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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云
位置:现代小说·都市爱情
作者:封子
发表:2011/4/22 12:49:26
阅读:8649
等级: ★★★★
编辑按[漂泊自由的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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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续...
大家叫他老狗
  
  (016)
  
  就像写工作总结报告时总是先罗列成绩一样,当一个人评价到自己,首先说到的,也都是自己的优点。
  
  我最大的优点,就是好学。不管你对我有什么看法,学古人尊我为“子”也好,跟潮流骂我是“屎”也罢,毫不谦虚地说,我的好学,是没人能够抹杀掉的。举个例说,上大学时,为了彻底地搞明白《政治经济学》真正是个啥玩艺,我一天三遍往图书馆里跑,还做下了一大堆笔记,累计起来,比教材的字数还要多。我敢打赌,如今大学里像我这么认真做学问的人,肯定是稀有品种。当然,有志于未来从事抄书事业的同学们除外。
  
  有付出就会有收获。比如,在翻阅《政治经济学》各类材料的时候,我在笔记里记录了这么一段话:“德国政治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说:人是社会性动物,只有在群体中才能更好地体现出人的价值,脱离了群体的人,是没有任何社会意义的”。记录这段话的原因,是当时没想明白此话的意义。但若干年后,看到了“为党说话还是为人民说话”等人类经典表演,理论联系实际,我就有了收获:首先,确定了老马说的是实在话,人的价值和意义,确实要放到群体中才能体现出来。咱们设想一下,纵使一个人坚决与人民对立,满脑子“为党说话”到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地步,可他要是不入社会群体当官,或者把他扔到一个与世隔绝的海岛,让他自生自灭,他脑子里的那点东西,自然就没任何作用。其次,这个群体一定是人的群体,而不能是其它动物植物。因为当他瞪着眼睛指责花草树木或狼豺虎豹“你是为党说话,还是为人民说话”时,这些玩艺绝对没可能如他期望般地尿他,被撕成碎片,倒是有可能的。
  
  明白了这个道理,我义不容辞地加入了群体。
  
  群体是被量化的,一个人不是,两个人也不是,很多人聚集在一起,才叫群体。群体中人也不同,有朋友,也有敌人;有权贵,也有平民。根据“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原则,人都喜欢和趣味相投的同类在一起,这就在大群体里形成了小群体,俗称“朋友圈子”。
  
  我的朋友圈子里,有一位叫“老狗”。
  
  很多红头发蓝眼睛的洋鬼子听到我这么说,经常会以为我是“关爱、保护动物协会”或是类似此机构的成员。他们的理解是:可能在某年某月某日,小三子突然爱心大发,从街上捡回来了一条奄奄一息的、行将走到生命尽头的流浪狗,然后,以朋友的身份善待之、关爱之,喂其牛排喂其奶,并准备替它隆重养老送终。洋鬼子们把这种仁慈的基督思想用在我身上,实在有点操蛋。事情不是这样的,他们都误会了,我根本就没修炼到满大街走着叫花子却去善待畜生的崇高境界,除了想吃肉,我从不愿意和圈养的禽兽们打交道,更不会像如今某些阔小姐、阔太太们那样,或杏眼圆睁或柳眉倒竖、或和蔼可亲或仁慈善良地把为她服务的保姆哄进地下室,然后对赖皮狗们、波斯猫们甚至小猴、小猪、小鸡之类的扁毛畜生展现出春天般的温暖,把它们当成比亲生孩子乃至比亲夫还重要的家庭成员,一口一个“小亲亲”啊、“乖心肝”啊地温柔呼唤,并与它们亲密无间、同床共眠。郑重说明一下:“老狗”不是狗,它只是一个人的绰号,就如某些同志被别人叫作“猫三”、“狗四”或者“王八蛋”一样,猫不是真猫,王八蛋也不是真王八蛋,仅此而已。
  
  (017)
  
  绰号是个很常见的东西,这玩艺不仅中西贯通,而且历史十分悠久。据某些同志吃饱饭后考证:在天朝,绰号最早见于汉代,如严延年、郅都、董宣等仁兄,由于他们用法严酷,世人便分别称之为“屠伯”、“苍鹰”、“卧虎”。
  
  由此可见,给人取绰号,不是空穴来风的事,你得“由于”点什么。一般来说,其依据,大致上是一个人的体征外貌或个人习性。体征外貌很直观,取这类绰号不用太耗费人的脑细胞,像身材胖的,直接可以叫作“某胖子”;个子高的,直接可以叫作“某长子”;稍微缺德一点,也不过是“大肥猪”、“细麻杆”,诸如此类。根据智商测试原理判断,给别人取这类绰号的人,文化素质一般都不怎么高,基本属于大老粗级别。但我个人认为,这种逻辑判断只普遍适用于至今还拿刀拿叉的那些不开化的西方老外,若用到咱们中国人身上,是大错特错。
  
