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基本信息

状态: 正常发表
浮云
位置:现代小说·都市爱情
作者:封子
发表:2011/4/22 12:49:26
阅读:8652
等级: ★★★★
编辑按[漂泊自由的阿杰]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选项
正常登录 隐身登录
待续...
一朵清纯小花
  
  (031)
  
  我第一次见到“老狗”的侄女儿,是在她被“老狗”带到公司里的当天晚上。
  
  那天下班前,我接到了“老狗”郑重其事地打来的电话。他告诉我,他是个带把儿的男子汉,说话言而有信。言而有信的他兑现了诺言,已经从大山里带出来了一个家人。从现在开始,他已经向着他所设立的伟大而美好的人生目标,豪情万丈地迈出了第一步。为此,晚上他将在某饭店设宴,宴请同乡,以示庆祝。
  
  当然,“老狗”原话并非如此,以上所述,只是我对此次通话内容的概括性总结。诸位学会概括性总结是很有必要的,“老狗”和我通话的时间,总计长达半个小时以上,如同有着喜欢拿公家电话煲电话粥的诸位一样,正事不多,废话不少,凡是能扯的,尽量都扯了个遍。这么多废话,估计神仙也未必能一字不漏地记住,何况我是凡人?但概括后就很明了,意思就是这么个意思,情况也就是这么个情况。
  
  “酒井哥,你一定要去啊。”瞎扯了半天之后,“老狗”强调说。
  
  “没问题,告诉我时间、地点,我肯定按时到。”我回答他说。
  
  对“老狗”这个邀请,我是不会拒绝的。且不说我俩是朋友,就是冲着这场宴会的深刻含义,我也非去不可——您要是光听他瞎咧咧地表示:庆贺只是因为带了人进城,那您就错了。“老狗”的意思我十分明白:作为一个两手空空出来打拼的外乡人,最希望让家乡人看到的,就是自己的成功;而要想在老乡面前证明自己已经成功,已经在打拼之地站稳了脚跟,除了让老乡感同身受到你既有的经济实力之外,最好的方法,莫过于同时展示自己在当地的社交实力。但这种展示,仅凭口吐莲花是没有多大作用的,无论你吹得如何天花乱坠,无论你说多少句“兄弟在英国的时候”,可信度都不高,也许还会给人造成“克莱登大学”毕业生的感觉,有吹牛作假嫌疑;可若你能当着老乡们的面,和当地领导同志谈笑风生,或和当地富豪称兄道弟,那就如“海飞丝”广告所说的那样:情况就全不同了。你的老乡们必然从此会对你刮目相看,没准他们回到家乡后,还会以你为楷模,对你的其他乡亲们发动起一场广为宣传的、轰轰烈烈的向你学习、向你致敬的运动。这样一来,你就成了家乡的牛人,身价大增。“老狗”出来打拼的时间并不算长,如今却已然是集团公司的一名兵头将尾,在老乡面前,已经小有名气;如果宴会席间,居然还能出现几个如我这种好歹算是个“领导”的人物和他谈笑风生、称兄道弟,让人觉得他和我们平起平坐,对他而言,意义将是不言而喻的。
  
  下了班,由于离约定的时间尚早,我和一位同事跑到一家台球室里玩起了台球。说来也巧,我连开三局,每次开局第一个被我击落球袋的,都是三号红色球。
  
  “酒井,红色代表桃花,你即将交上桃花运了,不过好像不是一对一,全是三,大概是三角桃花运。”同事戏谑说。
  
  “好啊,要是过几天不见应验,你得把你妹妹、表妹都奉献出来。”我说。
  
  “想得美!我们家的女性,是不往虎口送滴!”同事笑。
  
  “奉献个把家庭女性都舍不得,还不如算命的呢!”我笑道,“人家算命的为了保证预测的准确性,连自己的命都不要,你他妈忒小气!”
  
