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政治与经济
![]() 政治与经济两个概念并列,关系密切,如形与影,不可分离。政治是一定的组织形式,带有规模性,而经济则附属于其后,为政治提供坚强后盾。故有政治生态,必有经济生态。一定的政治生态决定了一定的经济生态;反过来,一定的经济生态也会决定政治生态的走向。 当然,倘若把政治比作一棵大树,那么经济就是为大树提供生存的土壤和水分。政治作为意识形态,属于上层建筑;而经济作为物质形态,自然属于下层建筑。上层建筑的运行与存在,必然以下层建筑的存在为保障。倘若,下层建筑不存在,那么上层建筑,就必然成为空中楼阁。此种关系,犹如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当然,政治形态并不是无能的上层建筑,政治形态有它的鼓舞性。恰如天上的太阳与云层,政治形态可以改变经济形态的温度与水分。通过一定政治形态的干预,经济形态会自然发生为政治形态服务的良好势态。 在政治形态与经济形态合作良好态势下,政治形态稳定,经济形态良性发展。上层建筑稳定,下层建筑稳固。然而,当政治形态与经济形态渐趋分离时,这种不稳定性就慢慢产生。这种不稳定性的表现形式为经济形态的恶化,或者经济形态的分布不均匀而致。对于下层建筑的不稳定趋向,作为上层建筑的政治形态,就不能不有所作为。因为这种不稳定形态最终会影响政治形态的稳定。 须知,政治形态与经济形态,应当属于君臣关系。主次不可分离,当下层建筑恶化影响到上层建筑的稳固,政治形态就必须实施改变经济形态,以避免恶化的经济形态动摇上层的政治形态。当然,如果顽固的政治形态没有意识到经济形态恶化造成的危害,置之不理,那么,政治形态就必然会因为恶化的经济形态摇摇欲坠。 良好的政治形态应该追求经济形态的稳固,经济形态的稳固表现为藏富于民。故政治形态要做到藏富于民,除保持经济形态的稳定以外,还要保证经济形态的平衡。故政治形态必然要通过一定的法规,打击这一种破坏经济平衡的行为,以保证经济形态稳固发展。 经济形态的发展放的越开越好,就像水流,不能蓄积。否则,就会成为一潭死水。所谓流水不腐,户枢不蠹,正是此理。水流动而滋养万物,浇灌万田,财富正是如此,适宜于流动而不适宜于积聚。财富流动如水,水动则滋养万物,故经济形态运行良好。经济形态运行良好,则稳固政治形态,方可确保无虞。 当然,在处理政治形态与经济形态这一对君臣关系时,政治形态要保证经济形态的平衡发展,杜绝和阻止经济形态的失衡和极端发展;否则,坐大的臣子就会危害当权的君主。这时,坐大的臣子就有颠覆当权的君主的野心。故政治形态要稳固,必然要操持经济形态的绝大部分股权;否则,政治形态就是一个空架子。 稳定的政治形态,必然强化以国有为主体,以私有为辅助。同时,稳定的政治形态必然要采取一定强力措施限制私有的坐大,以防止经济形态的失衡。这样,政治形态才能稳固,经济形态才能稳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