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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勃·迪伦:为苟且的现实闪现一道天际的光芒
  作者:久野 发表:2016/10/16 20:17:05 等级:4 状态: 阅读:1319
  编辑按:鲍勃·迪伦,一个造诣不凡的诗人,一个特立独行的大地歌者,一个惊艳时光的传奇;在他低沉、舒缓、沧桑的歌声里,很容易看见一道从天际闪现的光。全文书写流畅,语言细腻,而内涵丰富。推荐欣赏!
  
  我第一次知道鲍勃·迪伦,是阅读北岛《时间的玫瑰》这本书。书中,北岛写到了威尔士诗人迪伦·托马斯。此人嗜酒如命,据说他的大部分诗,都是醉后写的,被称为迷狂诗人。他写过,我狂妄到不屑于去死。最后,他还是死了。诺兰的《星际穿越》中,引用过他的诗:《不要温和地走进那个良夜》。迪伦·托马斯的职业是电台主持人。我听过他亲自朗诵《不要温和地走进那个良夜》。他的声音特别震撼人心,犹如萨满巫师一样,具有穿透时空的魔力。据说,鲍勃·迪伦很崇拜迪伦·托马斯,才将自己的原名罗伯特·艾伦·齐默曼改成鲍勃·迪伦。在其自传《编年史》(《像一块滚石》)中,鲍勃·迪伦并未提及此事,只是说改名为迪伦,是因为这个名字很好听。这些姑且不论,反正,我是因为北岛那本书才知道这个人的。
  第一次听迪伦的《答案在风中飘》,我觉得他的声音跟迪伦·托马斯很像,但缺乏一种雄壮的气势,带着淡淡的感伤。迪伦丝毫不狂暴,就像一个老朋友,在对着你低低地唱,娓娓地唱。歌中,迪伦充满了疑问与困惑。“一个人要走多少路/才能被称为人/一只白鸽要飞过多少片大海/才能在沙滩安眠/炮弹要多少次掠过天空/才能被永远禁止/答案啊我的朋友在风中飘/答案就在风中飘……一个人要存在多少年/才能获得自由/一个人要转多少次头/才能假装什么都看不见……一个人要仰望多少次/才能看见天空/一个人要有多少耳朵/才能听到别人的哭声/要牺牲多少条生命/才知道那么多人已经死去/答案啊我的朋友在风中飘/答案就在风中飘。”我想象着迪伦独坐黄昏的街头,人来人往,他抱着一把吉他,戴着牛仔帽,叼一根烟,眯着双眼,低低地唱,娓娓地唱。迪伦的唱腔低沉、舒缓、沧桑,伴着时起时伏的吉他声,在回环咏叹中,一种无奈的悲悯,苍凉的亲切,听得叫人心碎。
  迪伦是一个心怀悲悯的人。这注定他不会长久的参与某一社会运动。他的一生,是为了艺术,而不是其它。年轻时,迪伦创作过不少反抗歌曲,被人称为抗议歌手。60年代,美国社会动荡不安,几股力量在激烈对抗。其中,黑人争取平等身份的民权运动,深深触动了年轻的迪伦。当马丁·路德·金发表《我有一个梦想》的演讲时,迪伦现场唱过《答案在风中飘》。不久,马丁·路德·金、肯尼迪、马尔科姆等政治人物均遭人暗杀。迪伦从人道主义与家庭观念的立场,来思考这些人的遭遇。他不是将他们视为政治领袖,而是更多地想到他们的家庭失去父亲的创伤。此后,迪伦的创作大变。转变的原因肯定是复杂的。他本身的精神气质,已经决定了他不会长久为革命摇旗呐喊。他说,我首先是一个诗人,然后才是音乐家,实际上,不管是死是活,我都是一个普通人。他反对权威,也不喜欢别人给他贴标签。纵观他一生的历程,艺术永远占第一位。当外界因素,对他的艺术创作可能会造成干扰时,他就会重新选择。60年代中期,迪伦告别革命,回归到“另一个迪伦”。
  这是我最欣赏迪伦的地方。他大红大紫,名扬天下,却永远跟这个世界保持着距离。他说,名气是一种负担,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就是因为他名气大,所以我经常失踪。60年代的美国社会,可谓风起云涌。黑人在发动争取平等身份的民权运动,金斯伯格等人出于个性自由的精神诉求打出“垮掉一代”,嬉皮士运动随后而起并迅速发展壮大转眼又烟消云散。迪伦参与过民权运动,被称为民权运动的代言人。而在其后的“垮掉派”与嬉皮士运动中,都没有他的身影。迪伦声明,自己从一开始就和更喜欢爵士而不是民谣的“垮掉一代”不是同路人。他承认《在路上》曾是他的圣经,但刚到纽约不久,他就对“及时行乐”的嬉皮士精神失去了兴趣。他批评《在路上》中的莫里亚蒂“没有目标,他像身上骑着一头公牛那样横冲直撞地对付生活。”