  说说笑笑玩到时间差不多了,我收了杆,根据“老狗”给我的信息,到了他所说的那家饭店。
  
  (032)
  
  “老狗”选择的宴会地点,是一家简陋的小饭店,就是我们在城市小巷子里常见到的堂内摆着几张油光发亮的桌子、墙上贴着一堆花花绿绿的广告、头顶黑乎乎的吊扇在使劲乱转的那种。这类地方的特点是价廉,至于物美不美,得看运气。运气好,你极有可能在这里品尝到未来特级厨师的手艺;运气不好,可能只吃到傻大姐们自习成才的“家常菜”,另外,在菜盘子里面混入点人体毛发或大胖厨师的口水和汗水,也是有可能的。
  
  话说的虽然有点龌龊,其实我对此类地方并不介意,相反,还比较喜欢。这种场合,能给我一种无拘无束的感觉。至于像某些人那样考虑这儿的菜肴卫不卫生,我是不会的。我的看法是,大酒店里端出来的菜,里面未必就一定没有厨师们的额外加料。所以,在哪儿吃都一样,只要眼不见为净就行。
  
  这个宴会,“老狗”请来了不少老乡,但凡从他们那个镇里出来打工的,能请到的几乎都请了。小店老板只好把几张桌子拼在一起,聊以应付。地方小,人又多,七嘴八舌的便显得很嘈杂。就在这样闹哄哄的场合,我见到了他的侄女儿。
  
  这是一个长得相当漂亮的女孩子。至于漂亮到什么程度,非常抱歉,我实在没有笔力描述。您别以为我是学中文出身的,就一定可以妙笔生花,把死人吹活。这年头,就算是建筑设计学院出来的毕业生,看不懂一张普通工程图纸,也都是很正常的事。
  
  真的不是谦虚,我这人向来是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实话跟您说吧,自打开始学写作文起,我在对人物描述方面,就一直有所欠缺。我无论是描写哪个男孩子,只要笔往下一落,肯定就是“聪明淘气,浓眉大眼”,每一个看起来都像是老电影《闪闪红星》里面的潘冬子;写到女孩,无非也就是“红扑扑的苹果脸,有着一双明亮的大眼睛”,顶天了,最多是再加上“一笑两个酒窝”之类,怎么看怎么像年画里的散财童子。个个千篇一律,如同在精确复印。其实,我也恨自己居然会是这么个烂水平,可老天爷知道,这真不能怨我没有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在该问题上,我的老师们是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的,因为,他们从来就没教过我像“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著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眉如翠羽,肌如白雪,腰如束素,齿如含贝”这样精妙绝伦的人物描述,只是为我打造了我刚才所说的那种模板,并且规定不得逾越,让我们认真临摹。
  
  数学有计算公式不奇怪,可作文居然也有模板,这一直让我想不通。我算是一个比较有主见的人,当年学“买椟还珠”这个成语的时候,老师解释说:这人买来珠宝却只留下漂亮的盒子,不要里面真正有价值的珠宝,很傻,可以用来比喻没有眼光,取舍不当。可我不那么认为,我反驳老师:“如果买盒子的同志是个收藏家,只重爱好不重价值,或者该盒子是万年珍木雕刻的稀世珍宝,咱们这么说他,就是咱们太俗;万一这位同志还是个正人君子,觉得花的钱买个盒子已经赚了人家便宜,再拿人家的珍珠心未免太黑,就还给了人家,那咱们不就成小人和傻子了?”老师被我气得直喘粗气,一把将我从教室里拎到了教室外,并让我马上写检讨书。写作文我也一样有主见,当我觉得根据模板写作文十分无趣后,马上就开始试图突破。可惜,小荷才露尖尖角,就被我的语文老师无情地给掐杀了,而且是一杀到底,让我再也没有了翻身的机会。
  
