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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年了,我们为什么还需要“3.15”晚会
  作者:吴墨 发表:2017/3/8 10:17:09 等级:4 状态: 阅读:1559
  编辑按:评中评,论中论。该文形式新颖,将3.15晚会是否该持续举办加以分析阐述。对此,原文作者与本文笔者均持否定观点,您认为呢?欢迎来辩!
  
  距离一年一度的“3.15”只有十几天了,相信各家媒体同行的暗访已经备下,各路商家的公关人士已经在行动,各个地方的执法机关也都准备了预案,各路段子手也都准备好了各种“8点20分发”。
  然而,锐评君想问:我们为什么还需要“3.15”晚会?
  民间俗称的“3.15”晚会其实最早全称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之友专题晚会“,本来只是中央电视台主导下与消费者权益协会联手的产物。每年的“3.15”晚会都是以曝光为看点,并且配合政府的执法行动,甚至出现晚会未结束执法已完成的情况。如果对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消费者维权潮流有所了解的人,都会承认这台一年一度的晚会绝对是当时中国新闻界的一座高峰。民间曾流传“最爱看的是春晚,最爱看的是‘3.15’晚会”。
  然而如今春晚的地位已经有目共睹,“3.15”晚会也变得不再一样。首先是外部环境的变化,一方面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渠道已非昔日可比,如今谁有什么不满都可以发微博、公众号来喊冤,从“青岛大虾”到“丽江毁容”,已经轮不到电视新闻“吃口热的”了,大家也用不着再等着“扛机器”的上门才能维权。
  而另一方面商家公关手段提升,“3.15”更是各路公关人士的重点盯防对象,糖衣和炮弹一遍遍考验着现在的媒体人,想要做出一个好看的新闻报道难度变得非常大了。
  同时,“3.15”晚会本身也在逐渐失去魅力。传统的暗访曝光随着自媒体的崛起和手机拍摄设备的普及已经变得不再新鲜,当年一个记者需要用采访机裹在衣服里才能拍到的素材,现在只不过是任何一个网友都能用手机拍摄甚至直播的短视频而已。如今的“3.15”晚会,最大的悬念已经不是曝光了什么,因为大部分他们可以曝光的事情早就被各路大V小V曝光许久,最后悬念成了“今年谁会被曝光”。
  同时“3.15”晚会的权威性也被不断解构消减。曝光苹果,果粉们不买账;曝光麦当劳,白领们不买账;曝光饿了么,人家该怎么卖怎么卖。有媒体发现,“3.15”晚会曝光的黑作坊竟然过了几个月又改头换面重新登陆网售平台。于是“3.15”晚会原来“指哪打哪”的风头至少没了一半,还要承担”XX今年没交广告费“这种调侃,有些曝光完了能不挨骂就算不错了。
  那么,一个魅力减弱、权威度消解且已经不再是最有效的曝光渠道的晚会,在今天还有什么意义呢?锐评君(微信ID:Btimelun)认为,或许这恰恰是“3.15”晚会、中央电视台乃至整个中国媒体都应该思考的问题,当观众已经不是当年的观众,商家已经不是当年的商家,舆论环境也已经不是当年的舆论环境,像“3.15”晚会这样的节目应该做出什么样的改变才能够真正立于不败之地呢?
