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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女大学生”正名
  作者:行之书 发表:2009/4/15 19:57:27 等级:4 状态: 正常发表 阅读:2205
  编辑按:一个群体,一个噱头,一个饭后的谈资。
  
  女大学生“卖身”求职;女大学生做情妇,当二奶;女大学生跳楼自杀;女大学生征婚……网络上关于女大学生的是是非非实在是数不胜数。当然媒体为提高浏览量、点击率,报道些花边新闻无可厚非。可为什么总是喜欢拿大学生说事,拿女大学生的负面报道来吸引公众的注意力?当今的中国难道真的有那么多所谓的“女大学生”吗?
  
  我始终坚信: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大学生也是!教育的产业化、高校的扩招,使得大学生的数量提上去了,同时伴随着“男女平等”的口号,女大学生的数量也提上去了。因此,那么多的女大学生中,出现个别异常现象也就很正常,尤其是那些自以为有几分姿色的女大学生。但最让人纳闷的是,对于这样的事件,媒体总是动不动就上升到女大学生这一群体。孰不知,一个人代表不了一个群体!一粒老鼠屎是可以坏掉一锅汤的!对于女大学生来说,这样的报道,简直是一种侮辱,间接地侵犯了她们的名誉权。毕竟,绝大多数的女大学生是很上进的,至少我混迹的四年里,所看到、听到的女大学生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还是蛮健康的!蛮积极的!
  
  除了一个人或几个人的出轨,毁了一群人的名誉外,媒体对于女大学生的认识也是模糊的。媒体以为读了高中后,继续读书的这一女性群体就是女大学生。那么如果按照这样去定义女大学生的话,台湾女大学生出事故的可能性那就更大了,因为台湾现在是“大学”普及,换句话说是:台湾学生,高考之后,想考不上“大学”都难!因此,给大学生,尤其是女大学生一个明确的定义,对于正确引导受众对大学生这一群体的认识相当重要。
  
  事实上,大学生的范畴应该是国家统招的大专,高职,本科学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然而,我们的媒体不这么认为,只要你高中毕业了,还在读书,你就是大学生,就是女大学生。媒体的这种断章取义的做法,赚足了眼球,害苦的可是一个群体,一个本来就因为中国在转型而备受争议的群体。所以希望媒体能慎用“大学生”、“女大学”这个称谓,或者选用“某高校某学生(可以用别名)”这样的代称。
  
  当然,作为一个群体,凡事要从自发到自觉。特别是女大学生这一群体,应该力求上进,在挫折中磨砺自己。而不是遇到不顺心、不如意的事情就选择躲避,选择寻找靠山。要相信任何人都不是最终的靠山,只有自己才是最可靠的。
  
  那么,行动起来吧!别老嚷嚷着“男女平等”、“女人是半边天”,而是要把这些至今还在喊着的口号落实到行动中来,从“三从四德”里解放出来,走出“软骨头”的框框,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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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向日葵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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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共有 篇评论
评论人风飘何处 发布于 2009/4/15 20:01:55  
断章取义或以偏概全固然不合理,但任何一种舆论的背后总是有相对应的一个或多个现象的存在。如何减少或杜绝这样的现象的发生,才是最值得思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