  (033)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某次,老师布置我们写命题作文,题目是《我的老师》。这种题目对学生而言,就等同于命令你写《园丁颂》,说穿了,无非是老师屁股发痒,想找些来人拍拍。地球人都知道,拍马屁是个技术活,得讲究方式、技巧,你拍别人要讲技术,找人拍你也要讲技术。比如说,要拍别人,首先得弄清楚该同志真正喜好什么,厌恶什么,才能投其所好,避其所恶,不至于把马屁拍到马蹄上;找人拍也一样,首先得找对人,也就是找到有必要拍你的人。如果你所找的人不存在拍你的必要,你做的就是无用之功。老师是专门给人答疑解惑的,都是聪明人,因此他们很清楚,要找想人拍,其所管辖的学生无疑是最好对象。可非常遗憾的是,我能没理解老师的真正意图,做了回二杆子,天真地为作文而作文了。在我的作文中,我对我的杨姓音乐老师作了如下描述:“杨老师的脸很大,还是扁扁的,就像一张摊开的鸡蛋饼;可他的眼睛却很小,和老鼠差不多。更令人叫绝的是,他的下巴上,长着几根稀稀拉拉的胡须,居然也和老鼠一样!所以我想,如果人真的有前世,那么他的前世,一定是只大老鼠。而他的歌之所以唱的那么好,这辈子能当上音乐老师,想必是听多了猫叫春的缘故,不知不觉地就学会了(注一:听说母猫只要一叫春,一大群公猫就会跑过来,可见猫叫春的声音是多么美妙。注二:猫是老鼠的天敌,它们经常要打交道)。”应该说,我的描述,起码在外观上是非常真实的,我们杨姓音乐老师的尊容,就是那个样子,这一点,就连语文老师也没敢否定。但是,我依然就此遭到了语文老师的严厉训斥。
  
  “你怎么可以这样描述你的老师?嗯?简直太不像话了!还猫叫春?还注一、注二!注什么?写文言文吗?嗯?哪儿学来的?”他不仅将我狠狠地一顿穷训,说我思想肮脏,还勒令我立即重写作文,给杨老师“整容”。那个时候还没有流行“整死人”的概念,我倒不惧怕整容会整出人命,可我犯倔,就是不肯干。没想到,他竟然以我的学业、前途一并胁迫,并明白地威胁我,他会想尽一切办法、用尽一切手段唆使老爷子拿皮带狠狠地抽我。
  
  老爷子那根“八一”阔皮带的滋味我是十分清楚的,它一与我亲密接触,我身上就会红梅花儿朵朵开。老师威胁我的时候,上次打架留在背上的抽痕还没完全褪去,想起来就痛。害怕之下,我不得已妥协。可接着,他又让我写保证书,要我保证从今以后,决不能再犯此类“大逆不道、诋毁师尊”的事情。好在我善于捣蛋,写检讨书的经验已经十分丰富,为了日后省事,也早就从老爷子办公室里偷来了复印纸,用它复写了很多包括打架、不遵守课堂纪律、故意歪曲课文内容、恶作剧等各类形式的“检讨书”,只要找一张相应的签上日期就可以了。否则,这样没完没了地折腾我,非把我折腾死不可。
  
  经此一遭,我明白了两个深刻的道理:第一,伟大领袖和导师那句关于“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的教导,很是值得商榷,我的不幸经历说明,做人不能太诚实,所以以后有必要认真学习一些说谎艺术;第二,无论老师错还是对,都必须言听计从,理解要执行,不理解也要执行,否则,会有前途被毁和受严刑拷打之虞。从此之后,我至少在老师面前从表面上开始向乖乖“小绵羊”靠拢,很多时候,看上去也像成了无数“小绵羊”中的一只。可久而久之,我作文的人物描述,也就停留在了那种烂水平上。
  
  虽然我无法用笔墨描述出“老狗”的侄女儿长得如何漂亮,但观感还是有的。她给我的直观印象是:皮肤很嫩很白晰,眼睛很大很晶莹。这两句是我当天写在日记里的语言,可见,后来风行天下的“很傻很天真”之类,不过是我当年日记的2.0版本。另外,她还给了我一个气质上的印象:单纯,单纯的不染一丝风尘。
  
  (034)
  
  对一个人产生“不染一丝风尘”的印象,我以前也曾有过,只是对象比较特别。能给我这种印象的,唯有婴孩。
  
  “老狗”的侄女儿当然不是婴孩。“老狗”是未婚青年,还是男的,未婚男青年单枪匹马带个婴孩出来,考虑到哺乳、管护等抚育问题,显然是件不大可能的事情。不过,“老狗”的侄女儿看上去年龄确实很小,显出一付稚气未脱娃娃样。照我估计,她的实际年龄,应该不会超过十五周岁。
  
  我向“老狗”求证,“老狗”告诉我,我的估计是错误的。他的回答是:“酒井哥,我侄女儿今年已经十七岁了。”
  
  “十七了?”我有点不相信。
  
  “当然十七了。”
  