  其实这个问题并不难回答,如今公众对于维权的需求已经可以通过社交媒体和正常的投诉渠道完成,而像“3.15”晚会这样的节目,与其纠缠于某个商家的无良行为,不如关注监管的缺失和疏漏。
  为什么有些问题屡屡发生?为什么有些问题久拖不决?为什么有些人能全身而退?为什么有些企业可以卷土重来?“3.15”晚会应该做的,不应该是再简单用几个清晰度不高的暗访镜头来制造神秘感,而是应该用媒体的力量让更多的角落照见光明,让更多的沉疴浮出水面,让更多的深层次问题得到思考和解决,从而用27年构建的良好品牌形象和仍然存留的话语权推动整个市场秩序的构建和优化。
  否则,假如这仍是一台以兜售偷拍镜头为卖点的表演,一场用暗访画面和华丽言辞来拼凑的作秀,那么这样的形式早晚会走到它的尽头。
  (“北京时间”2017-03-02.15:25:17文/佘友独)
  这篇文章笔者以为说的不错,也说到了点子上,本不想再多言,思之再三还是没忍住,还想再发一点拙见。
  这篇评论的确引人深思,深思之处在于3.15晚会在公众心理为何不再权威?一些不良商家为何不再对它畏惧甚或恐惧三分?固然,这与“当观众已经不是当年的观众,商家已经不是当年的商家,舆论环境也已经不是当年的舆论环境,像“3.15”晚会这样的节目应该做出什么样的改变才能够真正立于不败之地呢?”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或曰与之息息相关,但不可忽视的是,舆论毕竟是舆论,舆论的功效和威力并非至高无上,它也只是揭示事件真相引起社会公众注意和重视,更主要是引起管理部门执法部门和有关领导的关注和重视,解决问题不在前者而在后者。3.15晚会的作用和威力也全凭依赖于管理部门对一些违法乱纪事件处理的程度和结果而定。说到家,不良商家畏惧的不是媒体和舆论,他们畏惧的能对他们惩处的权力。对这些现象消费者凭自身能力精力和时间很难个个维权个个取得管理执法部门的支持并最终取得胜利,因为这是一场个体对团体的较量,一个个人与一个企业无论是时间、精力、财力孰优孰劣不言而喻,这是众所周知毋庸赘言。而个别地方管理执法部门处于地方保护主义,对消费者投诉虚于应付,表面受理实际不理的现象不乏一二,就是对个别商家无可抵赖的丑陋事也遮遮掩掩,或睁只眼闭只眼,抑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一件事一拖就是泥牛入海无消息,消费者跑断腿儿能细问题仍然久拖不决,有何辙?更有甚者个别管理部门与违法企业沆瀣一气相互串通狼狈为奸……纵观现实,个人维权一般人要和一个实力雄厚的商家打官司委实没那么多的精力与财力和它较量。就是有些媒体参与其中也未必都能取胜。因而说,一个社会对歪风邪气违法乱纪媒体尽到自身职责必不可少,但结果如何主要还是在于那些管理和执法部门做得怎么样。一旦这些部门对媒体或舆论作用由于种种原因小觑或有意忽视,那不良商家还能怕你舆论吗?
  3.15晚会近年声势和威力大不如前,是不再引起公众关注度和兴奋点,还是产生一种对老一套的疲劳感?是公众不再热情还是一些管理执法部门热情不再?这怕是当前有关部门应当思考和解决的问题吧。
  其实,再往深处思考,3.15晚会完全可以取消,这本来就是一种应景之举。一个健康稳步发展法纪严明的国度,一个法治社会,消费者与商家的矛盾,抑或是媒体揭露出的商家违法乱纪的丑闻,管理执法部门本来依法查实处理就是,这本来就是社会中很正常的态势,何必每年非要弄个不良商家假冒伪劣事件的大曝光不可?似乎唯有这样这能引起消费者警惕性,才能引起管理执法部门的重视。即便是一起引起了管理执法部门的重视也得到了公正的处理,不觉得这是有意作秀吗?能上央视的不良商家和它们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这些问题央视首先发现的有几何?而多数或绝大多说抑或说近乎全部都是消费者首先吃亏上当发现的,如若管理部门接到消费者投诉或看到媒体曝光都能认真对待依法行事的话,还有必要每年组织一场揭露假冒伪劣商品的全国秀场吗?
  做好一件事情需要正常的秩序、环境和氛围,对治理假冒伪劣商品亦然。这项工作需要下功夫于日常工作中,加强对企业生产经营的日常管理尤其是依法监督,这点做好了,市场上的假冒伪劣货色必然大大减少,而有些想干坏事还没干的坏家伙也必然有所顾忌有所收敛。出了丑陋并不可怕,只要依法及时处理即可。对媒体揭露重大事件管理执法部门则应立即行动依法从严从快处理,对抱有侥幸和幻想之徒予以足够的震慑,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这些事本来就该这样的程序这样的处理,焉用兴师动众大搞一场全国性晚会来体现?或许,27年前的当初由于种种原因和需要,办这样的晚会十分必要也合情在理,说穿了它也是一种非正常的状态,而于今而言,国家在不断迈进法治社会的进程中再要继续每年一次举办这样的集中曝光活动,是否作秀的成份大于实际的作用呢?愚以为,加强日常监管,保护公众和媒体监督权力,依法及时处理违法乱纪事件,比这样的一年一次的全国秀来的实际管用。
   
  本文标题是“北京时间”刊发原文的原标题,笔者倒以为改为“3.15晚会当休矣!”更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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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行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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