  我可以骄傲地告诉大家,类似级别的大老粗,在咱们天朝数量是极少的。我不是吹牛,诸位不要忘记,小时候老师就很认真、很自豪地告诉过我们,咱们天朝是个文明古国,五千年悠久历史文化源远流长,光辉照耀宇宙。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您完全可以想像得到,生活在这样一个国度,耳濡目染之下,就算是只顽猴也学会沐冠了,何况是最高级的动物——人?因此,我经常毫不谦虚地对老外们说,天朝五千年悠久历史文化源远流长,我们文化素质想不比你们高都不行,经常气得他们直耸肩翻白眼。
  
  文化无疑是个好东西。有句话说:“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可见连流氓沾上了文化,都会牛气很多。且不论别的,就拿给别人取绰号来说,文化素质高的人就显得与众不同。我跟你提一个人,不知你有没有久仰过,总之我是久仰过的。该同志姓施,大名耐庵,元至顺二年、也就是近七百年前的进士。所谓“进士”,套用今天的话,大致相当于全国统一高考加全国公务员招考联合考试被录取的佼佼者。考试成绩能这么好,无疑是个很有文化的人。你怀疑他考试作弊是没有依据的,这位有文化的仁兄已经写了一本书,现在被列入了“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书名叫《水浒传》,有空你可以认真拜读或随便翻阅一下。在这本书中,撇开那些鸡零狗碎的甲、乙、丙、丁们不算,单是盘踞在水泊梁山上的一百零八个反政府武装头脑,就被施兄一个不拉地全安上了绰号,且形象之逼真,不要说一般人能想得出,就是二般的,也未必能够胜任。
  
  你若没有看过,我可以跟你介绍几个:
  
  第一个:赤发鬼刘唐。
  
  咱们天朝大汉子民是蒙古人种,其特征之一是满头黑发。可刘唐同志跟咱们不一样,他老兄满头红毛飘飘,还是纯天然的,与美发店的化学品毛关系都没有,怎么洗都不掉色,简直帅呆了,酷毙了。鉴于该同志有很大的混血儿嫌疑,怨不得施兄这么称呼他:赤发鬼。赤发鬼者,红毛鬼子也,还真是个外国人。要是搁在今天,铁定就是漂亮妹妹们你争我夺的火热对象。
  
  第二个:矮脚虎王英。
  
  王英同志比较不幸,可能得了侏儒病,也有可能是先天性遗传或者后天营养不良,总之,他老兄憋死了也不长个。也难怪,当年医疗、生活各方面条件都比较差,也没有什么“增高鞋”、“增高药”、拉高手术等真真假假的所谓高科技玩艺可以帮他,加上施兄比较损,喜欢把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就让他和“行者”武松的哥哥“三寸丁谷树皮”武大郎并列。
  
  直观的尚且如此形象,以习性冠之的,就更不得了了。你看,“浪里白条”张顺:一个人居然能像飞在浪花里的白条子鱼,连鬼都知道此人必定是游泳高手,上奥运会没准就能为国争光拿块金牌回来;还有,“花和尚”鲁智深,一向戒律森严的和尚带着这个形容词,一听就知道该同志向来无组织无纪律,不拿规章制度当回事。
  
  (018)
  
  鉴于该书人物数量实在太多,我的目的又不是写《水浒人物绰号考》,就不再一一举例了。自施兄之后,经过数百年演变,发扬光大到现在,国人取绰号的水平,又百尺竿头,更进了一步。且不说脸上长点雀斑、麻子的,随随便便就成了“小数点专家”、满天星”;走路一瘸一拐的,成了“莲花摆、踏不平”,这些已经太普通,实在不足为道。我有个小学同学,由于其父母积极响应本朝太祖“农村是个广阔天地,在那里大有作为”的号召,心甘情愿、满腔热血地被下放到了农村,泽被所致,他也跟着去了农村上学。可到了农村没有多久,他就得了个绰号:公猪。由来很简单,只因该同学和我一样,从小在部队大院里长大,受军人的影响颇深,有点儿军人的习惯——你知道,军人为了行动利索,都习惯把衬衣束在裤腰带里。可是,我同学所居住的那个农村里,是没人有这种习惯的,他们习惯的是:用一根绳子系住公猪的腰,然后牵着它,到处去给母猪配种。
  
  把皮带比作绳子,够绝吧?连农民兄弟都能玩出这么漂亮的水平,咱们天朝哪还有什么大老粗!
  