  一个年满十七岁的少女,长得居然像个未成年小女孩,除了先天性遗传和身患疾病外,可能性只有一种:身体发育不良。可看她脸蛋百里透红的样子,也不像是身体有病。非此即彼,我顿时就起了怜香惜玉之心,以“叔叔”的身份,殷情地劝她多吃点儿东西,以增加营养,让身体尽快地发育健全起来。
  
  “嗨,酒井哥,你以为她在家里会没得好东西吃呀?我们家里面那么多的人,就数她最宝贝,基本上是她想吃什么就给什么。”看到我的态度,“老狗”对我笑道,“我们山里面,条件虽然差点,可我哥好歹是个村长,吃的东西,家里还是有的。”
  
  “你知道什么叫作吃得好吗?老弟,不是说天天山珍海味就叫吃得好,天天青菜萝卜就叫吃得不好,不是的。吃是一门很深的学问,复杂得很呢!”我说。
  
  “吃能有什么学问?人一生下来就吃吃吃,也没看谁吃出个学问来。”“老狗”笑道,“酒井哥,你的学问,不会是吃出来的吧?”
  
  “这你就不懂了,吃就是一门博大精深的学问。这个世上有人活的像个老妖怪,百岁还不死;有人却短命的很,出娘胎连天上有几个太阳都没数清楚,就跟他妈妈永别了,这是为什么?告诉你,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因为没有吃好。”我说,“科学家们已经琢磨出里面的道道来了,所以,现在有很多人专门研究怎么吃。这方面的书如今是一大堆,什么《营养学》、《食谱与营养研究》等等,书店里摆的到处都是,还畅销得很。为什么畅销呢?就是因为大家都知道了吃的重要性,而真正懂得吃的人并不多,需要学习。像你那样只管吃饱,以喂猪的精神来养人,是行不通地。比如说侄女儿,我就敢肯定,她的营养绝对不够,不然的话,她就不会长得像个瓷娃娃似的。”
  
  “瓷娃娃?你是说她长得像娃娃?不不,不小了,她这个年龄的女孩子,长得可不都是这样吗?”对我的话,“老狗”表示诧异:“这方面,我觉得山里和城里也没什么太大区别,你们城里姑娘在她这个年龄,身体长得和她差不多。”
  
  “你什么眼神呀?在城里呆了这么久,你见过十七岁的姑娘长得像个背着书包上学校的小丫头吗?”我笑。
  
  “当然有了,学校那些刚毕业的初中女生,不是都那样吗?”“老狗”说,“不信你可以算一算呀,她是一九七八年出生的,今年是一九九四年,七八到九四,可不就是十七岁?”
  
  “什么算盘?七八到九四,是十六岁。”我更正他。
  
  “怎么会十六?七八到九四,明明十七嘛!”“老狗”说。
  
  这么简单的算术题“老狗”都会做错,真把我给愣住了。但随即我就明白了过来:“老狗”所说的,是虚岁。
  
  一般来说,年龄的计算方法全国是较为一致的,分周岁和虚岁两种。但在我们这个地区的农村,方法却比较特别。他们的算法是:人只要生下来,就得算一岁。也就是说,如果是腊月二十九生的,那么到了正月初一,尽管实际出生才刚满两天,也算是两岁;若再到来年的正月初一,则就算三岁了,依此类推。
  
  (035)
  
  听“老狗”这么一说,我开始怀疑他的侄女儿可能连十六周岁都不到。仔细一问,果然是这样:她生于一九七八年农历十二月,现在则是一九九四年的阳春三月,实际上,她不久前才刚满十五周岁。
  
  “我跟你说啊,按照法定年龄,你的侄女才十五周岁。这么小的孩子,你把她带出来干什么?让她给你做饭?你们不准备让她继续上学了?”宴席结束后,我问“老狗”。
  
  “做什么饭,上什么学!她去年就已经初中毕业了。”“老狗”说。
  
  “噢,那你是想带着她在这儿玩呢,还是准备帮她找个学校,让她继续去上学?”我说,“如果想帮她找个学校继续上学的话,我倒可以帮忙,权当让她到城里的学校复读一年。到了明年,我再想办法让她去参加中考和升高中考试。”
  
  “让她继续读书?拉几吧倒吧!”已经有点醉意的“老狗”摇摇头说:“她要真是一块读书的料,我哥早就砸锅卖铁叫她读下去了,哪里肯让她跟着我出来混?酒井哥,我这次带她出来,是准备让她跟我一起到单位里上班去的。”
  
