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杀有理
![]() 请别误会!这不是像过去杀人的那样,手拎着把锋利灼亮的大刀,对着固定好的脑瓜子砍过去,只见血冒三丈,碗大的头颅滚落到地面上,眼睛还睁得老大,龇牙张嘴惨作痛苦惨壮,蹿出来的野狗不管这一套,叼着有肉的地方赶快溜走,觅个僻静、无人打扰的地方开次大荤。 前几年,杀人是用枪对准后脑勺,子弹打穿脑袋,血汩汩地顺着弹头穿越的孔拼命往外流,尸体像风吹朽木的柱子赫然倒地。少顷,等有热气的血流得差不多,几位穿白大褂的人带头手套与口罩,抬着尸体往车上放,打算将死者有用的器官摘下来,给活着的人配配零件,让生命的进程有意义的往后延续。 现在杀人不同了,不像过去那样残忍,带有浓重的血腥味,人性化得多了!该死的不用受瞬间的皮肉之苦,执刑的给你注射一针“安乐死”,让你在不知不觉中死去,一点痛苦都没有,一点不遭罪,比生大病死的方法强得多! 当然,这些都是官方杀人,死者是罪有应得的、罪不可赦的,被杀是大快人心的事,否则活下来就是个祸害,亵渎法律神圣的尊严。他杀则没那么舒服,说不准痛不欲生,肢被截了,肠子挂出体外,眼睛剜了,内脏破损等等,看了叫人惨不忍睹。本来是好好活着的,怎么也不会在生命的选项上往死亡栏扎钩,也未犯法,最多得罪几个人,或露富后引起别人嫉妒,楞是被人认为有价值的消灭掉。自杀的方式可能会痛苦,但人家已经有了心理准备,吃点苦算不了个啥,活人受苦已不关他的事。 有形的砍杀是以牺牲生命为代价的,无形的砍杀则没此虞。每年央视的春晚总会从不少节目中遴选,选中的下面有为成名的队伍候着;未被选中称为“枪毙”,即打道回府,练好基本功再来。就像是此类的“枪毙”,我喜爱称为它砍杀,觉着它比“枪毙”好听点,不会令人立刻毛骨悚然。 你不听话,喜欢胡说八道,人家不敢讲的你敢讲,叫你这样做,你偏爱那样做,违逆某些人心中的固定套路,侵入人家象征权威的自留地,那不砍杀你砍谁? 每个人的味口不太一样,有的爱甜些,有的爱咸些,有的爱酸些,有的爱辣些,还有些属于多功能类型的,什么都能适应,好像消化器官先天具备特异功能。你呀,粗心大意,事前不打听打听内情,盲目地送上精制的味品;人家馋得性急,忘了看看内配的说明书,以为肯定合味口,等一吃嘴里就皱眉头,虽说心被滋润得乐开了花,可是满嘴蠹牙痛得无处藏身,恨恨地吐出到嘴的甜品。如此惹麻烦,那不砍杀砍谁? 每个人的习惯不太一样。某人爱鼻烟壶,你打听错了音,送上夜尿壶,这么大的家伙叫人家如何往鼻子边靠,又那里来的大量鼻涕供它发挥自身的作用呢?某人喜爱古董,收藏有价值,那天乘行情好拿出来拍卖赚大钱;你呀,认为这帮人不识货,只会看,不懂鉴别,犯大忌地找些赝品呈上,那知碰到慧眼识珠的,楞是把你的赝品给鉴别出来的,这回,人家恨不能捏死你,砍杀岂在话下? 某些像虫豸一样的东西,它温柔有加,能在心坎上助乐,逗得心脏大为感动;它在肚里是条不痛的蛔虫,不像激进者好逞威风,大力地钻来钻去,叫人钻心般地痛;它不惹事不逾矩,虽是有害一族,但懂得明哲保身的道理,暂不会给身体造成明显的伤害。如此俯首贴耳的小贱骨,让人如何生出砍杀的歹念,索性为它提供更大的舞台卖乖捧欢。 当类似屠刀的举起来,砍掉你的什么东西,你不必大惊小怪!我想,只要不伤着性命,心里难受点算不上什么,伸出类似脖子的体部,大大方方往那里一放,爱砍那就砍那儿吧,请便! ![]()
评论人郑力萍 发布于 2009/6/19 13:49:52
很喜欢你的最后一句“伸出类似脖子的体部,大大方方往那里一放,爱砍那就砍那,请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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