  这种取绰号的方法,在语言学上,叫做类比。
  
  不过,我朋友“老狗”这一绰号,有点特别。因为其人无论是体征外貌或个人习性,都与任何犬类物种毫无相似之处:他不狂吠,不咬人,也没有尾巴可夹可摇。我曾从语文学、比较学等多个角度分析,居然一直都无法推测出该绰号的由来,这让我感到非常奇怪,也激起了我的好奇心。我不是一个谦虚的人,却有寻根探究的习惯。为了答疑解惑,我不耻下问,诚心诚意地向“老狗”请教。一开始这家伙还跟我卖关子,笑而不答,等我掐住他的脖子往他喉咙里灌酒时,他才终于开了口。他告诉我,原因十分简单,只因为他生肖属狗。
  
  “原来是这样!”我恍然大悟,“真他妈有创意,谁给你取的?”
  
  “还能有谁?都是你们这些城里人呗!”他说他原本没有这个绰号,是在进入集团公司上班之后,才被同事给叫开的。
  
  “老狗之前呢?之前你的绰号又是什么?”
  
  “以前我没绰号。我们山里人,个个都实在得很,不像你们城里人,一肚子花花肠子,吃饱了没事干,动不动就给别人取绰号。”
  
  “你就扯吧,怎么可能会没有?”我根本不信。
  
  “不骗你,在我们地方上,都是谁家老大、谁家老二地叫。像我吧,我爹的名字叫郑奎,我在家里排行老二,所以大家就一直叫我郑奎家老二。要是在人少不会搞混的场合,直接叫我郑老二。”
  
  “郑老二?这么说,你要是姓孔,岂不就是孔老二了?靠啊,鸟事没干成一桩,转眼倒变成了圣人,也太牛逼了点儿吧?”
  
  “我们村里,哪有人姓孔?再说了,孔老二有啥牛逼的?我虽然不知道这家伙是哪里人,可也不是没听说过他。在我们村后山的斜坡上,到现在还刻着‘打倒孔老二’五个字呢!那字老大老大的,老远就能看见,打我小时候起,就刻在上面了!”
  
  (019)
  
  是的,“老狗”姓郑,这个我知道。我还知道,他们村子里的所有男人,统统都姓郑。“老狗”告诉过我,他们村是族村,村民个个打断骨头连着筋,每个人的身上,流淌的都是同一个祖先的血。村名也反映了这点,他们村的名字,就叫作郑家村。
  
  郑家村是个典型的小山村,“老狗”则是个典型的山里土著。他出生在大山间,生长于大山里,一直到了二十岁,也没离开过大山。
  
  对于大山,我这个所谓的“城里人”,一直是身不能至,心向往之。我从小就喜欢文学,很多文学作品里,只要写到大山,作者就会按捺不住激动,开始尽情抒情。比如“雄伟壮丽的大山啊,我魂牵梦系的伟大母亲!您以无比宽广无私的胸怀,哺育出了无数优秀中华儿女!”;再比如:“巍峨连绵的群山啊,生我养我的母亲!绿树是您的秀发,黄土是您的衣襟,您用甘甜的乳汁,抚育了我们!”。诸如此类的句子,实在数不胜数,让我印象十分深刻。我时常沉浸在感染力如此之强的文字里,若还不能激起对大山的神往,简直没了天理。
  
  不过,随着年龄的不断增长和社会的阅历不断丰富,我的思想开始渐渐地有了改变。
  
  从死读书、读死书到跳出书本放眼看世界,这是受教育者人生的一个基本过程。当我发现越来越多的山民都毫不犹豫、毅然决然地离开了文人们所吟唱的曾经无私哺育了他们的大山,义无反顾地一头扎进了进城的民工大军里后,我开始怀疑书本上的描述,是不是有可能只是在无原则地煽情。
  
  我的怀疑不是空穴来风。要知道,咱们天朝历来非常讲究道德建设,《管子•牧民》里说,“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大概的意思是:国家若不重视道德伦理建设而任其沦丧,就要灭亡。管子先生是个牛人,曾九合诸侯,一匡天下,使齐国成为了春秋时期第一个称霸的大国。这样的牛人,所说的话自然有其深刻道理。此后,历朝历代为了巩固政权,对如何进行道德伦理的建设,相当卖力,也提出了很多主张。比如流传至今的什么“百道孝为先”,“父母在,不远游”、“狗不嫌家贫,儿不嫌母丑”等等。所以我想,如果大山果真像文人们所吟唱的那么伟大,是“亲爱的、伟大的、无私的母亲”,她这些出山的子女,无疑就都有问题。这些不顾“母亲”的人不要说“孝”,就算说成是天生的白眼狼,大概也不为过。
  