  “老狗,你今天酒没喝多吧?脑瓜子可别神智不清啊。”我提醒他:“按照国家规定,她这个年龄上班属于童工。用童工是违法行为,公司里是不会要、也是不敢要的。一旦被查到了,吃不了兜着走。”
  
  “我酒没喝多,清醒着呢!”“老狗”笑嘻嘻地说,“没关系,国家规定是管你们这些第一世界正式工的,哪会管我们这些第三世界的农民工?我们又没有你们那样的待遇。现在呀,我班里正缺人手,我和车间主任说过好几次了,他让我自己招人,说我是班长,班里添个把人,由我说了算。要没有主任这句话,我也不会现在就带她出来了。”
  
  “什么第一世界第三世界的,以后在我面前,少扯这个蛋。”我笑道,“老狗啊,我发现你这人还挺小肚鸡肠的,严老屁这号人胡说八道一句话,你还惦记上了,这有什么好较真的?”
  
  “当然要跟他较真了,谁叫他看不起我们农民工的?这个王八蛋,不整死他,我都不算完,我让他个第一世界去!”
  
  “老狗”说起这个,我感到有点可笑。我们提到的严老屁,也是一个人的绰号。这位仁兄的尊姓大名我一直没问过,我只知道他是“老狗”班里的班员。那次做调研的时候,在“老狗”指点下,我曾经打量过他一眼,这人给人的感觉比较摆谱,因此我还有点印象。据“老狗”说,作为城市居民又是公司正式员工的严老屁,平时最喜欢在农民工面前表现自己强烈的优越感,比如发奖金、福利的时候,他会故意问农民工“你们怎么那么少啊”;大家聊天的时候,他会竭力嘲笑农村的落后,炫耀城市的现代,然后沾沾自喜。这样一个以虚荣和所谓“自尊”包装自己的人,被一个他一贯认为“没素质、没教养”的农民管着,心里产生自卑感和不服气,那是一定的。可不服气也没有用,在工作能力有限、调离岗位没门的情况下,只要上班,他还得乖乖地听班长“老狗”调遣。不过,身为天朝子民,伟大的阿Q式精神胜利法他还是继承的比较到位的,为了找回心理平衡,抬高自己,他经常口若悬河地贬低“老狗”们。所谓“正式工属于第一世界、农民工属于第三世界”云云,便是他爆出的精彩言论。
  
  (036)
  
  让严老屁始料不及的是,逞一时的口舌之快,却为自己换来了无穷无尽的麻烦。他却疏忽了天朝农民们“你对我好,我对你就更好;你对我坏,我就对你更坏”的投桃报李又睚毗必报的习惯,更不清楚惹到了农民,他们会变得比不是善碴还不是善碴。“老狗”们对他的态度是:“你这王八蛋既然看不起我们,我们也让你知道一下自己有几斤几两”。此后,“老狗”就经常名正言顺地在工作中故意挑严老屁的毛病,只要稍微出现一点疏忽,“老狗”对他便是一顿劈头劈脸的臭骂;工友们也常以“工作不能协调”、“配合不到位”等借口去刁难他。“老狗”们的这些招数,使得严老屁又气又恨,却又始终无可奈何。
  
  “你想整严老屁,可他也可能在找机会想整你呢!你让侄女儿去上班,万一被他知道了底细,给你搞事怎么办?”我说。
  
  “老狗”笑了:“用不着怕他,那王八蛋胆子贼小,除了卖卖嘴皮子,能搞出什么事来?他要真敢搞事,我抽死他你信吗?”
  
  “他据实向单位报告侄女儿的年龄,你凭怎么抽他?”我说,“为这件事你如果动他的手脚,责任全在你。”
  
  “没关系,到时候我只要把侄女儿的年龄写成十八岁往上报就行了。这件事情只要你不说,我不说,就只有老天爷才知道。”“老狗”说,“就算被严老屁知道了底细也没事,班里都是我的人,谁来帮他作证?再说,车间主任也不会抓住这点事不放,他是你的朋友,我们班又是车间里唯一的一个先进生产班组,产量质量考核经常都是第一。主任要的是这个东西,哪有闲心来查侄女儿年龄呀,你说是不是?”
  
