模糊,看到那个可爱的大个子小丑般地在表演。我“噗嗤”地笑了起来。他看到我的笑,也丈二和尚摸不着脑袋地笑。 貌似他是一个善良的人。或许他觉得我的哭泣是他造成的,所以一定要请我去喝茶以示道歉。我的心情实在不是很好,我拒绝了他的好意。但是他非要把自己的联系方式留下。 在这个瓯北深处,繁华的罗浮街上络绎行走的这些人中,黄皮肤黑眼睛,抑或善良,抑或邪恶,他们陌生地张望着我和白皮肤蓝眼睛的那个人。我拿着他的名片逃也似地飞奔。 2> 躺在床上,我失眠于白天自己的失态,我可不是个爱哭的女人呀。应该不会被公司的人看见吧?那样我就糗大了。在公司里我个头最小,可是我从来都是最强悍的、最有实力的。哭泣就是软弱的表现。所以从小到大,我没有向任何一个困难低过头,牙齿碎了都是要噎进肚子里的。 早晨起床,仍然没有精神,我站在明亮的落地窗前,喝着奶茶,看路上的行人,熙熙攘攘。经久流年,忘却了自己奋斗的意义。从未感到如此的失落,懒懒地坐在那里,起床铃响了几次,却坐着不想动弹。 窗外的那个傻傻的男孩,在楼下张望着,他眸子里强烈期盼的目光,似乎告诉我他可以张望到他情感的归属。我几乎忘记,我是认识他的。就在一年前,我们曾经如此的熟悉,而此刻,我们又如此的陌生。 我躲过那束目光,匆匆下楼,打车直奔公司。别人都说,忙碌可以让我们忘记忧伤。上班的时候,我就一直筹划今晚的英语角。群里面的那群死党吼吼着今晚的活动内容。想到晚上那伙人灿烂的笑容,我着实也是开心的。这不是一个浪漫的场合,却是一群孤单的人的狂欢。 3> 在那个不浪漫的场合,总有一个眼神如此飘忽。我的眼神找寻到一个苍白的男孩,干净、细致,裹在白色的运动服里,像中世纪的传教士。那个淡淡的眸子里,某种忧伤抑或纯粹的东西不停地闪烁,他总是躲在人群的最深处。我远远地冲他微笑,希望他能看到。后来他说他就是因为我的笑容,而深刻地记住了我。 如果不是那天那场大雨,或许我们不曾认识。我只是很优雅地坐在那里喝着咖啡,听着音乐,参与着同伙们英文的讨论,全然没有顾及外面哗哗的大雨。等到英语角散场了,我才茫然失措。看着离去的人拿着伞一脸幸灾乐祸的表情,我的心情落到了谷底。拿起手机,顿时才发现这个物件拥有得是多么的唐突。 而此刻,这个男孩脱下他那白色的运动服,红着脸对我说:“我送你走吧,你住哪?”面对这个荒唐的人荒唐的举动,我哑口无言。他让我拽着衣服的一角,然后撑在我们的头上,往雨里跑去。就在刚进到雨里那一刻,我拒绝了他那荒唐的热情,松掉手中的衣服,将他遗落在雨中,我没有回头却看到了他失落的表情。 朋友告诉我那个男孩叫炒米,是一个很用功上进的孩子。只可惜因为种种原因没有上过大学,但是非常喜欢英语,经常参加我们的英语角。我突然有些后悔,我那天的举动是否会伤害了这个孩子?当我再见到他的时候,微笑地叫他炒米。他听到我的呼唤,表情里透出一种惊讶,但更多的是喜悦。 4> 傍晚的时候,我突然想起了那个满脸抱歉的黄头发,于是打电话给他,邀请他参加我们的英语角。至此,我们的英语角里才出现一个真正以英语为母语的人。或许是因为多了一个老外,今天的英语角人气旺盛了不少。很多人冲着这个叫NACY的美国佬打招呼,向他讨教问题。一个个怯生生的表情,突然又让我想起了炒米。炒米总是等着围在我身边的其他的人都散了,才凑到我的跟前问我问题。 那么一丝的黯淡,很容易就被NACY发现了,他对我说:“Never frown,even when you are sad,because you never know who is falling in love with your smile.”纵然伤心,也不要愁眉不展,因为你不知是谁会爱上你的笑容。多好的词句。因为笑容而开始的那段感情,在日记已经斑驳,傍晚的阳光照在上面,落下了我们的回忆。 2006年7月12日晴 那个白痴,我以后再也不去理会,我心底暗暗发誓。昨晚的英语角,大家都在讲英文,他当着那么多人在念什么席幕容。“如果能在开满了桅子花的山坡上,与你相遇。如果我,深深地爱过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