  为了验证自己的想法正确与否,我曾经装出“随口那么一说”的态度,和“老狗”聊起了此事。不料“老狗”听了,当时就跳起来大骂:“放他娘的狗屁!大山母亲?哪个乌龟王八蛋说的?我日翻他奶奶哟,真是他妈站着说话不腰疼!老子猫在山里头,每天太阳还没冒尖尖,就得起床上山干活;等天透黑透黑了,才能摸着山路赶回窝。年头忙到年尾,人都累塌气了,瘦得跟猴崽子一样,口袋里也没落下几枚铜板!妈拉个婊儿妹妹臭逼姐姐大姑娘下的,你让说这鸟话的王八羔子,跟老子到山里头去过几年试试?”
  
  (020)
  
  我没想到这么个话题,竟会引起“老狗”如此地义愤填膺,以至于把人家家里的三代女性都集体亲切地问候了一遍。于是我索性问道:“难道就因为穷,你们一个个就全都铁了心地往外跑?”
  
  “穷还不够?哥,我告诉你,千万别听那些王八蛋胡说八道。山里根本就不是人过日子的地方,不跑不行呀。要不这辈子,怕是连个媳妇都娶不上!”“老狗”情绪尚未平息,激昂地说。
  
  “你以为城市里很好吗?”
  
  “城市里当然好啊!就是在城里捡破烂、拉板儿车、做泥工,也比在山里面强多了!山里挣不到钱不说,日子过的也没逑意思。白天看山看树看牛崽,到了晚上,只能去听野兽和蛤蟆乱叫。城里多好,日夜灯火通明,到处高楼大厦,只要肯卖力,挣到了钱,想要什么有什么!”
  
  “老狗”竟然有如此深的城市情结,这又是我始料未及的。和他恰恰相反,我是特别特别地厌烦城市。我厌烦城市里满天弥漫的浑浊空气,厌烦遍地灰不溜秋的钢筋混凝土建筑,厌烦街上熙熙攘攘的车辆人流,厌烦栋栋楼里面对面住着却老死不相往来的人……这一切的一切,让我感到窒息。我一贯的想法是,人人都应该逃离城市,像五柳先生一样,去乡村过“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清新生活。可如今,“老狗”却现身说法告诉我,乡村不仅不是我想像的那样,还是个“根本就不是人过日子的地方”,这真让我无语。看来,辩证法是对的,在某种程度上,一个人的天堂,可能是另一个人的地狱;而一个人的地狱,则往往是另一个人的天堂。
  
  “你听过《我热恋的故乡》这首歌吗?”我还是不怎么敢相信“老狗”会对自己的家乡毫无眷恋,接着试探。
  
  “听过很多遍了,我还会唱呢!”说着,“老狗”哼了起来:“我的故乡并不美,低矮的草房苦涩的井水,一条时常干涸的小河,依恋在小村的周围……”。
  
  “就是,亲不够的故乡土,恋不够的家乡水,唱得多好!老话说的不错啊,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等他唱完,我说。
  
  “老狗”很不以为然地笑了:“嘿,歌嘛,随口唱唱可以,哪能当真呢!要真是像歌里唱的,忙不完的黄土地,喝不干的苦井水,男人为你累弯了腰,女人为你锁愁眉,谁他妈愿意在那儿住了一年又一年,生活了一辈又一辈?脑子有病啊?”
  
  “要是在外面混不下去呢?那个时候,你会不会想到回去?”我说,“人在外面混,未必就一直能顺风顺水。你没听过有首歌里面唱的么:外面的世界很无奈。”
  
  “混不出名堂我也不回去,在外面漂着呗!哥,你说的这歌我也听过,《外面的世界》嘛,香港那个长头发齐秦唱的对不?”态度依然很坚决的“老狗”说:“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外面的世界很无奈,先说精彩,才说无奈。所以呀,外面的世界也不是都无奈,扛过去就有奈,精彩得很呢!我刚出来的时候,晕的连北都找不着,可咬牙一扛,这不就扛过来了吗?你看,现在我的生活多精彩!”
  
