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陈琳之死
![]() 陈琳死了。自杀。美丽的抛物运动。 39岁。内地歌手。曾凭一首《你的柔情我永远不懂》红遍大江南北。这是属于她简短的个人简介。 与功绩显赫的中国航天之父钱老死于同日,相比之下陈琳似乎显得微不足道。若不是因为纵身一跃,其实陈琳也早已走出很多人的记忆。至少我不大想得起了。03年我也把她的《爱就爱了》反复聆听哼唱,但是这年头唱歌的还多过听歌的,仅凭几首歌红火的又不刻意炒作的歌手留在人们记忆的,也就只剩下那红过火的几首歌。 可惜太多人天生是八卦的。没有诸如钱老首次载人航天、陆地导弹的谈资,人们只能把焦点全部集中在陈琳的情感生活上。一夜间,现任丈夫“张超峰”、前夫“沈永革”、传闻第三者“岳夏”、另一传闻第三者“邓蓉”迅速蹿红,成为拼音软件更新词汇。人们的谈论也从“陈琳为什么要跳楼?”“自杀抑或他杀?”发展到“真正第三者是谁?”。更滑稽的是,好多人故作深沉的说:“这么一个才华横溢的人,太可惜了。”列举的关于痛惜关于祝福的理由,显得是那么力不从心--一个活着你们并不怎么珍惜的人,在她死后你们何苦那么伪装善良。 一切无异于鞭尸。 料想陈琳死前也没想到死后曾经的感情生活会受到人们这么高的关注。陈妈出来替死去的女儿哀求--“希望世界能还给她一个平静和永恒……恳求大家用友善、微笑的目光送陈琳离开……”我想这是作为一个母亲,作为一个挚爱陈琳的人真爱的举止。其它的诸如追悼会追思会纷纷显得多余。 无法理解陈琳自杀的人大多看到她光鲜的一面,怎么说你也算个星,我们这些默默无闻之辈,活在水深火热为房烦为衣忧之中的人都没死,你死什么死。而她背对着人,内心怎样的流离失所却是不为人知的,纵使死后众说纷纭,也无法触及死者原本真正内心一二。 我们总谈尊重生命。更多是倾向对生命长度的尊重。珍惜生命,尽可能的活到自然死,天灾人祸那算意外,无法人为操控。而我认为,生命价值应该是高于生命长度的。说白了,就是赖活不如好死。 这是关乎个人价值观的事。有人可以在黑暗中碌碌无为混一辈子,有人活着却一直在寻找生命的一点光。正如《沧浪之水》的主人公说:“人吧,活着就要活那一线光,人谁不想往亮的地方走呢。”是的,谁都想。但是很多人走着走着就看不到生命的光了。受困于黑暗中,犹如处于鲁迅先生笔下描写的铁屋子。一些人在黑暗中渐渐昏睡,或麻木或豁达的生活着,承认自己的渺小承认命运的强大,不再与人生较真,麻木而无所谓的生活着。一些人却在黑暗中异常清醒,辗转难眠,总回忆着黑暗前有光的美好。想着黑暗无期,心里便狠狠地疼痛起来。他们挣扎、呐喊、反抗,却发觉无论怎么使劲也冲不出铁屋子。累了,倦了,自杀也便成了唯一的出路。 所以我说。自杀与勇气无关。不要轻易问有勇气死怎么没有勇气活。自杀,那只关乎一个人的价值取舍。一个人,没有生的选择,但是绝对有死的权利。那一样是出于对生命的尊重。死,对于某些人而言,是一个解脱,也是寻求生的另一种形式。 有的人说,就这样一坠而下。死者是解脱了,可她身边的人呢?就不想想养育自己多年的双亲,不想想深爱自己的丈夫,牵挂自己的好友?……我想。假如“生命高于一切”这个命题成立的话,那么对于生命的取舍也应该是高于一切的。生命之外的东西,在生命面前都应该退于其次。 斯人已逝。活着的人谈论死去的人,总是谈不到核心。尊重生命,尊重自己的也尊重他人的,尊重存在的也尊重逝去的,该给死者一个安宁。听说,天堂没有黑暗和痛苦,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因为每个去过天堂的人都没有回来。 ![]()
评论人晚亭 发布于 2009/11/16 11:13:16
已经修改好啦,希望看见你更多优秀文字。问好梦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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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吹毛求疵 发布于 2009/11/17 9:37:44
这篇是反映积极还是消极的呼声?没有生命的长度就没有生命的价值。世界上普遍是平凡人。难道他们没有生命的价值吗?父母给予我们的生命,我们要好好的活,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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