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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状态:
乡村渔事
位置:现代小说·乡野风情
作者:春田草
发表:2008/9/21 10:29:33
阅读:73275
等级: ★★★★
编辑按[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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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渔人絮语
第28章 扬眉吐气
第33章 皆大欢喜
待续...
封河养鱼那会(三)
  
  大歌村和小水村的鱼事风波虽已平息,但也反映出了一个突出的问题:那就是封河后鱼的管理问题。封河养鱼本是件好事,为什么偏偏好事情也会出问题呢。这涉及到一个社会整体素质的问题。涉及到人的自我约束的问题。试想封河前,人们为了鱼几乎想尽了能想到的办法。在河里无鱼后才被迫封河的。而现在河里的鱼又逐渐地多起来了,对鱼有想法的人当然是有很多了。他们迟迟没有开始捕鱼活动,只不过还对村规民约还有些忌惮罢了。
  的确,封河养鱼后,禁止一切渔事活动这本身就是从一个极端到另一个极端。村规民约中的罚款虽然数目巨大,但由谁来执行?执行罚款是否合法?从另一个角度说,河流属国家所有,村民把河流所有权归本村所有本就不合法,何况还要罚款,这些都埋藏着一些隐患。水头村就是这样的一个例子。
  水头村河段大多靠近公路,封河养鱼后,过往的人随便都能看见大量的鱼在河里活动。这些鱼成了水头村一道别致的风景。水头村也因而出了名。每天都有一些开车跳过的人在水头村前停下来,在河边吹吹风,看看鱼,然后心情舒畅地踏上旅途。随着观鱼人数的增多,逐渐引发了一点小小的商机。水头村开始有人在路边搭起凉棚摆起了小滩,有卖粥的,卖其它小吃的,也有摆卖当地土特产的。下车观鱼的似乎也喜欢这些服务,下车后叫上一碗白粥,就着一点农家小菜,坐在设在河边的“雅座”上,边吃边看着鱼儿在水里欢快地舞蹈,人也惬意,鱼也悠闲。
  水头村的观鱼热使率先一步在路边做买卖的人发了一点小财。见有利可图,水头村的人都开始盘算着到河边分上一杯羹了,河边的摊点越来越多,可河段就是那一点,后来者一是抢不到好位置,或者根本就没有位置了。如是矛盾产生了,一些人就提出,当初放鱼苗是大家都有股份的,现在河里的鱼又不给弄,弄了还要罚款,现在凭什么就让几家人享受封河养鱼带来的好处呢?有的还提出大家轮流着去河边做买卖。这一条先抢到有利地形的人当然不肯答应。村里人对此事争来争去的,也争不出个结果。也只好不了了之。
  观鱼的人在继续增多,外地经过的一些钓鱼爱好者开始向摊主提出能否可以在这里钓鱼的要求。因为村规民约里规定不准以任何方式下河捕鱼的,摊主当然不敢答应。但禁不住外地人许以重金的诱惑。河边的推主们就开始心动了。他们对搭在河边的凉棚进行了改装。把凉棚朝公路的那一面用木板全部封闭了,形成了一个三面封闭,只有朝河一面敞开的凉棚。这样的话,外地人就可在凉棚里钓鱼,外面人就看不到里面的虚实了。推主当然也可得到一笔不小的收入。
  这些摊主之所以敢这样做,完全得益于水头村得天独厚的地形。因为水头村公路对面都是一些陡峭的山崖,没有人居住,在凉棚里钓鱼根本不用担心被人发现。一传十,十传百,水头村这个天然的钓场引来了众多的钓鱼爱好者。
  本来经过争执后,水头村民抢到摊点的和没有抢到摊点的基本上是不相来往了的。但看着河边摊点生意越来越火红,更有一些车子在摊点旁一停就是一整天,有的甚至通宵的现象增多。没抢到摊点的人眼红了,也开始怀疑了。在暗中打听到内幕后,这些人就在某天正当有人在钓鱼的时候,就冲进凉棚内,把钓鱼的几个人抓住了,说要按村规民约罚款。钓鱼人当然不服,我是交了钱才来钓鱼的,怎么能罚我,死活也不肯交罚款。于是把钓鱼人扭送到了村公所,钓鱼人中有个人来头似乎也不小,一个电话搬来了乡领导帮说情,乡领导就叫村干部放人。人放了,钱没罚上来,没抢到摊点的人就嚷着要罚收钱给人钓鱼的摊主。摊主当然也不答应。双方僵持不下。
  没抢到摊点的水头村民们最后以抢到摊点的村民破坏村规民约在先而不受罚为理由,开始下河捕鱼了。不几天,河里的鱼就捕得差不多了。
  河里没了鱼,观鱼也失去了意义,水头村河边只留下了一排空荡荡的凉棚。
  水头村的闹剧过后,多多少少给了其他封河养鱼的村一些启示。于是一些村开始对原来强硬的村规民约进行了修改。变成了封河养鱼期间,只准下河钓鱼,不准电、炸、毒鱼,违者罚款。于是,我们这些很久没有机会钓鱼的人迎来了一段快乐的时光。