  “话是这么说,可你还是注意点好,能不惹上的麻烦,就尽量别惹上。”我说,“其实你让侄女儿去上班,真的没什么意思,她那么小,上什么班啊!”
  
  “那总不能让她呆在家里闲着吧?这么大的姑娘,一天到晚没事呆在家里面,很容易出事的。”“老狗”说,“让她出来上班,也是我哥的意思,不稀罕她能挣几个钱,出来见见世面,也是好的。”
  
  “我总觉得这事不妥当。”我摇摇头。
  
  “没什么的,现在我们山里的姑娘小伙,这么大的全都出去打工了,也没见谁有什么不妥当。”“老狗”说,“我们还算方便的,离家不远,有什么事情还可以照应着,有些人都跑去了广州、深圳呢!”
  
  “国营企业毕竟和广州、深圳的私营企业不同,用工是有严格规定的。一旦查出来,麻烦会很大。”我说,“这样吧,我先和你们车间主任打个招呼,他那儿我估计是不会为难你的。但你还是要小心,千万别被总公司的督查查到了。”
  
  “你尽管放心吧,我会注意的。”“老狗”说。
  
  酒宴过后不久,“老狗”果然把侄女儿安排进了自己的班组。自此以后,他的身边,就多了一个婷婷少女。
  
  (037)
  
  “老狗”颇有长辈的护犊子风范,对侄女儿照顾有加,连和我们在一起喝酒时,也都把她带在身边,基本上寸步不离。酒我们是经常在一起喝的,这么一来,我和侄女儿之间,也就有了许多的接触机会。
  
  也许是和社会层面接触不多的缘故,侄女儿不善言谈,也不善于交际。她和我们在一起吃饭时,总是低着头,紧紧挨在“老狗”身边坐着,大大的眼睛里,流露出怯生生的姣羞。每次看到这个场景,总能让我想起徐志摩老兄的诗句:“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象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我的那些狐朋狗友们对此也多有感叹,说如今人心不古,世风日下,没想到在充斥着矫揉造作女人的城市里,居然还会冒出这么一朵纯洁美丽的小花。由于她总是如影随形地跟着“老狗”,而“老狗”在给她作介绍时,又总是以“这是我侄女儿”为开场,因此,不到半年,但凡认识她的人,已无人直呼其名,无论男女老少,皆跟随着“老狗”的叫法,只要一说起她,就以“侄女儿”相称。
  
  半年时间过去,在侄女儿身上,也没有发生过什么故事。顶多由于大家相互之间已经混熟,有时候在酒桌之上,会有人拿她开开玩笑,逗逗乐子,图个活跃气氛。和她开玩笑,大家一般都适可而止,只要看到她脸上开始飞起红霞,便会就此打住,而不是像对待一般的城市女孩那样,开起玩笑来语言毫无顾忌,动作毫无收敛,不让人彻底难堪,决不罢休。
  
  平时的日子,侄女儿就是跟着“老狗”一起上下班。“老狗”他们上的是轮班,四班三倒的那种。集团公司对轮班的规定是有框架的,即中班、白班、夜班按顺序轮流倒,每个班种连续上完三天后,中间休息一天,然后换班,下属各单位可以在这个框架基础上制定具体的作息时间。对公司的这个规定,“老狗”们兴高采烈。他告诉我,这么个上班法,他的休息时间比我还富余。他说:“酒井哥,我上九天班,就有四天半时间的休息;你上十天班,才休息四天。要是没有改成大礼拜,你才休息两天!”高兴之情,溢于言表。
  
  我别无所长,唯有学习成绩一直不错。听了他的话,我脑子里就开始了飞速运算。可无论我怎么计算,甚至把高等数学中的微分、积分、函数、迭代都用上了,也始终得不出“上九天班有四天半时间休息”的答案,只得老实低头,虚心地向“老狗”请教计算方法。
  