  迪伦一再宣称:“我不想出现在(60年代)那幅集体图景中,”“我不是任何人或任何事物的代言人,我不过是一个音乐家而已。”“我不是任何一代人的宴会司仪。”迪伦刻意要与60年代轰轰烈烈的反文化运动保持距离,他甚至用“撒谎扯淡,吵吵嚷嚷”来形容那个年代。他指责反主流文化把他涂抹成“叛逆的佛陀、抗议的牧师、不同政见的沙皇,拒绝服从的公爵,寄生虫的领袖,变节者的国王,无政府的主教,头等重要的人物”,迪伦说这些头衔全是“亡命之徒”的代码。迪伦只是要做自己。所以,他跟这一切保持距离,甚至是自动决裂,回归内心,探寻属于自己的艺术世界。
  然而,迪伦的艺术世界,显然受到了“垮掉派”、嬉皮士精神的影响。正如他所说,没有人是真正自由的,连鸟儿都被天空束缚着。迪伦的创作,也挣脱不了大环境的束缚。在传统与个人才能之间,他时刻在坚守自己,又时刻在推翻自己。迪伦宣称要做自己,其实,他连自己都没做,只是在不断地刷新自己。人们习惯把迈尔斯·戴维斯称为爵士变色龙,把大卫·鲍伊称为摇滚变色龙,迪伦何尝不是一个民谣摇滚的变色龙?他提及布莱希特的歌谣写法给他的影响,以及布鲁斯天才罗伯特·约翰森给他的完全不同于伍迪·格思里的启发。越到后来,迪伦越是变来变去,似乎存心要推倒外界对他偶像化、模式化的定论。他一会儿唱得像个牙齿掉光的布鲁斯疯子,一会儿又像约翰尼·卡什那样字正腔圆地唱起乡村歌曲,甚至偶尔会唱得像个凶巴巴的朋克。世人越是热衷于给他贴标签,他变得越快,以此摆脱世人的束缚。
  当后起的披头士、滚石等乐队,都在竭尽全力地先锋时,迪伦却回到了传统。他早期的歌直接,干脆,介入现实,具有明显的反抗性。60年代中期之后,另一个迪伦出现。他的歌词偏于内省,散发出宗教气息,音乐则更传统。所有人都认为他是如此不合时宜。后世的愤青也很容易批评迪伦守旧。迪伦从来没说过自己喜新。一直以来,他都更迷恋于历史——以发现“历史的样板”和“人性的全部复杂”——而保持对现实的冷眼旁观。他说,我喜欢旧新闻,不喜欢新新闻,一个二十四小时都是新闻的世界就是地狱。他初到纽约时,曾经在图书馆从微缩胶卷阅读1855年到1865年间的报纸。或许正是因为此,他才能创造出永久流传的经典。
  纵观迪伦的唱作生涯,他不愧为一个特立独行的大地歌者。他行走在大地上,回应着远古的游吟歌手。在精神气质上,他跟迪伦·托马斯非常接近。迪伦·托马斯也在大地上游走。他说,“穿过绿色导管摧开花朵的力量,摧开我绿色的年华/摧毁树根的力量,摧毁我的一切”。这力量一定也在鲍勃·迪伦的体内涌动。兰波抓住了闪电,用启示性的语言重新命令人类的天空。迪伦·托马斯是酒狂,他从酒精中抓出诗句,散发出迷狂的魅惑。鲍勃·迪伦是那个带来光的人。我们每个人,都能在苟且的现实中,只要听他的歌,就会看见一道从天际闪现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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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落拓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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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晚亭 发布于 2016/12/15 19:4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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