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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时的记忆·马路菜摊
  作者:石拓 发表:2013/7/12 0:02:36 等级:4 状态: 正常发表 阅读:1221
  编辑按:这“马路菜摊”虽然方便百姓买菜卖菜,是否应该取缔,各地因地而异,不惘加评论;“儿时的记忆”虽然深刻却也辛酸!
  
  这个名字是生活在上海这座城市的人,再也熟悉不过的了。马路菜摊指的是小贩们在马路的边上,摆个卖小菜的摊头。这种卖小菜的摊头常年都有,摆摊的人靠卖小菜为生。不过,这种卖小菜的摊头并不固定,流动性极大。
  江、浙、沪一带的人家,一般称日常生活中吃的中式菜肴,包括荤菜、蔬菜统统称为“小菜”,而称西洋式的菜肴为“大菜”。
  这座城市里,有一个庞大的队伍,这个队伍里的人有着固定的收入。因此,他们不用为自己家庭的生活而担忧。除此之外,他们在工作时,有免费的工作餐吃,有免费的工作外套穿。这种工作外套,有的人称谓工作服;也有人叫它为“制服”。不管叫工作服也好,或叫“制服”也好,总之,不用自己掏腰包购买。
  他们的外套好像很多,春、夏、秋、冬,不同季节穿的都有。当然还配备了工作用的汽车,包括了多种型号的汽车。他(她)工作的内容,好像在于取缔马路边的小菜摊,或者其它做买卖的小摊头。只要看到马路边上卖小菜的摊头,轻者驱赶,重者罚款,当然逃走的摊主也是有的。有的时候,甚至于把小贩的货物连同工具一起,统统搬上预先准备好的汽车开走。
  卖小菜的小贩望着远去的汽车,两眼泪汪汪,肚子空空,自认倒霉。取缔的理由很充分,马路上不准设摊。
  其实,马路设摊卖菜,早已有之。解放以前的旧社会,穷苦人多,穷苦人没有生活来源,马路边、弄堂里贩卖贩卖小菜,赚几个铜钿,混口饭吃。
  解放以后的新社会,把原来的菜贩摊头组织了起来,成立了小菜场。这种小菜场一般建在马路边上,所以也叫“马路菜场”。当时,马路菜场很普遍,譬如:舟山路菜场、大沽路菜场、巨鹿路菜场、宁海路菜场等等。这些菜场都是上个世纪,上海这座东方大都市里,较为著名的马路菜场。
  马路菜场的所有制形式,一般为集体所有制。
  上世纪六十年代,“三年自然灾害”总算过去了,食物的供应一点一点的多了起来。尤其到了六十年代中后期,无论是大众疏菜供应的数量,还是各色各样疏菜的品种,逐渐地不断增多。譬如:春天的青菜、蚕豆、竹笋和毛笋;夏天的黄瓜、东瓜、番茄、鸡毛菜;秋天的茄子、扁豆以及冬天的黄芽菜、花菜等,一年四季从不间断。
  疏菜多了,品种也丰富了,这是一件天大的好事,生活在这座城市里的居民们,无不拍手称好。可是小菜场却犯了愁,面对如此众多的小菜,销售却成了问题。于是菜场的领导,想方设法开拓卖菜的地方。卖菜的地方多了,菜也随之卖的多。而到马路边去设摊,恰恰是最好的选择。
  马路边人行道车水马龙,人来人往。尤其是到了傍晚,人们下班后,路过走过卖小菜的摊头,买点小菜回家,自然十分方便。那时,好像没有人去取缔,这种卖小菜的摊头。也许那个时候卖菜摊的性质,与现在有点不一样的缘故。
  一九四九年十月新中国成立,到了一九五五年完成了社会主义所有制的改造。从此以后,我国的经济体制,主要由两种所有制组成,即“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简称“全民”和“集体”。土地也是一样,即城市土地归全民所有;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这种情况大体上一直延续到粉碎“四人帮”,即“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结束。
  当时的小菜场,虽然功能都是卖小菜,但是也有“全民”和“集体”之分。全民菜场基本在室内,故称室内菜场。比较著名的有“马立斯”菜场、“八仙桥”菜场、“三角地”菜场等。而集体菜场条件比较差,很少有室内的,一般建在马路边。马路的边上搭一上个棚棚,棚棚内用砖头和水泥砌几个水泥台子,这就是所谓的马路菜场。菜场里卖菜的人,都是菜场的职工,菜场职工是工人阶级一部分,每月有固定的工资收入。
  集体菜场职工的收入与小菜销售多寡有关,俗话说“多劳多得”,即职工卖得越多,收入就多。因此到了下午,只要还有多余的菜可卖,菜场的职工,总要想方设法的去卖。于是马路小菜摊自然而然的产生了。
  “三多里”对面的马路上,每天下午总是要来不少的小菜摊头。花色品种样样有,价格非常便宜。便宜到生活在现在人不相信了,例如:一分钱买两斤青菜、大番茄两分一斤、小番茄一分一斤、带鱼一毛五分钱一斤;还有一种小带鱼,大约像男人的皮带那样宽,只有一毛钱一斤。这种小带鱼我们买回家后,去头、去尾、去内脏并且洗干净,连同鱼骨一起,用来炒鱼松吃。在上海菜中,鱼松是非常好吃的冷菜。
  虽然小菜多了,价格也便宜。然而“三多里”的人家,都很“做人家”(沪语,节约的意思)。像我们这样的人家很少去买,更多的是等卖菜的人,收摊回去后,去拾“老菜皮”和“烂番茄”。因为这些东西不要钱,它们是摊主的丢弃物。但是在我的眼里,丢之真可惜,“三年自然灾害”的日子历历在目。
  其实这些东西,经过烹调也是鲜美的,作为晚餐很是不错的。我是经常去拾“老菜皮”、“烂番茄”的。举个例子:菜皮拾回家后先分类,的确是老的菜皮,用盐腌一腌做成咸菜。每当嘴巴馋了的时候,拿一块咸菜放在嘴里嚼嚼,咸味味,鲜滋滋,作为零食吃绝不亚于“油炒米”。稍微“嫩”一点的菜皮,洗净后炒一炒成了一道晚饭小菜。而烂番茄拾回家后,首先用清水洗净,切除烂的部分,然后用“古巴砂”糖伴一伴,则是营养丰富的“糖番茄”。说实在的,拾取别人的丢弃物,假如这个“物”,对于另一个人来说是有用的,别人拾了起来,这也没有什么不光彩。
  那个年代的马路小菜摊,没有人驱赶。它是住在附近贫寒人家的福音,各有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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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雪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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