  “这还不容易算吗?小学生按手指头都按出来了呀。”他说。
  
  “老狗”的计算方法如下:三个中班结束,次日休息一天;接下来是三个白班。白班全部上完,到了第二天的夜里11点,才开始上夜班,这中间又有一天休息,这就有了两天;最后的夜班早上7点结束,结束后白天就开始休息,连带夜晚,是一个完整休息天,那就三天了;而按规定,第二天是正休,这就四天;正休后又上中班,中班是从下午3点开始的,那又有了半天。所以总计休息时间四天半。听了他的掐算,我大为感叹:这种利己不损人的算法,糊弄洋人估计是糊弄不过去的,也只有善良的天朝人民才能发明并接受。
  
  在休息天里,民工们的休闲方式,除了学习着的、恋爱着的、或已婚后需要持家的人之外,基本上是以男的喝酒、赌钱,女的满街闲逛、购物为主。这种普遍现象,延续至今都没有多大的改变。在城市的主要街道或商业区里,你总能看到一群又一群的、一批又一批的打工妹,听她们在莺歌燕语或讨价还价;在城中村简陋的出租屋里,你总能听到打工仔们一阵又一阵的吆喝、划拳声,或者看到他们在酣战方城。这已经成了我们城市中最常见的风景,不知道算不算也属于天朝的时代潮流之一。
  
  (038)
  
  不过我发现,侄女儿似乎并不怎么爱赶这个时髦,她除了和“老狗”一起之外,单人一般很少外出。听“老狗”说,她经常只是呆在宿舍里,而且一呆就是一整天。对于她在这个年龄居然会有老僧坐禅般的定性,我感到十分好奇,于是有一天,趁着聚会喝酒的机会,我坐到了她的身边,开口相询。
  
  “我发现你不怎么喜欢逛街,喜欢整天躲在宿舍里,你一个人在宿舍里干些什么呀?”我问侄女儿。
  
  “我看书呢。”
  
  “看书?什么书那么好看啊,看得连街都不想逛?”
  
  “从公司图书馆里借来的书呀,可好看了!”
  
  “是吗?呵呵,你喜欢看书的话,我那儿倒有不少。我的书,很多公司的图书馆里也未必有,你和你叔叔随时过来拿都行。”这一次我真的没有扯淡,其它东西我可能没有,但藏书确实颇丰。我这辈子似乎和书本有缘分,只要见到了自己喜欢的书,就想据为己有。我的工资,除了喝酒抽烟,基本上都耗在了买书上面。
  
  “真的吗?那可太好了!”侄女儿显得很兴奋。
  
  我也由衷地高兴,以为发现了一颗酷爱学习文化知识的种子。
  
  “知识就是力量”这句话,出自一个为追逐权、利而不惜出卖朋友的卑鄙无耻小人之口,但这句话的本身,却道出了一个真理:知识有时候,确实能够改变人的命运。比如明代有名的权宦汪直,如果进宫之前肚子里没有点墨水,仅凭把下面那玩艺割掉,绝对成不了当时太监们的最高领导和遗臭万年的光辉榜样。所以我一直认为,自北宋以后,历代学生教育都把汪洙的《神童诗》作为蒙学篇,不是没有道理的。汪洙同志认为:“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理由就是“满朝朱紫贵,尽是读书人”。中国几千年的历史表明,事实基本如此。且不要说当国家公务员需要文化知识,就是干任何事,有知识也总比没知识强。因此,对那些酷爱读书学习的人,我向来欣赏有加。
  
  然而这年头,由于社会进步太快,似乎一切都改变了。层出不穷的新鲜事物,接踵而来的新鲜观点,总能给人带来“世界真奇妙”的感觉。最明显的是,为了紧跟时代步伐,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跟着快速转变:当政府开始提倡“狠抓物质文明和经济文明建设”时,联系到社会现状,人们马上就对此有了自己的深刻理解:第一,有钱真他妈的好,想过怎么样的生活就可以过怎么样的生活;第二,人何必活得那么累,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及时学会享受才是真幸福。于是,忙于经商一心赚钱的人越来越多,忙于看无聊电视连续剧、玩电子游戏和热衷恋爱游戏的人也越来越多。大势所趋之下,肯自觉读书学习的年轻人已经变得稀罕如国宝大熊猫,就连少年儿童也深受此风气影响,逐渐淡化了对读书学习的兴趣。虽然在大街上,我们仍然能看到不少背着沉重的书包、提着各式家什去上各种学习班、兴趣班的孩子们,但其中大多数的孩子并非出于自愿。他们的举止,往往只来自于那些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父母以及长辈们的威逼利诱。
  
  我欣赏酷爱读书学习的人,侄女儿喜欢读书,自然就引起了我的关注。可接下来的对话,却让我感到了什么叫啼笑皆非。
  
  “你都喜欢看些什么样的书啊?”我问。
  
  “好看的书呀。”
  
  “你觉得什么书才算是好看的书呢?”
  