  这下子,轮到我不以为然了。对“老狗”走出大山后至今的遭遇,我是比较清楚的:他刚进城的时候,是个标准“盲流”,面对着陌生的城市,完全失去了在山里游刃有余的劲。他根本不知道在这灯红酒绿的地方,他该干什么,又能干什么,整整半年过去,都是一直漫无目的地游荡在城市的角落,东一天、西一天打短工以维持生活。直到有一天,机缘巧合,他很仗义地用硬梆梆的拳头打跑了一群准备行窃的蟊贼,并由此认识了一个人,生活才有了转机。
  
  (021)
  
  一个百无聊赖的夜晚,无所事事的“老狗”在大街上闲逛。当他漫无目的地逛到市区广场上时,借着路灯,发现了一个趴在路边树干上昏昏欲睡的醉鬼,而醉鬼旁边,则围着几个正准备行窃的蟊贼。“老狗”的性格有点特别,他对敢抢银行的劫匪比较佩服,认为抢银行虽然行为恶劣,可毕竟要豁出性命,怎么说也算够胆;可对小偷小摸的蟊贼们,他态度就不一样了。他认为干蟊贼这行的,首先是不具备胆量,没血性;再则,偷的还没准就是哪一家老小的生活开支,甚至是哪位病人的救命钱,这就是在祸害人了。因此,他对蟊贼一直切齿痛恨,见了就打。现在凑巧看到这个情景,他哪里还忍得住,不由分说便大吼一声冲了上去,挥拳打跑了蟊贼。
  
  咱们天朝有别于外夷,外夷的警察喜欢满大街寻案子,咱们的警察习惯坐在屋子里等别人报案,所以天朝的治安就比较有趣,首先察觉案发的一般都不是警察,而是老百姓。不过,警察也并非不来,等百姓见义勇为结束后,他们还是会出现的。“老狗”这次也是如此,他打跑了蟊贼,马上就等来了警察。过来的警察叔叔似乎认识那位半死不活的醉鬼,问了“老狗”几句,很难得地没有查他的身份证、暂住证什么的,而是请他好事做到底,送佛送到西,帮忙一起将醉鬼送回家去。第二天,醉鬼酒醒,从警察口中知道了“老狗”这个人,继而就去找了“老狗”,并得知了他的情况。出于报答之心,醉鬼通过关系,把“老狗”安排进了本市一家大型国有化工企业集团公司下属的一个二级单位让他做了一名操作工。从此“老狗”的生活方才稳定。
  
  我之所以这么清楚,是因为那位醉鬼,就是区区在下。
  
  一点儿都没有错,我就是那个醉鬼,当年的小三子。小三子当然不是我的大名,和大家一样,我也有自己完整的大名和尊姓。不过多年来,似乎没几个人曾连名带姓地称呼我,一般情况下,大家都叫我“酒井太郎”。你听后别激动地拿起菜刀要找我拼命,我祖上不是什么“日不落帝国”移民,酒井太郎也不是我的真名,这破名字和“老狗”一样,只是一个绰号。
  
  你可能会奇怪于我为什么会有个听上去像日本鬼子的绰号,是不是和小鬼子有瓜葛。告诉你,我和小鬼子之间,上下两重天,八杆子也打不着。如果你非要上纲上线,将我和小鬼子拉扯上点关系,倒也有,就是当年鬼子进村的时候,曾祸害过我的不少先人。实话说了吧,我被称为“酒井太郎”,是我太能喝,不是喝水,是酒。我喝酒不带挑色,白酒啤酒红酒黄酒,“四中全会”。不知你是否还记得民间曾流行过一首名为《第三梯队》的民谣,谣词是这样的:“喝起白酒一瓶两瓶不醉,跳起舞来三步四步都会,打起麻将五宿六宿不累,搞起女人七个八个敢睡,干起工作九样十样不会。问我是何人?党的第三梯队”。很不谦虚地告诉您,所谓“喝起白酒一瓶两瓶不醉“的跟我比起来,只能算是小儿科:五十二度的茅台,我能不歇气连下三瓶;还可以把各种类型的酒全混起来,往喉咙里从早一直灌到天黑。以前很多人听到都不信,以为是一个传说,琢磨着找机会把我灌醉,可最后趴下的,只能是他们自己。你不服也没关系,火车不是推的,牛皮不是吹的,咱们可以找个机会试试。
  
  但我得老实承认,“老狗”见义勇为那天,我确实真喝醉了。不过,不是别人的功劳,是我自己刻意灌醉了自己。
  
  醉酒的人原因很多,什么失恋、失心疯,洞房花烛夜、他乡遇故知,都有可能。可你别想多了,我没那么复杂,我的原因很简单,只为我是一个“储备精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