  “有很多很多呀,像《心有千千结》啦、《一帘幽梦》啦、《撒哈拉的故事》啦,全都是很好看的书。”
  
  “那你现在又在看什么书呢?”
  
  “《天鹅姑娘》。”
  
  几句简短的对话,我明白了一个事实:她所喜欢看的那些书,只是云山雾罩、痴人说梦、呓语连篇的言情小说。
  
  (039)
  
  虽然我自认为自己的作文水平不佳,但在我看来,所谓的“言情小说”,我还是有能力用脚趾头写出来的。这类东西本身就是满纸荒唐言,根本就不需要具备什么写作技巧、水平,只要会幻想、会做梦、会记录就行了。有一次,一位酷爱看言情小说并有志于成为言情小说家的仁兄向我请教,他问我,如何才能成为一名受读者欢迎的言情小说家,是否一定要把有限的精力,投入到无限的恋爱游戏当中去,才可以产生灵感?我连想都没想,就直截了当地告诉他说:“没这么复杂,你完全可以躺在床上,想象着自己如何遭遇了一场或者几场曾经期望过的艳遇;也可以锁定某位曾经让你心动过的异性,以其作为性幻想对象,天马行空地进行想入非非,甚至意淫。想象的情节,越离奇、越偶然、越神话、越传说越好。然后,你把这些不着边际的东西,用文字形式详细地记录下来,就算你用的是流水帐记法,也能保证是一本颇能引诱少男少女们的言情小说。如果你肯用下半身写作,受欢迎的程度,又会提高一个档次。”
  
  顺带说明一下,之所以有人会向我请教小说的写法,是因为我也时常写点儿东西。但我不是写小说,而是随记——随便乱记。从中学时代开始,我就有随手写下所闻所思的习惯,有时心血来潮,也会顺手把这些随记整理一下,挑几篇寄到报社、杂志社去。不知道编辑们是怎么想的,也许是“无心插柳柳成荫”的传说在我身上体现比较突出,我寄出去的东西,竟往往会被他们冠以“散文”、“杂文”、“评论”之类的名号发表,见刊见报的概率还挺高。所以,我也因此而博得了一个“从小就能写善作”的虚名,唬倒人群一片。
  
  我能写确实不假,但善作,我从来就不承认。所谓“能写”,属于比较简单的事,把老师阴着脸说的“罚写生字生词,每个抄上一百遍”完成,也可以算能写;可“善作”却不一样,所谓善作,不仅文章要写得公认地漂亮,产出量还必须多,比如像李白同志那样的。而我的作文水平,诸位已经很清楚,起码在人物描写上就过不了关。不过,可能是各人衡量事物的标准有所不同,我也曾遇到过夸我作文写得漂亮的,有位在邮局工作的小姑娘就这么夸过。
  
  这位小姑娘在邮局里,干的是付款工作。当年,几乎所有的报刊杂志社都很讲原则,不像如今有些报纸刊物,你给了它文字,它还要伸手问你要钱才肯给刊登,那时候我给它文字,它不仅就这么登了,还会给我钱。有钱不要白不要,所以,我经常会上邮局去领稿费,一来二去,就和小姑娘就混成了脸熟。既然熟悉了,有时候难免就会交谈几句。有一天我又去取稿费,她忍不住问我:“人家老是给你汇钱,上面还注明是稿费。你的作文,一定写的很漂亮吧?”她这么一问,我居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因为我一直没想过,我写的那些东西,算不算是作文。
  
  明白了侄女儿爱看书的真正玄机,我立刻对她失去了兴趣。但对一个小女孩出尔反尔,显然有点不道德。于是,我把话再次复述了一遍:“你爱看的那些书,我那儿有的是,你随时都可以和你叔叔来拿。”
  
  我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十分平淡,明摆着是在敷衍她。不想到了第二天的晚上,“老狗”果真带着侄女儿来到了我的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